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装饰工程承包合同(2012 版)工程名称:COSTA 天津大悦城店装饰工程甲 方: 北京五岳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乙 方: 于殿军 合同编号: 2012001 2012 年 02 月修订第 一 部 分 专 用 条 款甲方: 北京五岳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于殿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修工程施工项目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公司内部劳务承包合同。第 一 条 工 程 概 况工程名称: COSTA 天津大悦城店装饰工程 工程地点: 天津市天津大悦城一层EF-3 建设单位: 北京五岳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第 二
2、 条 工 程 承 包 范 围承包范围: 装修、给排水、电气、拆除、改造工程 第 三 条 承 包 方 式本合同价款采用包人工及材料(含机械)的方式确定。第 四 条 项 目 负 责 人甲 方 项 目 负 责 人 : 李 伯 涛 乙 方 项 目 负 责 人 : 于 殿 军 第 五 条 合 同 工 期开竣工日期:2012年 3月 5日至 2012 年 4 月 20日。共计45天(以开工令时间为准)第 六 条 质 量 标 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达到合格。第 七 条 合 同 价 款 与 支 付 7.1 合同金额(大写): 贰拾万零柒千二百四十圆整 (人民币)¥: 207240.00 7.2
3、 本合同价款采用如下方式确定。即: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结算方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发生的施工项目及工程量进行结算,由甲方预算部与乙方代表共同核实双方签字确认。、乙方编制工程结算书,报甲方审核并确定其结算价。结算书应附下列资料: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工程量确认表、材料价格确认单、设计变更、洽商、签证、材料验收单及甲乙双方往来联系单等相关资料。、合同内施工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的上涨与下调,结算时单价一律不与调整,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签证的价格另行协商,工程量按实际施工数量进行结算;、工程材料甲方有自主采购的权利,且甲方采购材料的费用不进入结算,甲供材料、家具、设备
4、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有义务搬运到甲方指定的楼层,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此项搬运费、保管费、成品保护费。乙方购买的材料必需经甲方认可(材料品牌、型号、供应商、价格、供货期等),甲方有权利指定材料的品牌、供应商,材料进场必须经甲方代表确认。、甲方有权利把乙方承包范围内的个别施工项目单独发包给专业施工方,乙方不得计取该项目的总包配合费,且此项目不进入乙方结算范围,并无条件的配合分包方施工。、合同内已含自带工具使用费、成品保护费、垃圾清运费、保洁费、物业出入证费、劳动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社会养老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各种有关务工所需的各种证件发生的费用、物业押金等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7
5、.3 付款方式:本合同付款采用如下方式支付:款项名称 付款时间 款项比例首期款 进场施工 3 日内1-3 万及物业押金(乙方将收据或发票交到财务记账)中期第 1次款 进度到 40%合同总价(工程预算)的 50%(不含物业押金)中期第 2次款 隐蔽工程验收合同总价(工程预算)的 70%(不含物业押金)中期第 3次款 工程完工拿到验收单 3 日内付至工程预算的 85%(不含物业押金)中期第 4次款 甲方决算完成后付至工程决算的 97%(含物业押金)尾 款 质量保修期结束(壹年)后 工程决算的 3%第 八 条 组 成 合 同 的 文 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8.1 本合同专用条款8.2 本合同通用条
6、款8.3 安全施工责任协议书8.4 乙方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料8.5 国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6 效果图、施工图及做法说明8.7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有甲方预算员和双方代表签字认可)8.8 北京五岳峰装饰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规章制度及有关技术标准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签证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 九 条 乙 方 采 购 的 材 料 必 须 是 合 同 清 单 里 规 定 的 品 牌 、 型 号 、 规 格 , 在 材 料 进 场 时 ,需 征 得 甲 方 、 业 主 认 可 , 方 可 使 用 , 如 使 用 与 合 同 不 符 的 材 料 。 而 造 成 的 一 切 损
7、 失 由 乙方 自 行 承 担 , 且 工 期 不 顺 延 。乙 方 向 甲 方 承 诺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进 行 施 工 、 竣 工 , 并 在 质 量 包 修 期 内 承 担 工 程 质 量 包修 责 任 。详 见 第 二 部 分 通 用 条 款 第 十 二 条 工 程 包 修 的 内 容第 十 条 甲 方 向 乙 方 承 诺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的 期 限 和 方 式 支 付 合 同 价 款 及 其 他 应 当 支 付 的款 项 。 ( 包 括 乙 方 支 付 的 物 业 押 金 , 竣 工 退 回 公 司 账 户 后 , 及 时 返 还 给 乙 方 )第 十 一 条 在 领
8、最 后 款 项 时 , 需 提 供 分 包 工 程 发 票 、 工 人 的 工 资 单 ( 需 要 工 人 签 字 、按 手 印 ) 。附 件 一 : 乙 方 有 关 证 件 复 印 件附件二:工程量清单(有预算,甲方项目经理,乙方代表签认。)甲方(公章):北京五岳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地 址: 家庭地址: 电 话: 电 话: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电话: 身份证号码:日 期: 日 期: 第 二 部 分 通 用 条 款第一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前3天之内,向乙方提供可以施工的施工图纸壹份,乙方按协议要求做好图纸的保存和保密工作,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印,复印
9、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条 甲方项目负责人权利、义务甲方任命的项目负责人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2.1 甲方项目负责人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工程负责人,乙方工程负责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项目负责人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项目负责人的指令应予执行。特殊情况下,甲方项目负责人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项目负责人坚持继续执行的指令时,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2.2 甲方项目负责人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的权利、职责和义务。第三条 乙方项目负责人权利、义
10、务乙方项目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3.1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交甲方项目负责人,甲方项目负责人在回执签署姓名和收到日期后生效。3.2 乙方项目负责人按甲方项目负责人批准的施工方案,依据施工图纸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3.3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下,且无法与甲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必须在保证工程、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项目负责人递交书面报告,找出原因,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第四条 甲方工作4.1 为乙方提供施工条件,协调理顺各方面的工作关系。4
11、.2 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占地。4.3 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4.4 如有设计变更、图纸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4.5 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规范、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执行情况。4.6 监督、检查乙方的资金使用情况。4.7 甲方保留对本工程设计,有随时变更的权力,其变更的工程内容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执行。4.8 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助乙方解决施工中有关问题。4.9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项目负责人发现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没有达到有关的技术标准,不符合施工规范或属于偷工减料的,有权制止这种行为的进行,并令其返工或罚款。4.10 甲方拥有本合同
12、的最终解释权。第五条 乙方工作5.1 乙方应向甲方确认,乙方自身具备充分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相应的专业证件,乙方应熟悉图纸及现场情况,并充分考虑到设计可能存在的错漏及现场需待完善的问题。5.2 乙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指挥,按时参加工程例会,自觉接受工程总监的监督与指导,必须驻守施工现场,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工作,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防火、防盗等负责,乙方工程负责人如需要离开现场,必须向甲方项目负责人请假。5.3 乙方负责自身施工人员的生活设施及卫生清理,乙方施工人住宿自理。在甲方按照合同拨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必须并确保工人的工资按时发放。如因乙方自身克扣工人工资给甲方
13、造成社会影响,甲方将依法保留对乙方的各种索赔权利。5.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期,并确保施工质量。乙方必须与其他专业工种协调、配合。如损坏其它工种产品照价赔偿。5.5 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运到工地,乙方负责卸货堆放,材料设备一经交付给乙方,乙方应负保管之全责,如有损坏遗失,应如数赔偿。5.6 乙方对所雇人员及机械设备均应自行依照法令规定投保及购买第三者保险,如施工期内发生事故或设备丢失等情形,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或刑事责任,与甲方无关。5.7 乙方必须提交施工所需的有关工程资料、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日志、隐蔽工程记录交甲方存档,乙方必须在隐蔽工程完成后两天内通知甲方,并提交相关工程
14、验收资料,填报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由甲方安排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做相应记录,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步施工。5.8 本工程必须按甲方所授图纸及国家施工规范认真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对图纸未明或错漏之处应及时询问技术总监,待确定后方可施工。如工程未达到合格等级而需返工者,其返工的工料费用由乙方自负。5.9 乙方必须以甲方身份进行工程业务活动,要求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在工作期间穿着工作服、佩带工作卡(工作服和工作卡的费用由乙方负担),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与形象。5.10 若因乙方的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本工程出现亏损的情况,乙方负完全责任并承担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5.11 按照装修行业有关技术标准、施
15、工规范和验收标准进行施工验收,保证顺利通过质检、消防验收。5.12 由乙方购买的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材料等级、品牌,并提供样品及检验报告、合格证书,标明采购价格。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购买。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5.13 施工图不详细的地方,乙方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有义务提出补充施工详图、大样图,注明尺寸、材料名称、规格报甲方批准后再施工,自作主张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14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赔偿。5.15 竣工验收后配合甲方整理竣工图及相关资料。5.16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与第三方所发生
16、的一切业务关系与甲方无关。5.17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要对甲方的损失予以经济赔偿。5.18 乙方自觉给所带工人上人身保险,如不执行工人在上班途中和上班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第六条 进度计划和工期6.1 乙方应在合同条款约定日期将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项目负责人,甲方在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和提供出修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计划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项目负责人提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批准后执行。6.2 乙方应按合同条款要求按时开工,如不能按时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
17、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如不同意乙方延期开工的要求时,乙方应按时开竣工日期不予顺延。第七条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项目负责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项目负责人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及检验,为检查及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项目负责人以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返工、修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第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8.1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项目负责人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立即返工,直到符合质量标准要求,乙方承担返工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
18、不能达到标准要求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8.2 乙方所做工程如质量达不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乙方又不按照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进行返工,甲方将自行安排施工队伍进行工程质量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相关一切的经济损失。第九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 小时前通知甲方,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验收部位。验收合格,甲方质检部签字后方可进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申请验收。当甲方项目负责人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进行重新检查验
19、收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进行覆盖和修复。第十条 工程量核实确认乙方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提交已完工程的报告,甲方按设计图纸派专人现场核实已完工程量,乙方为核实工程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将自行进行计量(作为结算依据)。核实的工程量将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及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第十一条 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与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
20、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 第十二条 工程保修11.1 从竣工验收之日起,乙方按国家规定精装修包修贰年。并承诺该项目的终生维修。(保修- 保证给予维修。)11.2 除人为因素外,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人员伤害的,除无偿维修外还要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1、11.3 在包修期内,接到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12小时内,在北京的项目,乙方立即派人上门维修,外地的项目,在24-48小时内派人维修。否则,维修费用从包修金中扣除。11.4 包修金按结算款留5%,自工程竣工验收后满贰年,如没有其他施工队借入维修,包修款退给乙方。11.5 包修期后,乙方应有责任保修(“终生”维修)。接到甲方通知,在24小时内乙方给予答复。保修的费用,一事一议。第十三条 违约、处罚12.1 无正当理由,且乙方没有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工程,每拖延一天罚款人民币按承包总价的1% 计算,以此类推。12.2 使用的装饰材料属于搀杂造假,造成既成事实而又无法返工的,按相应项目的分包价进行加倍扣
22、款。12.3 使用装饰材料或吊杆、紧固件在交工验收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施工中有重大质量问题。不仅无条件返工,还根据隐患程度大小处于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按承包总价的1%。12.4 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而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除按实赔偿外,并对毁约方处以合同价3%的罚款,罚款金额归守约方所得。12.5 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除按实赔偿外,并对毁约方处以合同价30%的违约金做为对守约方的赔偿款。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与终结本合同正副本各贰份,甲方保留一正贰副,乙方保留壹份正
23、本,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具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问题。甲、乙双方履行完毕合同所签订的合同条款,结清余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乙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甲方因此蒙受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赔偿。14.1 乙方不履行合同条款及应有的承包义务;14.2 乙方将承包工程转让给第三方;14.3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开工,开工后进度迟缓;14.4 乙方不听从项目经理部的指挥,违章、违规;14.5 乙方没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及应有的义务;14.6 乙方因自身行为严重影响甲方声誉;14.7 乙方向第三方泄露甲乙双方之间的商业机密及双方必须保守的秘
24、密;14.8 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施工质量问题无法挽回。第十六条:其它公 司 承 诺 针 对 此 工 程 补 贴 : 木 制 作 场 外 加 工 费 1500元 ( 周 期 以 一 个 月 为 时 限 ) 、物 业 协 调 费 1000元 。 涉 及 到 纯 夜 间 施 工 的 项 目 由 工 队 提 供 相 关 材 料 经 甲 方 签 证 后 做 相应 补 贴 。 附 件 一 : 乙 方 有 关 证 件 复 印 件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暂住证复印件粘贴处居住地址: 固定电话: 手 机: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公章):北京五岳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地 址: 家庭地址: 电 话: 电 话: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电话: 身份证号码: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