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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67鞍重股份: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504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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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一季度报告正文 1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正 文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一季度报告正文 2 第一节 重 要 提示 公 司 董 事 会、监 事 会 及 董 事、监 事、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季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实、准 确、完 整,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并 承 担 个 别 和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所 有 董 事 均 已 出 席 了 审 议

2、 本 次 季 报 的 董 事 会 会 议。公 司 负 责 人 杨 永 柱、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封 海 霞 及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会计主管人员)李 琴 声 明:保 证 季 度 报 告 中 财 务 报 表 的 真 实、准 确、完 整。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一季度报告正文 3 第二节 主 要 财务 数 据及 股 东变 化 一、主 要 会计 数 据 和 财务 指 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4,111,519.42 45,296,972.6

3、6-2.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950,061.99 13,300,788.22-25.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8,604,160.93 11,281,228.64-23.7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2,078,399.46-3,552,927.67 439.96%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 0.20-25.00%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 0.20-25.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0%1.84%-0.54%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886,471,993.30 883,951,42

4、7.60 0.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768,590,916.73 758,640,854.74 1.31%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61,466.2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的损益项目 610,961.18 减:所得税影响额 226,526.34 合计 1,345,901.06-对公司根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5、号 非经常性损益 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 经常性损益 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 形。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一季度报告正文 4 二、报 告 期末 股 东 总 数及 前 十 名 股东 持 股 情 况表 1、报 告期 末普 通 股 股东总 数 及 前十名 普 通 股股东 持 股 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262 前 10 名普通股 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

6、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杨永柱 境内自然人 30.01%20,400,000 15,300,000 温萍 境内自然人 13.83%9,405,000 7,053,750 杨琪 境内自然人 7.06%4,800,000 0 高永春 境内自然人 2.94%2,000,000 1,500,000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聚富银河新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 1.35%914,570 0 杨永伟 境内自然人 1.18%800,000 600,000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穗富 7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 1.03%700,000 0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穗富

7、 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 0.65%445,000 0 毛念安 境内自然人 0.63%426,100 0 宣仙珍 境内自然人 0.59%403,596 0 前 10 名无限售 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杨永柱 5,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100,000 杨琪 4,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800,000 温萍 2,351,250 人民币普通股 2,351,250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914,570 人民币普通股 914,570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一季度报告正文 5 托

8、聚富银河新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穗富 7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 高永春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穗富 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45,000 人民币普通股 445,000 毛念安 426,100 人民币普通股 426,100 宣仙珍 403,596 人民币普通股 403,596 李明华 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杨永柱先生、温萍女士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两人为 夫妻关系;杨琪女士为杨永柱先生、温萍女士之女公司未

9、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前 10 名普通股 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无 公司前 10 名普 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 10 名普 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2、报 告期 末优 先 股 股东总 数 及 前十名 优 先 股股东 持 股 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一季度报告正文 6 第三节 重 要 事项 一、报 告 期主 要 会 计 报表 项 目、财务 指 标 发 生变 动 的 情 况及 原 因 适用 不适用(一)、主要财务指标

10、大幅度变化的情况及原因 无(二)、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大幅度变化的情况及原因 1、预付款项比上年末下降31.95%,主要系期末预付货款减少所致。2、应收利息比上年末增长45.44%,主要系本期应收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3、预收款项比上年末下降30.95%,主要系本期公司预收合同款减少所致。4、应交税费比上年末增长39.96%,主要系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应交增值税增 加所致。5、其他应付款比上年末下降82.98%,主要系本期往来款减少所致。6、递延收益比上年末增长30.03%,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而未结转当期损益所致。7、资 产减 值损失 比上 年同期 增长992.48%,主要系 期末 账龄较

11、长的 应收款 项增 加导致 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8、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51.06%,主要系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439.96%,主要系(1)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2)本期预缴企业所得税减少;10、投资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105.11%,主要系 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1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98万元,主要系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现金所致。二、重 要 事项 进 展 情 况及 其 影 响 和解 决 方 案 的分 析 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公 司 或持 股 5%以 上 股 东 在

12、 报告 期 内 发 生或 以 前 期 间发 生 但 持 续到 报 告 期 内的 承 诺 事 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杨永柱、温萍、杨琪 杨永柱、温萍、杨琪承诺:自鞍2012 年 03 月 16日 2012 年 3 月 29日至 2015 年 3严格履行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一季度报告正文 7 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鞍重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13、本人所持有的鞍重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鞍重股份回购该股份;月 29 日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杨永柱、温萍 一、本人保证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个人未从事与鞍重股份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除鞍重股份以外,本人拥有投资权益的其他单位未从事与鞍重股份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二、本人保证在持有鞍重股份期间本人个人不会从事与鞍重股份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同时,本人在持股期间将促使本人实际控制的除鞍重股份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不从事与鞍重股份及其子公司相同2012 年 03 月 16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一季度报告正文 8 或类似的业务

14、;如因包括但不限于继承、司法裁决、企业合并等被动原因,导致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单位从事的业务与鞍重股份及其子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情形的,则本人及控制单位将放弃该业务或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该业务转让给鞍重股份或其子公司;三、在持股期间,本人不构成实际控制但拥有投资权益的单位如主动或因包括但不限于继承、司法裁决、企业合并等被动原因从事与鞍重股份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的,则本人将于该单位实施该业务之日起 90 日内,将拥有的该单位权益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向包括鞍重股份在内的第三方实施转让;四、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将对因违反承诺行为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一季

15、度报告正文 9 给鞍重股份造成的损失,以现金形式进行充分赔偿。杨永柱、温萍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单位将严格遵循公司的相关规定,不要求公司为本人及控制单位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或 代本人及控制单位承担成本或其他支出或以公司章程 禁止的其他方式使用公司资金;二、本人及本人控制单位将严格遵循公司的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中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确定的决策程序、权限进行相关决策。三、本人及本人控制单位在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将执行以下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按市场化原则办理,有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市场价格的,按成本加成定价;当2

16、012 年 03 月 16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一季度报告正文 10 交易的商品没有市场价格时,且无法或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计算的,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四、公司上市后,本人及本人控制单位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监督公司严格执行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并妥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确保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允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规范并按规则披露本人及本人控制单位与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5 年 1-6 月 经 营 业 绩 的预 计 2015 年 1-6 月 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7、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60.00%至-10.00%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950.94 至 2,139.62 2014 年 1-6 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377.35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由于下游行业的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预测 2015 年 1-6 月净利 润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一季度报告正文 11 五、证 券 投资 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六、持 有 其他 上 市 公 司股 权 情 况 的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 上市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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