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万 科 企业 股份 有限 公 司 第十九 届 董事 会 第 九 次会 议决 议公 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 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2021-058 本公司及董 事会全体 成员保证 公告内容 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 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 召开情况 万科企业股 份有限公 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万科”)第 十九届董 事会第 九 次会议的通知 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以电 子邮件的 方式送达 各位 董事。公司全体 董事以通 讯表决方 式参与本次会议,公 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含 当日)前 收到全体
2、董 事的表决 意见。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 司法等 法律法规 和 万科企业股 份有限公 司章程 的规定。二、董事会 会议审议情况(一)议案内容 公司第十八 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 会议 审议 通过 关于补 充完善复杂 项目及非 开发业务 跟投机制的议案,明确了 复杂项目 和非开发 业务的跟 投 机制。为加快 非开发业 务的发展,充分激发非开发 业务经营 管理层及 核心员工 的“当家 人”意识,稳定和 吸引人才,并推动 公司内部资源协同,实现“一 盘棋”长 期稳健发 展,更好 的 回报全体股 东,公司拟 对非开 发业务的跟投 机制进 行迭代。要点如下:1、适用范围:公 司近年来开
3、展的非开发 业务,包括 但不限于物流仓 储、商业、长租公寓、冰雪、教育、企 业服务、食品业务,未来拟 拓展 的非开发业 务。2、跟投人员:包 括公司董事、监事、法 定高级管理 人员在内的所有 员工,以非 开发业务的核心经 营团队、骨干员工 为主,具 体跟投人 员以 届时确定的 跟投方案 为准。3、参与方式:结 合业务的实 际情况、行 业或市场惯 例等因素,制定 员工跟投的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直接 持股,通 过设立合 伙企业、有 限责任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 理计划等其他符合法律 法规的方式 持股。取得 股权的来源 包 括但不限于受让 相关下属子 公司股权、认购下属子 公司新增 股权或与
4、万科共同 投资新设 立的 公司。4、跟投 权益比例 上限:跟投人 员直接或 间接持有 的 业务权益比 例合计不 超过 20%,对于万科股权比例低于 50%的业务,跟投人员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权益比例还需不超过万科在该业务所持权益比例的 40%。未经董事会薪酬与提 名委员会同意,单一跟 投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业 务权益比 例不超过 3%。5、跟投价格:跟投定 价标准为 如下之一:(1)不低于 万科在该 业务的已 投成本及 对应融 资成 本之和;(2)不低于 合资格独 立第三方 评估的公 允价格;(3)不低于 每股净资 产。6、资金来源:跟 投资金全部 由相关员工 自筹,公司 及下属企业不得 为该等
5、员工 提供贷款,包括为 其贷款提 供担保。7、审批权限:公 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 及董事会转 授权公司总裁按 上述要求,根据业务的具体情 况,组织制定 跟投方案,并 选择合适 的时 机具体实施。上 述方案及 其落实情 况向董事会投资 与决策委 员会备案。董 事、监 事和高 级管 理人员如直 接或间接 参与跟投,需 报董事会薪酬与 提名委员 会审议。8、有效存续期:本跟投机制 系一项为促 进下属企业 发展的长期安排,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直 至股东大 会另行通 过新的方 案为 止。(二)审议结果 本议案获得 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 过。表决 结果 为:赞 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 事郁亮、祝九 胜、王海 武回避表 决。此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如 有符合资 格的股东 在合法时间 内向股东 大会提出 该项临时提案,董事会同 意将该临 时提案提 交股东大 会审 议。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 九届董事 会第 九 次 会议决议。特此公告。万科企业股 份有限公 司 董事会 二 二一年 六月十 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