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17-017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 公 司 及 董事 会 全 体 成员 保 证 公 告内 容 的 真 实、准 确 和 完整,没 有 虚假 记载、误 导 性陈 述 或 者 重大 遗 漏。重要提示:1、本 次 股东 大 会 无 否决 提 案 的 情况;2、本 次 股东 大 会 无 变更 或 取 消 提案 的 情 况;3、本 次 股东 大 会 以 网络 投 票 和 现场 投 票 表 决相 结 合 的 方式 召 开。4、本 次 股东 大 会 因 涉及 审 议 影 响中 小 投 资 者利 益 的 重 大事 项,
2、公 司将 对 中小 投 资 者 表决 情 况 进 行单 独 计 票。中 小 投 资 者是 指 以 下 股东 以 外 的 其他 股 东:(1)上 市 公司 的 董 事、监 事、高 级管 理 人 员;(2)单 独 或者 合 计 持 有上 市 公 司5%以 上 股 份 的股 东。一、会 议 召开 的 情 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 年4月27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4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上午9:30 11:30和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3、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15:00 至2017年4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康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二、会 议 的出 席 情 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0 人,代表有 表 决 权 股 份 484,585,929 股,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4、份 总 数 930,087,680 股的52.1011%。董事长安康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5,667,9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30,087,680 股的 50.0671%。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 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
5、8,917,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30,087,680股的2.0340%。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参 加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共27 人,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54,940,2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30,087,680股的5.9070%。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三、提 案 审议 和 表 决 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 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6、同意484,485,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793%;反对 1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06%;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1%。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54,840,0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6%;反对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0%;弃权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2、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484,485,729
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793%;反对 1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06%;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1%。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54,840,056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6%;反对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0%;弃权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3、审议通过了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484,485,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8、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794%;反对 1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06%;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4,840,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0%;反对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484,485,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794%;反对 100,000
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06%;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其中,中小 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4,840,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0%;反对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6 年实现净利润539,465,851.89 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53,946,585.19 元后,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0、485,519,266.7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530,295,777.77 元,扣除2016年当期分配上年度现金股利232,521,920.00 元及红股348,782,880.00 股,2016年度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34,510,244.47 元。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930,087,6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计372,035,072.00元,分配红股和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062,475,172.47元滚存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表决结果:同意484,485,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11、决权总数的 99.9794%;反对 1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06%;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4,840,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0%;反对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483,247,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7237%;反对 1,338,700
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763%;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3,601,5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34%;反对1,3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84,485,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793%;反对 1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13、权总数的0.0206%;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1%。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54,840,0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6%;反对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0%;弃权2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8、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股东重庆晟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香港科康有限公司、安康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4,840,0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8176%;反
14、对 1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820%;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4%。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4,840,056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176%;反对1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820%;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4%。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84,485,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793%;反对 100,000 股,占出席本
15、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06%;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1%。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54,840,0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6%;反对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0%;弃权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84,485,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793%;反对 1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16、0206%;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1%。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54,840,0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6%;反对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0%;弃权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1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监事变更的议案;2017 年 3 月 24 日,公司 监 事会收 到 公 司第六 届 监 事郝常 美 女 士、张 兆 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郝常美女士、张 兆飞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监事职务,公司股东提名 马超援先
17、生和蔡林林先生为第六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马超援先生和蔡林林先生 为 公 司 第 六 届 监事会监事,上述监事任期由2017 年4 月27 日至 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时止。(1)选举马超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同意 484,355,729 个表决权,同意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54,710,056 个表决权;(2)选举蔡林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同意 484,355,729 个 表决权,同意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54,710,056 个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在会上作了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已于 2017年3
18、月28 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http:/)。四、律 师 出具 的 法 律 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华兰生物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五、备 查 文件 1、载 有 华兰 生 物 工 程股 份 有 限 公司 参 会 董 事签 字 的 2016 年 度 股 东大 会 决议;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6 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