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豪润达 公司独立董事 的独立意见 1 广 东 德豪 润 达电 气 股份 有 限公 司 独 立 董事 关 于深 交 所对 公 司问 询 函(中 小板 问 询函【2018】第 386 号)相关 事 项的 独 立意 见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豪润达”)于 2018年 4 月 20 日 披 露 了 关 于 股 权 收 购 暨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告,公 司 拟 以 人民币32,509.54 万元 的 价 格 收 购 珠 海 盈 瑞 节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简 称“珠 海 盈 瑞”)的 100%股权。公 司 于 近 期 收 到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2、所 下 发 的 关 于 对 广 东 德 豪 润 达 电气 股 份 有限公 司 的 问询函(中小板 问 询 函【2018】第 386 号),对 本次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相关方面进行了问询。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问题 4:你公司 2014 年、2015年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2.60 亿元和-5.67 亿元,而你公司前两次出售资产事项分别为公司贡献利润 1.68 亿元和 4.74 亿元。请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 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润操纵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阅公司的资料,我们认为:公司2014 年、2015年出售珠海盈瑞、凯雷 电机股权
3、的目的均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按照相关规定提交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在审议时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的 公司章程、关联交易 等的规定;两次关联交易均以中介机构的评估值作为交易价格,交易的会计处理及带来的相关收益已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王学先 王建国 苏清卫 二一八年 五 月二十三日 德豪润达 公司独立董事 的独立意见 2(本 页 以 下 无 正 文,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关 于 深 交 所 对 公 司 问 询 函(中 小 板 问 询 函【2018】第 386 号)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的签字页)独 立 董 事 签 字:王学先 王建国 苏清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