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圳市 科陆 电子科 技股 份有 限公司 独 立董 事对 公司相 关事 项的 独立意 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中小 企业 板上 市公 司规 范运 作指引、公 司章 程 和公 司 独 立董 事制 度 等有 关规 定,基于 独立 判断 立场,现就公司 第 七届董事会第 十四 次(临时)会议 审议 的 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保障 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本次 财务 资助 年利 率为 不超 过(含)5%,关联 交易 价格公允,不存 在损 害公 司、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 情形,不会 对公 司的 财务状 况、经营 成果 及独 立性 构成 不利 影响,公司 不会 因此 而对 关联 方形 成重 大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盛宝军 丁海芳 张文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