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证券代 码:002003 证 券简 称:伟星 股份 公告 编号:2014-015 浙 江 伟 星 实 业 发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预计 公 告 浙江伟星 实业 发展股 份有 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及董事 会全 体成员 保证 公告内 容的真实、准 确和 完整,没 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 陈述 或重大 遗漏。一、日常关联交易基 本情 况(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多年 的合 作,2014 年 公司预计 全资 子公司 临海 市伟星电 镀有 限公司 和临 海拉链 分公司与 浙江 伟星 新型 建材 股份有 限公 司(以下 简称 伟星新 材)及其 下属 全资 子公司 浙
2、江 伟星塑材科 技有 限公 司(以下 简称塑 材科 技)将继续 发 生电镀 加工、共 用电 力账 户结算 电费、零星采购、房 屋租 赁等 业务 不超 过1,800 万 元。2014 年3 月20 日,公司 第五届 董事 会第 十四 次会 议以6 票同 意、0 票反 对、0 票 弃权的表决 结果 审议 通过 了 关 于公 司 2014 年 度日 常关 联 交易的 议案。因 公司 董事 章卡鹏 先生、张三云 先生、谢 瑾琨 先生 担任伟 星新 材董 事,审议 该项议 案时 三 名 董事 均回 避了表 决。(二)预计关联交易 类别 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4 年预计金额 20
3、13 年实际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务比例(%)提供电 镀加 工服 务 浙 江 伟 星 新 型 建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及其全 资子 公司 不超 过 800 351.21 76.61 结算电 费 不超 过 800 530.10 100 零星采 购 不超 过 100 40.02 100 房屋租 赁 不超 过 100 43.93 50.61(三)年初至披露日 与关 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 联交 易金额。年初至 本公 告披 露日,公 司子、分 公司 与伟星 新材 及其子 公司 发生 的电 镀加 工、共用 电力账户 结算 电费、零星 采 购、房屋 租赁 等 关 联交 易 累计金 额分 别 为48.
4、94 万 元、83.08 万 元、0 万元 和12.79 万元。2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 联关 系 1、基 本情 况(1)浙 江伟 星新 型建 材股 份有限 公司 成立 于 1999 年 10 月,法 定代 表人 为金 红阳先 生,注册资 本为 33,332 万 元,经营场 所为 浙江 省临 海经 济开发 区,主要 经营 各种 新型塑 料管 道的制造、加 工与 销售。根 据伟星 新材 披露 的业 绩快 报,截 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伟 星新 材总资产 为230,337.87 万元,净资 产 为 194,529.42 万 元,营 业收 入 为 215,874.73 万 元,净利润
5、为31,567.38 万 元。以上数 据未 经会 计师 事务 所审计。(2)浙江 伟星 塑材 科技 有 限公司 成立 于2000 年 3 月,公司 法定 代 表 人为 洪义 华先生,注册资 本 为1,200 万 元,经营场 所为 浙江 省临 海经 济开发 区,主要 经营 各种 新型塑 料管 道配件的制 造、加工。截 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塑 材科 技总资 产 为 6,301.04 万 元,净资 产为3,867.36 万元,营业 收入 为 17,412.23 万 元,净利 润为 2,020.68 万元。以上 数据未 经会 计师事务 所审 计。2、与 公司 的关 联关 系 伟星新
6、材系 公司 控股 股东 伟星集 团有 限公 司的 控股 子公司,与公 司同 属伟 星集 团有限 公司控制,塑 材科 技系 伟星 新材的 全资 子公 司,根据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股 票上 市规则 对 关联法人的 定义,伟 星新 材、塑 材科 技与 公司 构成 关联 关系,公司 下属 子、分公 司与 伟 星新 材、塑材科 技 发 生的 业务 构成 关联交 易。3、履 约能 力分 析 根据上 述关 联方 2013 年度 主要财 务指 标、经营 状况 及历年 实际 履约 情况 分析,公司 认为上述 关联 方的 资信 情况 良好,具有 较强 的支 付能 力,因 违约 造成 坏账 的可 能性极 小。三、
7、关联交易主要内 容(一)提供电镀加工 服务 1、关 联交 易主 要内 容(1)定价 原则 和依 据:遵 循当期 市场 价格 协商 确定。(2)交易 价格:数量 单价。(3)付款 安排 和结 算方 式:按月 以转账 方 式收 取。2、关 联交 易协 议签 署情 况(1)协议 生效 条件 和日 期:自合 同签 署之 日起 生效。(2)协议 有效 期:2014 年1 月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二)共用电力账户 结算 电费业务 3 1、关 联交 易主 要内 容(1)定价 原则 和依 据:以 临海市 电力 公司 工业 用电 价格计 价。(2)交易 价格:实 际用 电 量 电价+基本 电
8、费 分摊 金额。(3)付款 安排 和结 算方 式:按月 以转 账方 式收 取。2、关 联交 易协 议签 署情 况(1)协议 生效 条件 和日 期:自合 同签 署之 日起 生效。(2)协议 有效 期:2014 年1 月 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三)零星采购业务 1、关 联交 易主 要内 容(1)定价 原则 和依 据:以 市场价格 计 价。(2)交易 价格:实 际用 量 单价。(3)付款 安排 和结 算方 式:实际 交易 即时 结算。2、关 联交 易协 议签 署情 况(1)协议 生效 条件 和日 期:自合 同签 署之 日起 生效。(2)协议 有效 期:2014 年1 月 1 日2
9、014 年 12 月 31 日;(四)房屋租赁业务 1、关 联交 易主 要内 容(1)定价 原则 和依 据:遵 循当地 房屋 租赁 市场 价格。(2)交易 价格:面 积 每 平米价格。(3)付款 安排 和结 算方 式:按年 以转 账支 票或 其他 支付方 式缴 纳。2、关 联交 易协 议签 署情 况(1)协议 生效 条件 和日 期:自合 同签 署之 日起 生效。(2)协议 有效 期:2014 年1 月 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四、关联交易目的和 对公 司的影响 1、关 联交 易的 必要 性:(1)电镀 公司 成立 于 1998 年,主要 从事 各种 材质 产 品的电 镀加 工业
10、 务,具备 较高的 装备水平 和电 镀加 工技 术,提供的 产品 质量 和服 务较 好,价格 公允,与 上述 关 联方同 处一 个县市,且双 方具 有多年 的良 好合作 关系,对各关 联方 的产品 加工 业务 较为 熟悉。该 关联 交易 的发生,双方 的利 益均 能得 到可靠 的保 证。(2)公 司临 海拉 链分 公司 紧邻伟 星新 材大 洋工 业园,共用 一个 电力 账户 进行 电费结 算,4 有利于 双方 减少 相应 的电 费支出,降 低生 产成 本。同时,根据 公司 经营 实际 需要,与伟 星新材发生 房屋 租赁 业务,有 利于公 司加 强内 部管 理,提升经 济效 益。上述 关联 交易
11、的 发生,双方的利 益均 能得 到有 效保 障。2、关联 交易的 公允性:上 述关联交 易价 格以政 府定 价和参照 周边 市场价 格为 基准,交易遵循 客观、公 正、公允 的原则,没 有损 害公 司和 非关联 股东 的利 益。3、关联 交易对 上市公 司独 立性的影 响:公司下 属子、分公司 与伟 星新材、塑 材科技 发生的电 镀加 工服 务、共用 电力账 户结 算电 费、零星 采购、房 屋 租 赁等关 联交 易虽然 会在 一 段时间内 持续 存在,但 不会 影响公 司的 独立 性,公司 主要业 务不 会因 此类 交易 而产生 对关 联人的依赖,也 不会 对公 司的 财务状 况和 经营 成果
12、 产生 重大影 响。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 事对 公司 2014 年度 预计发 生的 日常 关联 交易 事项进 行 了 认真 核查,在 对该关 联交易行 为予 以事 先 认 可后 发表了 如下 独立 意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临 海市 伟星电镀有限公司与 浙江 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 限公 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浙 江伟 星塑 材科 技有限 公司 2014 年度 预计 发生的 不超 过 1,800 万元 的电镀 加工、共用电 力账 户结 算电 费、零星采 购、房 屋租赁 等关 联交易 系公 司正 常的 经营 业务,有 利于 降低经营 成本,该 关联 交易 遵循了 公平、公 正、公允 原则,没有 损害 公司 及其 他非关 联方 股东的利益。董 事会 审议 此交 易事项 时,关联 董事 已回 避表决,其 程序 合法、有 效,符 合有 关法律法规 及 公司 章程 的 规定。六、备查文件 1、公 司第 五届 董事 会第 十四 次会 议决 议;2、独 立董 事有 关意 见;3、伟 星新 材、塑材 科技 相 关财务 报表。特此公 告。浙江伟 星实 业发 展股 份有 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