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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52广电运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2020年3月202003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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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广州广电 运通金 融电子股 份有限 公司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制度(2020 年3月 修订)目 录 内部会计 控制 基本 规 范.2 第一章 预 算的内 部会计 控制.5 第二章 货 币资金 的内部 会计控制.8 第三章 资 金理财 的内部 会计控制.11 第四章 销 售与收 款的内 部会计控 制.16 第五章 存 货的内 部会计 控制.20 第六章 对 外投资 的内部 会计控制.24 第七章 固 定资产 的内部 会计控制.27 第八章 工 程项目 的内部 会计控制.30 第九章 无 形资产 的内部 会计控制.33 第十章 筹 资的内 部会计 控制.36 第十一章 对外担 保的内 部

2、会计控 制.39 第十二章 采购与 付款的 内部会计 控制.42 第十三章 薪酬福 利及相 关支出的 内部会 计控制.45 第十四章 成本费 用的内 部会计控 制.47 第十五章 关联交 易的内 部会计控 制.49 第十六章 会计电 算化的 内部会计 控制.52 第十七章 会计档 案的内 部会计控 制.55 附 则.58 2 内部会 计控制 基本规 范 总 则 为维护 广州 广电 运通 金融 电子股 份有 限公 司和 投资 者的利 益,保证 公司 财产 不受损 害,促进和 加强 公司 内部 会计 控制和 会计 监督,防 止和 减少错 误和 舞弊 给公 司带 来的损 失和 浪费,确 保会 计资

3、料真 实完 整,会 计信 息准 确及 时,根据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公 司法、会 计法、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股票上 市规 则、企业 会计准 则 和 内部 会计 控制规 范 基本规范 等 法律 法规 及 广州广 电运 通金 融电 子股 份有限 公司 三重 一大 决策 制度(以 下简称 三 重一 大决 策制 度)、广州 广电 运通 金融 电子股 份有 限公 司章 程(以下 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 定,制定本 制度。第一条 本 制度 适用 于公 司 及所属 企业、全 资及 控股 子公司。各 下属 单位 还应 当根据 本制度规 定,结合 企业 的业 务特点 和管 理要 求,制定 适合本 企业 的

4、内 部会 计控 制制度 的实 施细则和办 法,并组 织贯 彻落 实。第二条 各 单位 负责 人对 本 单位内 部会 计控 制的 建立 健全 及 有效 实施 负责。第三条 内 部会 计控 制应 当 遵循以 下基 本原 则:(一)合法 性原 则。内 部会计 控制 应当 符合 国家 有关法 律法 规和 本制 度,以及本 单位 的实际情 况;(二)约束 性原 则。内 部会计 控制 应当 约束 单位 内部涉 及经 济、会计 工作 的所有 人员,任何个 人都 不得 拥有 超越 内部会 计控 制的 权力;(三)全面 性原 则。内 部会计 控制 应当 涵盖 单位 内部涉 及会 计工 作的 各项 经济业 务及

5、相关岗位,并 应针 对业 务处 理过程 中的 关键 控制 点,落实到 决策、执 行、监督、反馈 等各 个环节;(四)重要 性原 则。内部 会计控 制应 当在 全面 控制 的基础 上,关注 重要 业务 事项和 高风险领域,结 合企 业的 行业 经营特 点设 计和 实施 内部 控制;(五)制衡 性原 则。内 部会计 控制 应当 保证 单位 内部涉 及会 计工 作的 机构、岗位 的合 理设置及 其职 责权 限的 合理 划分,坚持 不相 容职 务相 互分离,确 保不 同机 构和 岗位之 间权 责分明、相 互制 约、相互 监督,同时 兼顾 运营 效率;(六)成本 效益 原则。内部会 计控 制应 当权 衡

6、实 施成本 与预 期效 益,以合 理的控 制成 本达到最 佳的 控制 效果;(七)适应 性原 则。内 部会计 控制 应随 着外 部环 境的变 化、单位 业务 职能 的调整 和管 理要求的 提高,不 断修 订和 完善。第四条 公 司内 部会 计控 制 由以下 几方 面组 成:3(一)预算 的内 部会 计 控制;(二)货币 资金 的内 部 会计控 制;(三)资金 理财 的内 部 会计控 制;(四)销售 与收 款的 内 部会计 控制;(五)存货 的内 部会 计 控制;(六)对外 投资 的内 部 会计控 制;(七)固定 资产 的内 部 会计控 制;(八)工程 项目 的内 部 会计控 制;(九)无形 资

7、产 的内 部 会计控 制;(十)筹资 的内 部会 计 控制;(十一)对 外担 保的 内 部会计 控制;(十二)采 购与 付款 的 内部会 计控 制;(十三)工 资及 相关 支 出的内 部会 计控 制;(十四)成 本费 用的 内 部会计 控制;(十五)关 联交 易的 内 部会计 控制;(十六)会 计电 算化 的 内部会 计控 制;(十七)会 计档 案的 内 部会计 控制。第五条 公 司实 施不 相容 职 务分离 控制 方法。确 保机 构分离、职 责分 离、钱账 分离、账物分离,明 确各 机构 和岗 位的职 责权 限,形成 相互 制衡机 制。不相 容职 务主 要包括:授 权批准、业 务经 办、会计

8、 记录、财产 保管、稽 核检 查等 职务。第六条 公 司实 施授 权审 批 的控制 方法。明 确规 定涉 及会计 及相 关工 作的 授权 批准的 范围、权 限、程序、责任 等内 容,单 位内 部的 各级 管理 层必须 在授 权范 围内 行使 职权和 承担 责任,经 办人 员必 须在 授权 范围内 办理 业务,不 得由 一人经 办经 济业 务的 全过 程。第七条 公 司实 施会 计系 统 的控制 方法。根 据 会计 法和 企 业会 计准 则 的规定 填制会计 凭证、建 立会 计账 簿和编 制财 务会 计报 告。做好会 计档 案保 管和 会计 工作交 接手 续,实行会 计人 员岗 位责 任制,充分

9、 发挥 会计 的监 督职 能。第八条 公 司实 施预 算的 控 制方法。加 强预 算编 制、执行、分析、考 核等 环节 的管理,及时分 析和 控制 预算 差异,采 取改 进措 施,确保 预 算的执 行。预 算内资 金实 行责任 人限 额审批,限 额以 上资 金重 新审 批。严 格控 制无 预算 的资 金支出。第九条 公 司实 施财 产保 护 的控制 方法。严 禁未 经授 权的人 员对 财产 的直 接接 触,采 取定期盘 点、财产 记录、账 实核对、财 产保 险等 措施,确保 各种 财产 的安 全完 整。4 第十条 公 司实 施风 险防 范 的控制 方法。事 前审 核经 济业务 的合 理性、合

10、法性,有无 违反国家 法律 法规 和公 司的 规章制 度。在业 务办 理过 程中审 核是 否在 授权 范围 内经办。对 已办理的业 务进 行事 后审 核。第十一条 公 司实 施内 部报 告的控 制方 法。通过 编制 定期报 告全 面反 映经 济活 动情况;通过紧 急报 告及 时提 供业 务活动 中的 重要 信息,增 强内部 管理 的时 效性 和针 对性。第十二条 公 司实 施电 子信 息技术 的控 制方 法。实行 会计电 算化 管理,减 少和 消除人 为操纵因 素,确保 内部 会计 控制的 有效 实施;同 时加 强对财 务会 计电 子信 息系 统开发 与维 护、数据输 入与 输出、文 件储 存

11、与保 管、维护 网络 安全。第十三条 公 司对 关联 交易 进行重 点控 制。在实 施业 务自身 内部 控制 程序 的同 时,对 关联交易 实施 内部 控制 程序。第十四条 公 司定 期或 不定 期对内 部会 计控 制的 工作 进行监 督检 查,确保 内部 会计控 制的贯彻 实施。内 部控 制监 督检查 的内 容主 要包 括:(一)业务 相关 岗位 设 置及人 员配 备情 况。重点 检查岗 位设 置是 否科 学、合理,是否 存在不相 容职 务混 岗的 现象,以及 人员 配备 是否 合理。(二)业务 授权 审批 制 度的执 行情 况。重点 检查 分级授 权是 否合 理,授权 批准手 续是 否健全

12、、是否 存在 越权 审批 等违反 规定 的行 为。(三)预算 的执 行情 况。重点 检查 预算 的编 制、调整与 审批 程序 是否 适当。(四)有关 单据、凭 证 和文件 的使 用和 保管 情况。重点 检查 凭证 的登 记、领用、传递、保管、注销 手续 是否 健全,使用 和保 管制 度是 否存 在漏洞。(五)资产 日常 保管 制 度的执 行情 况。重点 检查 资产的 归口 分级 管理 制度 和岗位 责任 制度是否 落实,维 修保 养费 用是否 超过 预算 额度。(六)资产 的处 置情 况。重点 检查 资产 的处 置是 否经过 集体 决策 并符 合授 权批准 程序,资产的 回收 是否 完整、及

13、时,资 产的 作价 是否 合理。(七)业务 的会 计处 理 情况。重点 检查 会计 记录 是否真 实、完整,会 计核 算是否 准确。第十五条 对监 督检 查过 程 中发现 的内 部控制 中的 薄 弱环节,负 责监督 检查 的 部门应 当及时报 告,有关 部门 应当 查明原 因,采取 措施 加以 纠正和 完善。5 第一章 预算的内 部会计控 制 第一条 为 加强 对单 位预 算 的内部 控制,规 范预 算编 制及调 整,严格 预算 执行 与考核,提高预 算管 理水 平和 经济 效益,制定 本规 范。第二条 预 算从 内容 上分 为 经营预 算和 财务 预算;从 管理层 次上 分为 公 司 预算

14、和下属 单位预算。第三条 职 责分 离 公司设 立预 算委 员会 和预 算工作 组,预算 委员 会的 职能目 前由 公司 总经 理办 公会 代 行。总经理 办公 会是 公司 预算 管理的 决策 机构,对 预算 管理的 重大 事项 作出 决定。预算 工作组是公 司预 算管 理的 工作 机构。负责 预算 的编 制、审核、控制、调 整、分析、考评 等。(一)总经 理办 公会 的预 算管理 职责 1、审 议批 准公 司的 年度 财 务预算 方案;2、审 批公 司预 算管 理制 度、政策;3、审 查公 司年 度预 算执 行 情况、并提 出考 核奖 惩意 见;4、审 查所 属各 预算 执行 单 位的年 度

15、预 算。(二)预 算工 作组 的职 责 1、对 总经 理办 公会 负责,受总经 理办 公会 领导 并向 其汇报 工作;2、负 责预 算的 编制、调 整、报批 等日 常事 务;3、负 责对 预算 执行 情况 的 的日常 跟踪、监 控;4、收 集下 属企 业编 制的 预 算和预 算执 行情 况分 析报 告;5、定 期向 公司 管理 层提 供 预算执 行情 况分 析报 告;6、协 调解 决公 司预 算编 制 和执行 中的 有关 问题。(三)各下 属企 业在 公司 预算工 作组 的指 导下,负 责单位 预算 的编 制、执行、控制 和分析工作,并 接受 公司 的检 查和考 核。各下 属企 业负 责人对

16、本单 位预 算的 执行 结果负 责。第四条 授 权批 准(一)总经 理办 公会 对 预算及 预算 的调 整进 行审 批;(二)各职 能部 门负 责 人对单 项预 算及 预算 的调 整进行 审核、报 批。第五条 预 算编 制控 制(一)编制 程序 公司编 制预 算,按照“上 下结合、分 级编 制、逐级 汇总”的程 序进 行。1、总 经理 办公 会下 达预 算 目标,财务 发布 统一 的预 算大纲;6 2、下 属单 位在 公司 发布 的 预算大 纲的 基础 上,编制 本单位 的预 算大 纲,并组 织编制 本单位预 算上 报公 司预 算工 作组;3、公 司预 算工 作组 会同 各 预算单 位对 预算

17、 进行 面议,各单 位对 预算 初稿 进行 修正;4、公 司预 算经 过汇 总、面 议、修 正、再汇 总,形成 公司整 体的 全面 预算,报 公司总 经理办公 会审 查,审查 通过 后公司 管理 层以 经营 目标 责任书 的形 式分 解下 达。(二)下达 目标 总经理 办公 会根 据公 司长 期发展 战略,在对 预算 期经 济形势 做出 初步 预测 和决 策的基 础上,及 时提 出下 一年 度单 位预算 目标,包 括销 售目 标、利 润目 标等,并 确定 预算编 制政 策,由预算 工作 组下 达至 各预 算执行 单位。(三)经营 预算 经营预 算是 公司 日常 发生 的各项 经营 及业 务活

18、动的 预算,主 要包 括销 售预 算、生产预 算、产品成 本预 算、采购 预算、研发 支出 预算、期 间费 用预算、非 经常 性损 益预 算等。(四)财务 预算 财务预 算是 一系 列专 门反 映公司 预算 期财 务状 况和 经营成 果,以 及 现 金收 支等 价值指 标的各种 预算 的总 称,具体 包括投 融资 预算、资 金预 算、预 计资 产负 债表、预 计利润 表和 预计现金流 量表 等。第六条 预 算执 行控 制(一)预算 经批 准下 达 后,各 下属 单位 和职 能部 门应严 格执 行。将预 算指 标分解,落 实到内部 各部 门,形成 预算 执行责 任体 系。(二)各预 算执 行单

19、位 应当将 年度 预算 作为 预算 期内组 织、协调 各项 生产 经营活 动和 管理活动 的基 本依 据,将年 度预算 细分 为季 度和 月度 预算,通过 分期 预算 控制 实现年 度预 算目标。(三)各预 算执 行单 位 应当加 强对 货币 资金 收支 业务的 预算 控制,及 时组 织预算 资金 的收入,严格 控制 预算 资金 的支付,调 节资 金收 付平 衡,严 格控 制资 金风 险,按照授 权审 批程序执行。(四)各预 算执 行单 位 办理实 物资 产、对外 投资、工程 项目、采 购与 付款、销售 活动 与收款、成本 费用 等业 务,应当严 格执 行预 算标 准。(五)各预 算执 行单

20、位 应当运 用财 务会 计报 告和 其他会 计资 料监 控预 算执 行情况,及 时向单位 决策 机构 和公 司相 关部门 报告 或反 馈预 算执 行进度、执行 差异 及其 对单 位预算 目标 的影响,促进 单位 完成 预算 目标。(六)各预 算执 行单 位 应当建 立预 算执 行情 况预 警机制,在 预算 执行 过程 中主要 经济 指 7 标发生 较大 偏离 时,须及 时 向 公司 相关 部门 发出 预警 报告。主要 经济 指标 包括:工业总 产值、销售收 入、利润 总额 等。第七条 预 算调 整控 制(一)公司 正式 批准 执 行的预 算,在预 算期 内一 般不予 调整。在 预算 执行 中当

21、内 外战 略环境发 生重 大变 化或 突发 重大事 件等,致 使预 算编 制的基 本假 设发 生重 大变 化时,可以 申请预算调 整。(二)预算 调整 的基 本原 则 1、目 标一 致原 则,即预 算 调整事 项不 能偏 离公 司发 展战略 和年 度经 营目 标;2、讲 求效 益原 则,即 预算 调整方 案应 当客 观、合理、可行,在 经济 上能 够实 现最优 化;3、重 点突 出原 则,即预 算 调整重 点应 当放 在财 务预 算执行 中出 现的 重要 的、非正常 的、不符合 常规 的关 键性 差异 方面;对常 规事 项产 生的 预算执 行差 异,应当 责成 预算执 行单 位采取措施 加以

22、解决;4、谨 慎原 则,即应 严格 控 制调整 频率,年 度调 整次 数应尽 量少。(三)公司 预算 调整,应当由 预算 执行 单位 逐级 向预算 工作 组提 出书 面报 告,阐 述预 算调整理 由、调 整前后 预算 指标的 比较、调整后 预算 指标可 能对 总目 标的 影响 等,并提 出调 整建议方 案。财务 部门 对预 算执行 单位 的财 务预 算调 整报告 进行 审核 分析,集 中编制 公司 年度预算调 整方 案,提交 总经 理办公 会审 议批 准,然后 下达执 行。第八条 预 算考 核控 制(一)公司 审计 部门 在 年度决 算后 对预 算执 行单 位的上 年度 预算 指标 完成 情况

23、进 行审 计,并以此 作为 考核 的依 据。(二)公司 将内 审结 果 作为对 各单 位主 要领 导的 一项重 要考 核指 标,纳入 公司干 部综 合考核评 价体 系。对推 行预 算管理 制度 效果 明显,经 营管理 成绩 显著、经 济效 益明显 提高 的 单位,预 算工 作组 将建 议对 主要领 导人 给予 嘉奖。对 未严格 执行 全面 预算、经 营不善、致 使公司资产 大量 流失、经 济效 益严重 下降 的单 位,预算 工作组 将建 议对 重要 责任 人追究 责任。8 第二章 货币资金 的内部会 计控制 第一条 货 币资 金是 企业 中 流动性 最强 的资 产,也是 企业中 最重 要的 资

24、产,货 币资金 包括现金、银 行存 款和 其他 货 币资金。为 保证 公司 的货 币 资金的 安全 和有 效运 用,制 定本规 范。第二条 职 责分 离 公司应 建立 货币 资金 业务 的岗位 责任 制,明确 其职 责权限,确 保货 币资 金的 不相容 岗位相互分 离、制约 和监 督。(一)出纳 岗位 与稽 核、会计 档案 保管 和收 入、支出、费用、债 权债 务账 目登记 应予 分离;(二)银行 存款 余额 调 节表编 制与 审核 应予 分离;(三)银行 印鉴 章中,财务专 用章(公章)与 私章 的保管 应予 分离;(四)货币 资金 支付 的 申请、审批、复 核、办理 应予分 离。第三条 授

25、 权批 准(一)公司 必须 建立 货 币资金 业务 的授 权批 准制 度,明 确审 批人 对货 币资 金业务 的授 权方式、权限、程 序、责 任和 相关控 制措 施,规定 经办 人办理 货币 资金 业务 的职 责范围 和工 作要求。(二)公司 货币 资金 支 出审批 权限 分董 事长、总 经理、副总 经理、部 门经 理四级,由 财务经理 根据 公司 资金 安排 审核支 付。授权 人不 得超 越权限 审批。对 于审 批人 超越授 权范 围审批的货 币资 金业 务,经办 人有权 拒绝 办理。(三)货币 资金 支出 按 照申请、审 批、复核、办 理的流 程进 行。对不 符合 规定的 付款 申请,应当

26、 拒绝 支付。对 已 办理付 款手 续的 付款 凭证 要加盖 付讫 戳记,以 防被 作为 重 复付 款凭证。(四)严禁 未经 授权 的 机构或 人员 办理 货币 资金 业务或 直接 接触 货币 资金。第四条 现 金结 算业 务(一)现金 使用 范围 公司应 按照 现 金管 理暂 行条例 的 规定,结 合单 位实际 情况,规 定现 金使 用范围 和额度,超 过结 算起 点的 原则 上不得 支付 现金。(二)现金 库存 限额 公司应 严格 按照 国家 有关 现金管 理制 度收 支现 金,并 根据现 金平 均三 天的 日常 开支核 定日库存 现金 限额。经 营业 务所收 取的 现金 应及 时解 缴银

27、行,公 司不 得“坐支”现金,不 准以白条抵 充库 存现 金,不得 私设“小金 库”或账 外账。9(三)现金 盘点 现金管 理须 做到 日清 月结。公司应 不定 期对 财务 部门 库存现 金和 其他 部门 备用 金进行 抽查,与 现金 日记 账进 行核 对。如 有不 符,应立 即查 明原因,及 时纠 正并 追究 责任。第五条 银 行结 算业 务(一)银行 账户 1、公 司应 当加 强银 行账 户 的管理,严 格控 制多 头开 设账户。2、新 开银 行账 户(含外 埠)必须 由财 务负 责人 审核,法定 代表 人批 准,原则 上同一 银行设一 个账 户。所有 银行 账户必 须纳 入会 计核 算,

28、严禁公 款私 存以 及出 租、出借银 行 账 户。(二)银行 存款 余额 调 节表 1、财 务部 门应 于每 月月 底,安排 专人 取得 所有 开户 银行的 账户 对账 单。2、在月 末存 在 未达账 项的 情况下,应编 制该账 户的 银行存款 余额 调节表,并 由财务 主管审核。对 未达 账项 应查 明情况,并 由财 务部 门督 促有关 部门 及时 办理。第六条 票 据管 理(一)票据管 理是 指对 支票、本票、汇 票等 的管 理。财 务部 门应 有专 人负 责票据 的购 买、领用和 保管 工作。票 据编 号必须 在支 付凭 证的 摘要 中注明(包 括作 废票 据)。(二)公 司应当 设置票

29、 据领用登 记簿,记录 票据 开具、领 用、收回、注销 作废等情 况,发现票 据遗 失,应当 及时 办理挂 失手 续。造成 损失 应追究 当事 者责 任。(三)公 司不得 签发空 白支票,开具 的支票 须完 整填写收 款人、金 额、用 途、日期 等要素。(四)公司 开具 提现 支 票,只 限于 补充 库存 现金,不得 为其 他单 位或 个人 套取现 金。(五)公 司将银 行票据 背书转让 时,必须将 票据 复印,并 据以 对所涉 及的 业务逐一 进行会计处 理。(六)公 司一旦 发现票 据被诈骗 等重 大事项 应及 时报案,并按 程序及 时上 报,以便 采取相应措 施,减少 损失。第七条 印

30、鉴管 理 公司银 行结 算印 鉴由 财务 部门指 定专 人分 别保 管,仅限于 财务 结算 使用。第八条 网 上银 行管 理(一)网上 银行 管理 是指 对银行 通过 互联 网向 客户 提供金 融服 务的 银行 系统 的管理。为确保资 金安 全,所有 网上 银行 的 开立 必须 具备 以下 二级授 权管 理,即每 一笔 资金的 支付 必须经二人 之手 方可 划转 成功。1、操 作员:出 纳;权限:制单、基本 账户 维护。10 2、授权 人:财 务经理(或 财务经理 授权 人);权限:转账(具备 决定前 一级 操作员 所操作的 款项 是否 支付 的权 利,同 时对 前一 级操 作员 的工作 进行

31、 监控)、基本 账户维 护。(二)财务 部门 在网 上银 行进行 支付 时,必须 按照 以上规 定,经以 上二 级财 务人员(缺一不可)确 定后 方可 支付,二名 网上 银行 操作 人员 必须相 互监 督。(三)网银 操作 人员 必须 加强对 登陆 网银 的必 备证 书及密 码的 管理 和保 密工 作,不 得将密码或 证书 泄露 或交 予 他 人代为 操作 或保 管。(四)财 务部 门必 须在 遵守 公司相 关的 付款 审批 及授 权规定 的前 提下,方可 在网 上支 付。第九条 募 集资 金 公司对 募集 资金 的使 用应 严格按 照募 集资 金管 理制 度的规 定履 行审 批程 序和 管理

32、流 程,保证募 集资 金按 照招 股说 明书、募集 说明 书承 诺或 股东大 会批 准的 用途 使用,确保 按项 目预算投入 募集 资金 投资 项目。公司应 当在 每个 会计 年度 结束后 全面 核查 募集 资金 投资项 目的 进展情况,并 在年 度报 告中 作相应 披露。11 第三章 资金理财 的内部会 计控制 第一条 为加 强资金 管理,规范资 金理 财的范 围、审 批流程 与权 限,防 范资 金 理财的 风险,提 高存 量资 金管 理效 益,维 护股 东和 公司 的合 法权益,根 据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券 法、深圳 证券 交易 所中 小板 上市公 司规 范运 作指 引、关于 规范 金

33、融 机构 资 产管理 业务 的指导意见(以 下简称 指 导意见)等 有关法 律法 规及 公司章 程的 相关 规定,制 定本 规范。第二条 资金理 财(或委托 理财)是指公 司利 用自有 暂时闲 置资金 在银 行、证 券公司、信托公 司等 金融 机构 进行 短期财 务投 资行 为。主要 包括:(一)购买 指 导意 见 中 所述的 资产 管理 产品,包 括但不 限于 人民 币或 外币 形式的 银行非保 本理 财产 品,资金 信托,证券 公司 及其 子公 司、基 金管 理公 司及 其子 公 司、期货 公司及其子 公司、保 险资 产管 理机构、金 融资 产投 资公 司发行 的资 产管 理产 品等。(二

34、)购买 银行 结构 性存 款等收 益增 值型 产品。公司理 财产 品不 包括 银行 定期存 款、证券 投资(含 股票、债券)和 对外 股权 投资,银行定期存 款按 一般 性存 款管 理,证 券投 资及 对外 股权 投资按 照 三重 一大 决策 制度、公 司章程、风险 投资 管理 制度 等相 关规 定执 行。第三条 资 金理 财的 基 本原则(一)公 司用 于理财 的资 金应当 是自 有闲 置资 金,不得使 用公 司贷 款、发行 债券等 筹 集的非自 有资 金及 国家 专项 补助资 金等 专项 资金 进行 理财;(二)公 司委 托 理 财业 务 坚持“规 范运 作、防范 风险、谨 慎投 资、保值

35、 增值”的 原则,以不影响 公司 正常 生产 经营、项目 建设 及资 本运 作资 金需求 为先 决条 件;(三)理财 资金 原则 上只 能投向 风险 等级 低且 期限 在一年 以内(含 一年)的 理财 产 品;(四)理财 资金 的投 向坚 持配合 公司 主营 业务 的发 展、支 持市 场开 拓及 销售 合同取 得的业务适 应性 原则。第四条 理 财资 金额 度 的确定 及决 策(一)公司 用于 理财 的 资金总 额度 不超 过公 司最 近一期 经审 计净 资产50%的,应在 投资 之前经董 事会 审议 批准 并及 时履行 信息 披露 义务。(二)理 财金额 超过上 述标准,根据 公司 章程 规

36、定应 提交 股东大 会审 议的,公 司在投资之 前除 按照 前款 规定 及时披 露外,还 应提 交股 东大会 审议 通过 后实 施。(三)公 司资 金理 财方 案 经董事 会或 股东 大会 审议 通过后,由 经授 权的 管理 层负责 实 施,实施情 况向 董事 会报 告,对董事 会及 股东 大会 负责。除此,资金 理财 方案 决策 还应遵 守公 司 12“三重 一大”决 策制 度相 关规定。第五条 资 金理 财的 组 织与实 施(一)资金 理财 的组 织 机构 公司 财务 部门是 负责资 金理财工 作具 体实施 的组 织机构,负责 资金理 财的 日常管理 与运作,财 务部 门根 据工 作需 要

37、设置 全职 或兼 职的 理财 专员。(二)资金 理财 的审 批 权限及 审批 流程 经 董事 会或 股东 大会 审 议通过 的资 金理 财方 案在 具体执 行时,按 以下 基本 程 序进行:1、公司 购买 银行 结构 性存 款等风 险低 的资 产管 理产 品,由 公司 财务 部门 提出 投资申 请,申请书 应包 括资 金来 源、投资规 模、预 期收 益、受 托方名 称、投 资品 种、投 资期间、风险 等级等内 容,报财 务负 责人 审 批,经 公司 总经 理批 准后 实施;2、公司 购买 除第1 条 外的 其他风 险等 级较 高的 资产 管理产 品,由公 司财 务部 门提出 投资申请,申请书

38、除了应 包括 第1 条相 关内容 外,还应包 括受托 方资信、风险 评估 和可行 性分析等 内容,提 交法 务部 门审 核,报 财务 负责 人审 批,经 公司总 经理 及董 事长 批准 后实施。(三)资金 理财 实施 流程 资 金理 财在 购买 前应 实施横 向比 价、择优 购买 程序,理财 专员 通过 查询、问询、筛 选及比较等 方式,根 据目 标投 资金额、理 财种 类、产 品名 称、预 期收 益、期 限及 风险 评估等 级等,填报资 金理 财方 案对 比表,在配 合公 司市 场业 务需 求的基 础上,按 照多 家(不少于 两家)原则,提 供最优 购买方 案,但 因业务 需要在 收益率 相

39、差 不大的 情况下 可适度 向长 期合作 的银行倾斜。资金 理财 方案 对比 表经财 务主 管审 核确 认后 作为申 请购 买理 财产 品的 附件资 料。财 务部 门根 据经 审批 的资金 理财 购买 申请 资料,与金融 机构 签订 购买 理财 产品或 结构 性存款的 相关 协议,同时 按 照相关 审批 权限 与程 序办 理资金 支付 手续。财务部 门按 照公 司资 金管 理要求,负 责开 设并 管理 相 关理财 账户,包 括开 户、销 户、使 用登记等,负 责委 托理 财相 关的资 金调 入、调出 管理,以及 资金 专用 账户 管理。公司下 属二 级子 公司 开展 资金理 财须 经母 公司

40、财务 部门及 相关 领导 批准,统一 在母公 司信息化 管理 平台 执行 审批 流程。第六条 资 金理 财的 风 险防范 与控 制(一)对于 购买 银行 等 金融机 构理 财产 品,原则 上仅限 于风 险可 控的 理财 产品。(二)公 司进行 委托理 财应选择 资信 状况、财务 状况良好,无 不良诚 信记 录及盈利 能力强的合 格专 业理 财机 构作 为受托 方,并与 受托 方签 订 书面合 同,明确 委托 理财 的 金额、期间、投资品 种、双方 的权 利义 务及法 律责 任等。(三)公 司向银 行等金 融机构购 买以 股票、利率、汇率及 其衍 生品种 为投 资标的的 非固 13 定收益 类理

41、 财产 品,除了 遵守本 办法 外,还应 遵守 公司 风险 投资 管理 制度 相关 规定,严格风控 体系 的管 理、监督 与执行。(四)财 务部门 跟踪资 金理财进 展及 投资安 全状 况,出现 异常情 况时须 及时 报告董事 会,以采取 有效 措施 回收 资金,避免 或减 少公 司损 失。(五)受 托人资 信状况、盈利能 力发 生不利 变化,或投资 产品出 现与购 买时 情况不符 等损失或 减值风 险时,财务 负责人 必须在 知晓事 件的 第一时 间报告 总经理 及公 司董事 会,以便立即采 取有 效措 施回 收资 金,避 免或 减少 公司 损失。(六)财 务部门 不得从 事任何未 经授 权

42、的委 托理 财业务。理财 资金的 出入 必须以公 司名义进行,禁 止以 个 人 名 义从 委 托 理 财 账户 中 调 入 调出 资 金,禁 止从 委 托 理 财账 户 中 提 取现金。严 禁出 借委 托理 财账 户、使 用其 他投 资账 户、账外投 资。(七)审 计部门 负责审 查理财产 品 业 务的审 批情 况、实际 操作 情况、资金 委托理财 管理制 度 使 用 情 况及 盈 亏 情 况等,督 促 财 务部 门 及 时 进行 账 务 处 理,并 对 财 务 处理 情 况 进 行核实。第七条 资 金理财 的核 算管理 公 司进 行 的 理 财 业务完 成 后,应 及 时 取 得相 应 的投

43、 资 证 明 或 其 它 有效 证 据并 及 时 记 账,相关合 同、协议 等应 作为 重要业 务资 料及 时归 档。财 务部门 应根 据企 业会计准 则第22 号 金融 工具确认 和计 量、企 业会计准 则第37 号 金融工 具列 报等 相关规定,对 公司资 金理 财业务进 行日 常核算 并在 财务报表 中正确列报。财 务部 门建 立并 完 善 资金理 财管 理台 账、理财 项目明 细账 表。第八条 资 金理 财项 目 的披露(一)理财 项目 披露 的 原则 公 司购 买金 融机 构理 财项目,按照 深 圳证 券 交易所 股票 上市 规则 及 深交所 要求 进行充分披 露。(二)理财 项目

44、披露 的 内容 公 司披 露的 委托 理财 事项应 至少 包含 以下 内容:资金 来源、受 托人 名称、关联关 系、是否关联 交易、产品 类型、理财金 额、起 始日 期、终 止日期、报酬 确定 方式、本期实 际收 回 本金金额、计 提减 值准 备金 额、预 计收 益、报告 期实 际损益 金额、逾 期未 收回 的本金 和收 益累计金额 等。第九条 资 金理 财项 目 的考核 与评 价(一)公 司每年 度对资 金理财项 目的 经济效 益实 行考核与 评价,资金 理财 收益率指 标计 14 入主管 财务 工作 的管 理者 及财务 部门 的年 度目 标责 任书。(二)每 年一季 度终了 前,财务 部门

45、 对上年 度资 金理财情 况进 行总结 并向 公司办公 会提交书面 报告,接 受审 计部 门按照 审计 计划 实施 的理 财专项 审计 工作。(三)资金 理财 的奖 惩 规定 原 则上 在完 成公 司下 达的年 度资 金理 财收 益目 标的前 提下,公司 可启 动资 金理财 专项 奖励,用于 奖励理 财管 理团队,奖金 来源于 当年资 金理 财所实 现超额 收益的 部分,奖励 方案报总经理 批准 后实 施。由 审计 部门 对上 年度 资金理 财计 划执 行情 况及 结果进 行专 项审 计和 评价。第十条 凡违反 相关 法 律法规 或工作 失职,致使 公司遭 受损失 或收 益远低 于预期,将视具

46、体情 况,给予 该责 任人 相应地 批评、警 告、直至 解除劳 动合 同等 处分;情 节严重 的,将提交上级 监管 部门 给予 行政 及经济 处罚;涉 嫌犯 罪的,移送 司法 机关 处理。15 第四章 销售与收 款的内部 会计控制 第一条 为 加强 公司 及下 属 企业销 售与 收款 的内 部控 制管理,规 范销 售与 收款 行为,防范 销售与收 款过 程中 的差 错和 舞弊,制定 本规 范。第二条 职 责分 离 公司应 当建 立销 售与 收 款 业务的 岗位 责任 制,明 确 相关部 门和 岗位 的职 责、权限,确 保办 理销售与 收款 业务 的不 相容 岗位相 互分 离。公 司应 当 分别

47、设 立销 售、发 货和 收 款、信用 四项 业务 部门(或 岗位)。(一)销售 业务 部门(或岗位),负责 预算 制定、接受 客户 订单、签 订销 售合同、执 行销 售政策和 信用 政策、催 收货 款等。(二)发货 业务 部门(或岗位),负责 审核 销售 发货单 据是 否齐 全、是否 符合发 货条 件并 按照发货 通知 单办 理发 货或 托运等 事项。(三)收款 业务 部门(或岗位),负责 销售 款项 的结算 和记 录、监督 管理 货款回 收。(四)信用 部门(或岗 位)负 责监 督信 用政 策执 行 情况。信用 政策 由销 售部 门会同 财务 部门 共同制定 并报 管理 层批 准,由销售 部

48、门 实施,财 务部 门配合 监督。以上各 岗位 的责 任不 得相 互兼容。第三条 授 权批 准 公司应 当对 销售 与收 款业 务建立 严格 的授 权批 准制 度。(一)审批 人应 当根 据 销售与 收款 授权 批准 制度 的规定,在 授权 范围 内进 行审批,不 得超 越审批权 限。(二)经办 人应 当在 职 责范围 内,按照 审批 人的 批准意 见办 理销 售与 收款 业务。对于 审批 人超越授 权范 围审 批的 销售 与收款 业务,经 办人 有权 拒绝办 理,并及 时向 审批 人的上 级主 管报 告。(三)公司 有需核 销的 坏 账需先 上报公 司财务 部 门,财务 部门审 核后报 公

49、司管理层。单笔 坏账 50 万元 以下、累计100 万元以 下由 公司 总经 理、财务负 责人 审批。单笔 坏 账50 万元(含本 数)以上、100 万 元以 下及 累计 坏账 100 万 元(含 本数)以上、300 万 元以 下由 公司 董事长、总经 理、财务负 责人 审批。单笔100 万元(含本 数)以上、累 计 300 万元(含本 数)以 上须经 公司 董事 会审批。依照 国家 有关 法律、法规、规 范性 文件 及 三重一 大决 策制 度、公司章 程 的规 定,需由股 东大 会决 议的,该 项目应 在董 事会 审议 后报 股东大 会审 批。批 准后,财务部 门再 进行 相应的账务 处理。

50、第四条 销 售及 应收 款的 预 算(一)公司 应当 对销 售 业务建 立严 格的 预算 管理,制定 年度 销售 目标、应 收款及 资金 回笼 目 16 标等。(二)预算 目标 一经 确 定,公 司应 当逐 级分 解、定期分 析、严格 执行。第五条 客 户管 理(一)公 司对 主要 或长 期往来 客户 应当 建立 起完 善的客 户档 案,并对 客户 档案实 行动 态管 理、及时更 新。(二)公司 销售 部门 通 过对客 户的 信用 品质、偿 付能力、资 本、抵押、经 济状况 和保 险等 方面的综 合评 估,确定 客户 的资信 等级。(三)根 据不 同的 资信 等级及 销售 产品/提 供劳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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