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海 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关 于 河南 恒星 科技 股 份有 限公 司 使 用 承兑 汇票、信 用 证等 方式 支付 募投项 目 所需 资金 并 以 募集 资金 等额 置 换 事项 的 核查 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通证券 或 保荐机构)作为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星科技 或 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 司 募集 资金 管理 和使 用的 监管 要求 等 有关规 定,就恒 星科 技 使 用承 兑汇 票、信
2、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 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核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 1164 号),公司 本次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5,046,29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638,203,698.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3,264,768.97 元,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624,938,929.03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出具大华验
3、字2021000790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确认。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 根据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预应力钢绞 线改扩建 项目 11,506.22 11,506.22 2 年产 20 万吨 预应力钢 绞线项目 26,089.10 26,089.10 3 合金镀层(锌)钢丝 钢绞线改 扩建项目 26,225.05 26,225.05 合计 63,820.37 63,820.37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
4、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不改 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 2 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及闲置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议 案,同 意 公 司 以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6,625.78 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项目的自有
5、资金;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审议通过 关于拟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12 个月)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2、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自贸区宝畅联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以实施募投项目 年产 20 万吨预应
6、力钢绞线项目。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拟变 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事项以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为准。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20 万吨 预应力钢 绞线项目 26,089.10 26,089.10 年产 2000 万 公里超精 细金刚线 项目 38,833.35 37,731.27 合计 64,922.45 63,820
7、.37 三、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 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 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的承兑汇票)、3 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主要操作流程与要求如下:1、公司使用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承兑汇票或 背书转让的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相关规则的要求。2、公司使用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承兑汇票或 背书转让的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8、方式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资金后,建立相关明细台账适时将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使用资金。非背书转让支付的票据到期时,公司以 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不再动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任何资金。3、公司建立使用承 兑汇票(包括 开立的承兑 汇票或背书转让的承 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 台账,按月编制 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4、保荐机构和保荐 代表人定期或 不定期对公 司使用承兑汇票(包 括开立的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 的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 项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保荐机构可通过现场核查
9、、书面问 询等方式行使核查权,公司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承 兑汇票或背 书转让的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募投项目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五、相关审核程序 及意见 公司于2022 年1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10、审议。1、监事会意见 4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的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监事 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的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的 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11、等额置换事项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不 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的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六、保荐机构核查 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使用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承兑汇票或背书转 让的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 付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签字:_ _ 赵春奎 周 舟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