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 对 投资参股上海睿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 证监会 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 中小企业 板块上市 公司董事 行为指引 和 本公 司 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关联交 易决策制 度 等有 关规定,作为东华 工程 科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简 称“本 公 司”)的 独 立 董 事,我 们 在 事 前 核 查本 公司 投 资 参 股 上 海 睿 碳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简 称“上 海 睿 碳”)有 关材料 的基础上,基于客 观独立地 判断,对 此予以事 前认可,并发 表独立意
2、见 如下:一、本公 司与 上海 联和投资 有限公司、中国 科 学院上海 高等研究 院、上海飒锐 低碳能源 合伙企业(以下简 称“上海 飒锐”)、陕西煤业 化工 技术研究院 有限责任 公司、阳 泉煤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 司、山西 潞 安 矿业(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联合 投资设立 上海睿碳,主要 为 验证 FTO 技术 的研发成果,同时 为 FTO 工业化应用推 广进行技 术准备和 数据积累;有利于丰富本 公司化工 行业的技 术储备,获得FTO 技术开发 和示范装 置建 设的首套业 绩,为拓 展 FTO 工程领域提 供有力支 撑。二、本次 投资参股 上海睿碳,可能因 本公司与 上海睿碳 的业务
3、 合 作而产生新 的关联交 易;不产 生新的同 业竞争。三、上海 飒锐等以 相关无形 资产作为 出资。该 项无形资 产业经 具 有相应资质 的评估机 构评估。四、本公 司在 上海 睿碳 股本 中占比较 低,在董 事会席位 中占比较 少,应重视对 关联投资 的管理风 险。五、本次 关联投资 事项事先 获得独立 董事的审 议认可,一致同 意 将关联交易 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 议。董事 会在表决 时实行关 联董事回 避,审议结果合 法有效。综上所述,本公 司 投资参股 上海睿碳 将 有利于 提升技术 储备和开 展工程业务,不会影响 本 公司 业务的独 立性,不 会损害 本 公司利益 与 非 关联股东的 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张志宏 李朝东 崔 鹏 二一八 年十 月 二 十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