大族 激光 科技 产业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独立 董事 对公 司相 关事 项的 事前 认可意见 根据 公司 法、关于 在上 市公 司建 立独 立董 事的 指导 意见 以及 公司 章程 等 有关规定,作为 大族 激光 科技 产业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以 下称“公 司”或“大 族激 光”)独 立董事,我 们本 着 谨慎、实事 求 是的 原则,基 于独 立判 断的 立场,对 拟提 交公 司第 七 届 董事 会第三次 会议 审议 的相 关提 案进 行认 真核 查,现 就 公 司增 加 日常 关联 交易 预计 的 事 项发 表 事 前认可意 见如 下:该关联交易 事项符合 公司实 际生产经 营的需要,关联 交易价格 按市场价 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 反公 开、公 平、公 正的 原则,且不 影响 公司 运营 的独 立性,不 存在 损害 公司 和中小股 东利 益的 行为,符 合公 司整 体利 益。综上,我 们同 意将 该议 案提 交董 事会 审议。独立 董事:谢 家伟、王 天广、周 生明、祝 效国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