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 告编 号:临2019-122 号 荣 盛房 地产 发展股 份有 限公 司 关于 控 股子 公司 荣 盛兴 城投 资有限 责任 公司 非公开 发行 公司 债券 并由 公司为 本次 发行 提供担 保的 公告 本 公司 及 董事 会 全体 成 员保 证 公告 内 容的 真 实、准 确和 完 整,不 存在 虚假记载、误 导性 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为进 一步 改善 债 务结 构、拓宽 融 资渠 道、满足 资金 需 求、降 低融资成 本,结合 目 前债 券 市场 和公 司资 金 需求 情 况,公 司控 股 子公 司 荣盛兴 城投 资有 限 责任 公
2、司(以下 简称“荣盛 兴城”,其 中 公司 持股 比例 85%,河北 中 鸿凯 盛 投 资股 份 有限 公 司持 股 比例 15%)拟 面向 合 格机构 投资 者非 公 开发 行 公司 债 券(以 下简 称“本次 发 行”)。根据 中 华人 民 共和 国公 司 法、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 券法、中国证 券监 督管 理 委员 会(以 下简 称“中 国证 监 会”)公司 债 券发 行 与交易 管理 办法 等有 关 法律、法 规及 规 范性 文 件的 规 定,经 核查 荣 盛兴城 的经 营状 况、财务 状况 及其 他相 关 情况,荣盛 兴 城符 合 非公 开 发行公 司债 券的 有 关规 定,具备
3、 非 公开 发 行公 司 债券 的 条件 和 资格。现拟定 本次 发行 的 具体 发 行方 案 如下:一、本 次发 行概 况 1、发 行主 体 本次 发行 主体 为 荣盛 兴 城。2、发 行规 模 本次 发行 规 模不 超过 人 民币10 亿 元(含 10 亿元),可分 期发 行。3、债 券品 种 及期 限 本次 发行 期限 不 超过5 年(含 5 年),可 以为 单 一期 限 品种,也2 可以 是多 种期 限 的混 合 品种。4、募 集资 金 用途 本次 发行 的募 集 资金 用 于荣 盛 兴城 的 园区 项目 投资 建 设、偿 还其金融 机构 贷款 及 补充 流 动资 金 等。5、发 行方
4、 式 及发 行 对象 本次 发行 仅向 合 格机 构 投资 者 非公 开 发行,合 格机 构 投资 者 的范围根 据中 国证 监 会、证 券交 易 所和 中 国证 券业 协会 的 相关 规 定确 定。6、债 券利 率 及付 息 方式 本次发行的票面利 率及其支付方 式将结合发行 时的市场情况确定。7、增 信措 施 公司为发 行人 本次 发行 履行 全部 债务 本金 及利 息的 偿还 义务 提供无 条件 及不 可 撤销 的 连带 责 任保 证 担保。8、偿 债保 障 措施(1)荣 盛 兴城 将为 本次 发行 设立 由 受托 管理 人 监管 的偿 债 专项账户 和募 集资 金 专项 账 户,两者
5、可为 同 一账 户,均须 独立 于 发行 人 其他账 户,分别 用 于兑 息、兑付 资金 归 集和 募 集资 金 接收、存储 及 划转,不得 挪作 他用。(2)荣 盛 兴城 将在 债券 付息 日三 个 交易 日前,将应 付利 息 全额存入 偿债 专项 专 户,在 债券 到期 日(包 括回 售 日、赎 回日 及 提前 兑 付日等,下 同)十 个 交易 日 前,将 应偿 付 或者 可 能偿 付 的债 券 本息 的 百分之 十以 上存 入 偿债 专 项专 户,在到 期 日五 个 交易 日 前,将 应偿 付 或者可 能偿 付的 债 券本 息 的百 分 之五 十 以上 存入 偿债 专 项账 户,并在 到
6、期日 三个 交易 日 前,将应 偿付 或 可能 偿 付的 债 券本 息 全额 存 入偿 债 专项账 户。若 未能 足 额提 取偿 债准 备 金,将不 以现 金 方式 进 行利 润 分配。9、决 议有 效 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 效期自本次非 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方案获得公司临 时股 东大 会 审议 通 过之 日 起24 个月。3 二、本次 发 行的 担保 事项 由公 司为 本次 荣 盛兴 城 发行 的 公司 债 券提 供连 带责 任 保证 担 保。荣盛兴城的其他股东河北 中鸿凯盛投资 股 份有 限公 司将 其持 有的 荣盛兴 城的 股权 质 押给 公 司,作为 公司 上 述连 带 责任 保 证担 保 的反 担 保措施。三、本次 发 行履 行的 相关 程序 本次发行 事项 业 经公 司 第六 届 董事 会 第二 十六 次会 议 审议 通 过,尚需 提交 公司 股 东大 会 审议。公司 将按 照有 关 法律、法规 的规 定在 满 足相 关 法律、法规 要 求的条件 后实 施发 行,并 及 时披 露 本次发行 后续 事 宜。特此 公告。荣盛 房地 产发 展 股份 有 限公 司 董 事 会 二一 九 年十 二月 二 十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