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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33广宇集团:关于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201806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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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 宇 集 团股份 有 限 公司 财 务资助 事 项 公告 1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8)062 广 宇 集团 股 份有 限 公司 关于 财 务 资助 事 项 的 公告 本 公 司 及 董事 会 全 体 成员 保 证 信 息披 露 内 容 的真 实、准 确和 完 整,没有 虚假 记 载、误导 性 陈 述 或重 大 遗 漏。一、概况 广 宇 集 团股份 有 限 公司(以 下 简称“公 司”)第 五 届 董事会 第 七 十二次 会 议分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具体如下:(一)经关联董事江利雄回避表决后,以 8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 议 通 过了 关 于 舟山舟 宇 房 产财务 资 助 事项,同 意公司 控 股 子公司 舟山舟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在公司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按合作股东方的出资比例对其合作股东方提 供财务资助 3,640 万元。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天城房产财务资助事项,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公司 2017 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 范围内,对其合作股东方杭州西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5,000 万元。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

3、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二、财 务 资助 对 象 的 基本 情 况 1.舟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基集团”)舟 基 集 团 注册 资 本:120,000 万 元;法 定 代 表人:王海燕;经 营 范 围:企业投资与控股,企业管理及咨询,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船舶修造,水利围垦。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舟基集团资产总额1,395,803.55 万 元,负 债 总 额747,617.21 万元,所有者权益648,186.34 万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828,965.31万 元,净 利润25,516.15 万 元(以上 数 据 经 审计)。经 查询 国 家 企 业

4、信 用 信 息公示系统,该公司信用信息 未见异常。舟基集团为舟山锦澜府邸项目合作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舟基集团非公司关联方。广 宇 集 团股份 有 限 公司 财 务资助 事 项 公告 2 2017 年度,公司对舟基集团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 0 万元。2.杭州广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磊投资”)注 册 地 址:上 城 区 白云路24 号223室-9;执行事 务 合 伙人:浙 江 宇舟资 产 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服务:投 资管理。杭州广磊 系公司为实施舟山锦澜府邸项目员工跟投计划专门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其普通合伙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宇

5、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中含关联人江利雄(董事、总 裁)和王小平女士(行政总监、副总裁配偶)。2017 年度,公司对广磊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0万元。3.杭州 宝 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名投资”)宝 名 投 资 注册 资 本:1,000 万 元,法 定 代 表 人:戚燕飞,经 营 范 围:服务:投资管理。截至2017年12月31 日,资产总额3万元,负债总额0 万元,所有者权 益3 万 元,营业 收 入0 万元,净利 润0 万 元(以上 数 据未 经审 计)。经查 询 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信用信息未见异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

6、其非公司关联方。2017 年度,公司对宝名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0万元。4.杭州西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房集团”)西房集团 注册资本:10,060 万元。法定代表人:叶晓龙;经营范围:房地产经营,商 品房 销 售,城市 土 地开 发经 营,房 地产 投 资开 发;服 务:室内 外 装璜,水电安装;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截止2017年12月31 日,西房集团总额251,333.22 万元,负债总额138,013.41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3,319.81万元,2017年 度 营 业 收入8,841.90 万 元,净 利润11,501.73 万元(以上 数 据 经

7、审计)。西房 集团为杭州武林外滩项目的合作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其非公司关联方。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信用信息未见异常。2017 年度,公司对西房集团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0万元。三、财 务 资助 的 合 理 性说 明 公司控股子公司在 销售资金回笼出现资金盈余的情况下,留足项目后续开发所需资金,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向合作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上述财务资助行为发生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广 宇 集 团股份 有 限 公司 财 务资助 事 项 公告 3 不将超

8、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没有在以下期间发生过上述财务资助行为: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四、交 易 协议 的 主 要 内容 发生上述财务资助时,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署财务资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1、财务资助金额以实际资助金额为准;2、财务资助资金适用的利率 以实际协议约定为准;3、财务资 助期限以实际协议约定为准;4、违 约责任:财 务资助 金 额 应按协 议 约 定的时 间 和 期限及 时 归 还,若

9、逾 期归还,要求违约方按照资助金额和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以实际协议约定为准)。五、对 公 司的 影 响 根据 公司法 和 公 司章程 的约定,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公司合作股东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股权出资并提供财务资助,在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出现盈余时,有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暂时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权利。富余的资金存放在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低,也存在一定的资金控制风险。为提高公司资金集中度和快速周转降低风险,在留足项目后续开发所需资金,经各股东协商一致暂时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富余资金对公司及公司合作股东方财务资助。六、所 采 取的 风 险 防 范

10、措 施 对于控股子公司对合作股 东方财务资助的风险防范。首先会根据控股子公司投资或开发的项目未来资金需求进行预算,经股东协商一致,在留足项目后续开发所需资金,合理安排归还金融机构及股东的各项借款后,参照地产行业惯例,按股东出资比例向全体股东财务资助,即出现控股子公司向合作股东方财务资助的情况。在控股子公司此类财务资助过程中,有合作股东方在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出资金额和未分配利润作为保证,风险基本可控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 合作股东方 提供财务资助时,还将对如下事项做出约定:如控股子公司在后续经营过程中 广 宇 集 团股份 有 限 公司 财 务资助 事 项 公告 4 需要追加投资或归还其他借款,而控股

11、子公司账面资金 不足以支付时,公司与 合作股东方 将按投资比例及时补足资金。如控股子公司完成合作项目的开发,公司与 合作股东方 可用从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分得之利润抵付财务资助款。因此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合作股东方进行财务资助出现偿债危机的风险较小。公司审计部也将继续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公司还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财务资助事项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七、董 事 会意 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 销售资金回笼出现资金盈余的情况下,经各股东协商一致,在留足项目后续开发所需资金,合理安排 归还金融机构及股东的各项借款后,按照 股 东 出 资 比 例

12、向 合 作 股 东 方 提 供 财 务 资 助 的 情 况,既 符 合 地 产 行 业 的 运 作 惯例,也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控制风险。在发生财务资助时,受资助方将按约定 支付资金占用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上述 财务资助事项的违约风险极小。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作股东方财务资助的事项原因合理、定价公允,且接受财务资助的各方偿债违约能力较小,风险可控。八、公 司 承诺 情 况 公司承诺 在发生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

13、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在以下期间,公司承诺不对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3、将超募资 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九、独 立 董事 的 独 立 意见 独立董事对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财务资助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公 司控股 子 公 司对合 作 股 东方提 供 财 务资助,经 股东方 协 商 一致,在 留足项目后续开发所需资金,合理安 排归还金融机构及股东的各项借款后,按股东出资比例向合作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可有效控制风险,更 广 宇 集 团股份 有

14、 限 公司 财 务资助 事 项 公告 5 好地保护合作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有利于各方的进一步合作。2、财 务资助 事 项 发生时,被 资助方 会 按 约定支 付 资 金占用 费,不存在 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3、公 司对财 务 资 助采取 了 恰 当的风 险 防 范措施,该 事项出 现 违 约的风 险 较小。4、公司 董事 会 在 审议财 务 资 助 涉及 关 联 交易时,关 联董事 回 避 表决,并经出席董事会有表决权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 规定。5、根据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对控股子公司合作股东

15、方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财务资助事项。十、公司提供 财 务 资 助的 累 计 数 量及 逾 期 数 量 截至2018年6月15日,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合作股东方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45,482.91 万元,无逾期金额。十 一、其 它事 项 公司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十 二、备 查文 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 宇集团 股 份 有限公 司 独 立董事 关 于 第五届 董 事 会第 七十二次会议 相 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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