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117东港股份:东港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2109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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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2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为出
2、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公司提供的 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 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 5 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及以前的相关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并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2021年9 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 年9 月11 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发布了东
3、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通知载明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召开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参加会议的登记办法、会议联系人及其他事项等内容。本所律师认为,会议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通知已经按照相关法律、行 法律意见书 3 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1年
4、 9月 27日 14点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爱先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 会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没有股东提出新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及其他事项均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受托代理人和网络投票表决共计 8人,共计代表股份 187,671,3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3930%
5、,其中:亲自出席及受托代理人参加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4人,代表股 187,481,512 股,占公司总股本 34.3583%;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8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348%。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有公司的全部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经核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公司截止 2021 年 9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的股东名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在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
6、东大会。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 4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一)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议案如下: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4.1 选举王爱先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4.2 选举史建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4.3 选举楚伦巴特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4.4 选举盖学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
7、事。5、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1 选举周建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5.2 选举张松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5.3 选举冯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6、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6.1 选举李安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6.2 选举郭肖娜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6.3 选举张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二)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于会议通知中的议案按照 会议议程进行了审议并按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 2名股东代表和 1名监事参加了表决投票的清点。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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