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董事会 战略与 风险管 理 委员会 议 事规则 修订对比 表 企 业:深 圳市 振业(集团)股 份有 限公司 原章节条款 原表述 修订后内容 修订依据或理由 第十 四条 第十四条 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审议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制订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其分解计划,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订;(二)制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三)拟订公司 全 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四)公司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报告;(五)战略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第十四条 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审议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制订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其分解计划,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订;(二)制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三)拟订公司 风险管理、风险评估等 工作报告;(四)公司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报告;(五)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根据深圳市国资委相关规定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