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 京 北 纬 通 信 科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 使用闲置募 集资 金 进 行 现 金 管理 的独立意见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 交易所 中小企 业板上 市公司 规范运作 指引 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北京北 纬通信科 技 股份 有限公 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的 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相关 材料进行了认真阅读,现就该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2、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 等相关 规定,计划使用不超过 2 亿 元人民币的闲置 募集资金投资 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投资 收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胡建军 李锦涛 娄 屹 二一四年一 月 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