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3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 公 司 及 董事 会 全 体 成员 保 证 信 息披 露 的 内 容真 实、准 确和 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特 别 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二、会 议 召开 的 情 况:1、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3、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4 月24 日下午13:3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4 月23 日2
2、019 年4 月 24 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24 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4 月23 日 15:00 至2019 年4 月24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1 号会议厅 5、会议主持人:郑康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三、会 议 的出 席 情 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 人代表 17 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65,30
3、8,119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7.2634%。其中:1、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 代表8 名股东,代表股份67,634,7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3.4290。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97,673,3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 的33.8345。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15,703,509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439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见证律师出席 并见证了会议。四、议 案 审议 表 决 情 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
4、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1、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65,287,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6%;反对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弃权0 股。该议案获通过。2、审议通过2018 年度 监 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65,287,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反对 20,500 股,占 出 席 本次 股 东 大 会有 效 表 决 权股 份 总 数 的0.0124%;弃权0 股。该议案获通过。3、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
5、:同意165,287,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反对 20,500 股,占 出 席 本次 股 东 大 会有 效 表 决 权股 份 总 数 的0.0124%;弃权0 股。该议案获通过。4、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5,287,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反对 20,500 股,占 出 席 本次 股 东 大 会有 效 表 决 权股 份 总 数 的0.0124%;弃权0 股。其 中,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5%以 下 股 份 的 中 小 投 资
6、者 表 决 情 况:同 意15,683,0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5;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5;弃权0 股。该议案获通过。5、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165,287,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反对 20,500 股,占 出 席 本次 股 东 大 会有 效 表 决 权股 份 总 数 的0.0124%;弃权0 股。该议案获通过。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5,287,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7、总数的 99.9876%;反对 20,500 股,占 出 席 本次 股 东 大 会有 效 表 决 权股 份 总 数 的0.0124%;弃权0 股。其 中,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5%以 下 股 份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表 决 情 况:同 意15,683,0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5;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5;弃权0 股。该议案获通过。7、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5,287,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反对 20,5
8、00 股,占 出 席 本次 股 东 大 会有 效 表 决 权股 份 总 数 的0.0124%;弃权0 股。其 中,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5%以 下 股 份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表 决 情 况:同 意15,683,0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5;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5;弃权0 股。该议案获通过。8、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抵押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5,287,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76%;反对 20,500 股,占 出 席 本次 股 东 大 会有 效 表 决 权股
9、份 总 数 的0.0124%;弃权0 股。其 中,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5%以 下 股 份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表 决 情 况:同 意15,683,0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5;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5;弃权0 股。该议案获通过。五、律 师 出具 的 法 律 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六、备 查 文件 目 录:1、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 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