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 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 关于上 市公司 建立独 立董事 制度的指 导意见、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 行为的 通知、关于 规 范上市公 司与关 联方资 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 等要求,我们 作 为 东 华 工程 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 独 立董事,在认真 查验公司 2019年 1-6 月关于关 联方资 金占用 和对外 担 保 等 情况 的基础 上,基 于独立、客观的判 断,现 对关联 方资金 占用和 对 外担保情 况 发表 专项 说 明及独 立意见如下:1、公司做到严格执行
2、 关 于 规范 上 市公 司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及 上 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 干问题 的通知 等 有关 规定,切实控制 关联 方资金 占用风险 和对 外担保 风险。2、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 未 发 生控股股 东及其 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 金 的 情 形。公司 与控股 股东 及 其他关联 方的经 营性资 金往来 均已履行董 事会、股东 大会审 议 等相 应的 决策程序,并 进行规 范的信息 披露,公司 与控股 股东及 其他关 联方的 关 联交易程 序合规,价格 公允。3、报告 期内,公司 没有为 控股股 东及公 司持股 50%以 下的其 他关联方、任何非法 人单位 和个人 提供 担 保,且没有以 前期间 发生但 持续到 本报告期内 的对外 担保事 项。独立董事:张志宏 崔 鹏 黄攸 立 二 一 九 年 八月 二 十 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