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管理统计报表指标解释一、表头部分(一)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及企业类别1、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根据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 1998200 号)填写。(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2)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3)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4)联
2、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5)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 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6)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7)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
3、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 合伙企业法、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8)其他企业:指上述登记注册类型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包括: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 资经营企业和港、澳、台商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4、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外经贸部依法批准设立,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 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 25%的,属于内资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10)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
5、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外资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外经贸部依法批准设立,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 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 25%的,属于内资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2、主营物业管理企业:指专业从事物业管理公司。3、兼营物业管理企业:指内设非独立法人物业管理机构,兼营物业管理业务的其他企业。二、项目(一)住宅:指用于居住的房屋
6、建筑。(二)5 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指总建筑面积超过 5 万平方米的,被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配建有公共服务设施的居民生活聚居地。(三)多层住宅:指 8 层以下(含 8 层)的住宅楼宇。(四)高层住宅:指 9 层以上(含 9 层)的住宅楼宇。(五)独立式住宅(别墅):指单位建筑面积造价高于当地一般民用住宅造价一倍以上的高档住宅,或者经有权审批房地产投资计划的审批单位定为公寓、 别墅的项目。(六)办公楼或写字楼: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使用的各类办公用房。(七)工业用房:指用于工业生产的房屋建筑。如厂房、仓库等。(八)其他:指凡不属于上述用途的房屋建筑。如商业用房、医院医疗用
7、房、图书馆 、体育 场馆 等。物业管理总建筑面积=多层住宅面积+高层住宅面积+独立式住宅(别墅)+ 办公楼面 积+ 工业 厂房面积+ 其他面积三、企业经营依据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基字19987 号)的规定和要求填报。(一)总资产: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 、无形及递延资产、其他 长期资产 。该指标根据会计“ 资产负债表” 中“资产总计”项的期末数填列。(二)净资产:是资产总额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即所有者权益。(三)总收入:是指营业活动取得的全部收入。在物业管理公司的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占较大比重,并直接、影响着公司的经济效益。在物业管理公司中
8、,其主营营业收入主要包括:1、为房屋业主和租住户提供公共卫生清洗、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而收取的公共性服务费;2、为房屋业主和租住户代缴水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修缮等而收取的公众代办性服务费;3、为满足房屋业主和租住户需要而提供的个别服务,包括房屋装修、代购商品、家 电维修等特约服务;4、房屋租赁及产权单位委托代管房产的收入;5、为方便居民而兼营的多种服务行业收入,如理发、餐饮、出租车、小卖部等经营收入。(四)其他收入:在物业管理公司中,除主营营业收入以外的收入,列作其他收入。总收入=管理费收入+ 停车场收入+ 其他收入(五)总支出:是指正常经营过程中
9、为取得营业收入而实际消耗的全部支出。(六)人工成本:是指按照正常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量和实际价格计算出的人工成本,也就是物业管理公司为获得营业收入而耗费的劳务成本。包括:工资总额(工资、奖金、各项津贴)、福利费(含社保、医保)、工会经费。(七)营业税金及附加:指企业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应从经营收入中抵扣的税金和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总支出=人工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他支出(八)利润总额: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反映企业最终的财务成果。根据会计“ 损益表”中的“ 利润总额” 项的本年累计数填列。(九)企业所得税:指企业就其生产经
10、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上缴的税金。利润总额=总收入-总支出(十)本体维修基金:是指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按月缴纳的房屋本体基金,物业 管理公司按多层住宅(不含电梯)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0.15元,高层商住楼、住宅楼(含带电梯的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25 元收取。1、本体维修基金累计收入:指由业主按规定分月缴纳,由物业管理处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代管,用于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的资金累计收入,不得挪作他用。2、本体维修基金累计支出:用于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项目的支出累计。3、本体维修基金期末结余:本体维修基金累计收入减本体维修基金累计支出的报告期余额。收入、支出填报至报告期累计
11、数,结余填报当期时点数(即历史累计数)。四、从业人员1、企业从业人员:指在物业管理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它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2、经营管理人员:指物业管理企业中从事项目管理、市场分析、项目开发、招投 标策划、服务内容拓展、企 业形象 设计和人力资源管理、质量管理、技术 管理、 财务 管理等活动的人员。3、管理处主任(项目经理):指对确定的物业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和运作,为项目委托人提供专业物业管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包括管理处主任(项目经理)、管理处副主任(项目副经理)。4、房屋及设备维护管理人员:指从事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操作、监控运行等工作的人员(分企业正式聘用人员及项目分包人
12、员)。5、保洁人员:指物业管理企业中从事环境卫生清洁的人员。包括清洁工、清运工等(分企业正式聘用人员及项目分包人员)。6、保安人员:指物业管理企业中从事协助维护治安秩序的服务人员(分企业正式聘用人员及项目分包人员)。7、绿化人员:指物业管理企业中从事环境绿化修剪、养护等工作的人员(分企业正式聘用人员及项目分包人员)。8、其他人员:指物业管理企业中从事上述工作以外的服务人员。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经营管理人员+房屋及设备维护管理+保洁人员+保安人员+绿 化人员+ 其他人员= 研究生及以上学 历+本科学历+ 大专学历+中专、高中及以下学历五、项目分包指物业管理企业将专项服务业务(如电梯维护、绿化养护保
13、洁、保安)分包给专业专营公司,双方正式签定合同中写明的金额。六、业主委员会指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七、其他说明(一)法人(单位)代码是电脑统计识别填报单位的唯一标识,填报单位一定要填写。分公司等非法人单位可填写其上一级单位的代码,代码不能重复。(二)“企业从 业人员情况 ”中的房屋及设备维护 管理人员、保洁人员、保安人员、 绿化人员,不包括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三)外包的项目,其从业人员不记入此表当中。(四)企业所管理的项目中的“住宅” 指标中, “5 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是从小区 规模来统计 ;“多层住宅、高
14、层住宅、独立式住宅”是从物业的档次来统计。二者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统计,相互之间不是排斥的,可以重复填写。(五)企业所管理的项目,按项目中主要的物业类型确定项目类型进行填报,一个 项目配套的物业不得分开填报。对于一个项目中有商业、工业、住宅等:填写个数时以主要的填写个数,但在填写面积时要分别填写。(六)企业总收入、总支出、利润总额等指标,是指调查时间发生的物业管理部分的情况。(七)对于兼营物业的企业,本报表中的企业从业人员状况、财务经营情况都只统计物业管理部分。(八)填写在管项目情况一览表时,有几个注意事项:1、填写完全物业地址、物业名称;2、物业详细地址:注意格式为: XX 区 XX 路 XX 号;3、入伙时间:若一个项目有多个入伙时间,填写最后一个时间(格式为 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