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3 浙 江 精 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大 资产重组 进展公告 2017 年5 月22 日,浙江精 功 科 技股份 有 限 公司(以 下 简称“本 公 司”或“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发布了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公 司 股 票(证 券 简 称:精 功 科 技,证 券 代 码:002006)自2017 年5 月22 日 开 市 起停牌。2017 年6月6日,公司确认前述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停 牌 期 间,2017
2、年6 月13 日,公司发 布 了 重大 资 产 重组进 展 公 告(公 告编号:2017-035);2017 年6 月20日,公 司 发布 了 关 于重 大 资 产 重组 进 展 暨 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2017年6月27日、2017 年7月4日、2017年7月11 日、2017年7月18日,公司分别发布了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分别为:2017-040、2017-041、2017-042、2017-043);2017 年7 月21 日,公司发布了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2017 年7 月28 日,公 司 继 续
3、 发 布 了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进 展 公 告(公 告 编 号:2017-046)。2017 年 8 月 2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申请继续延期复牌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8 月 22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争取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二)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 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2017 年8 月17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本次继续延期复牌 申请。2017 年 8 月 9 日、2017 年
4、8月 16 日、2017 年 8 月 23 日、2017 年 8 月 30 日、2017 年 9 月 6 日、2017 年 9月13 日、2017 年9 月20 日公司继续发布了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分别为:2017-052、2017-056、2017-059、2017-060、2017-061、2017-063、2017-068)。2017 年9 月20 日,公司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 关于对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76 号)(以下 简称“关 注函”)。公司对关注函予以了回复并 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 披露了关于深本 公 司
5、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准 确 和 完 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圳 证 券 交易所 关 注 函有关 事 项 的回复 公 告(公 告 编 号:2017-069),公司确认:因交易对手盘古数据所持有的雅力数据股权涉及仲裁事 项尚未解决,盘古数据持有的雅力数据股权 若处于被冻结状态,则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未来将难以顺利交割。由于上述事项能否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首日起累计六个月的时间内(即在 2017 年 11 月 21 日前)解决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原定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 前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
6、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计划可能难以如期进行。公司将会同中介机构督促盘古数据争取于 2017 年 10 月底前通过调解或其它方式确保雅力数据的股权清晰,并视该事项的解决进程确定如下:1、如 果盘古 数 据 持有的 雅 力 数据股 权 处 于被冻 结 状 态能够 及 时 解决,公 司将在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 月的时间内(即在 2017 年 11 月 21 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并申请复牌。2、如果上述事项不能及时解决,公司将努力争取在 2017 年 10 月 底前先期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申请股票复牌。待上述事项顺利解决后,公司与交易对方、中介机构将尽快完
7、成相关文件的修订工作,并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并最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如果公司未能在2017 年 11 月21 日前披露符合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 产 重 组预案(或 报告书),公司将 及 时 披露终 止 重 大资产 重 组 相关公 告,并 根据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2016 年9月修订)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2017 年 9 月 27 日、2017 年 10
8、 月 11 日、2017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继续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公 告(公 告 编 号 分别为:2017-070、2017-071、2017-072)。根据目前最新进展情况,为 有效维护中小股东和上市公司 的权益,经与交易对方 协商 并达成如下共识:1、如果交易对方能够在2017 年10 月31 日前提供有效解决 雅力数据股权被冻结 的措施,公司 将在下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中 披露上述事项进展并维持 原定 的 计 划不变,即 自停牌 首 日 起累计 不 超 过 6 个 月 的时间 内(即 在2017 年11 月21 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并申请
9、复牌。2、如果交易对方未能在2017 年10 月31 日前及时提供解决 雅力数据股权被冻结的措施。为谨慎起见,公司将 不再先期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 提前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根据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2016 年9 月修订)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在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 将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继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停牌期间,公司将 至少 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浙江精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