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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37麦达数字: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202006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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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北 京 德恒(深圳)律师 事 务所 关于 深圳 市 麦达 数 字 股 份 有限 公 司 2019 年 度股 东大 会 的 法 律 意见 深圳市福 田区金 田路 4018 号安联 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 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麦达数字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 1 北 京德 恒(深圳)律 师 事 务所 关于 深 圳市 麦达 数字 股份 有限 公司 2019 年 度 股东 大会 的 法 律意 见 德恒 06G20200201-00001 号 致:深 圳市麦 达数 字股

2、份 有限 公司 深 圳 市 麦 达数 字 股份 有限 公 司(以下 简 称 公司)2019 年 度股 东 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星期 五)召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 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 陈红雨律师、方艳律师(以下简称 德恒律师)出席了 本次会议。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 华人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以下 简 称 公司法)、中 国 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市麦达数字 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 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

3、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章程;(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四)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五)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六)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北京德恒(深圳)律师 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麦达数字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 见 2 公布的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的通知);

4、(七)公司本次会议现场参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八)公司本次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凭证资料;(九)本次会议其他会议文件。德恒律师得到如下保证:即公司已提供了德恒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在本法律意见中,德恒律师根据 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的要求,仅 对公司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 程序是否 符合法 律、行 政法规、公司 章程 以及股东大会规则 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是否合法有效和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

5、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 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德恒及德恒律师 依 据 证 券 法 律 师 事 务 所 从 事 证 券 法 律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律师事 务所证 券法律 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等规定 以及本 法律意 见出具日以前 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 法律意见 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本法律意见仅供见证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

6、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德恒律师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一、本 次会 议的召 集及 召开程 序(一)本次会 议的 召集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 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麦达数字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 见 3 1.根据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2.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发布了 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通知的公告日期距 本次会议 的召开日期已达到 20 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之间间隔不 多于 7

7、 个工作日。3.前述公告列明了本 次会议的召集人、召 开 时间、召开方式、出 席 对象、会议召开地点、会议登记方法、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充分、完整披露了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并依法披露了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二)本次会 议的 召开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本次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星期 五)下午 15:00 在深圳市 福田区彩田路新浩 e 都 A 座 2801 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 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方式与 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所

8、告知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致。本次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6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6月 19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2.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 陈亚妹女士 主 持,本 次 会 议 就 会 议 通 知 中 所 列 议 案 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工作人员当场对本次会议作记录。会议记录由出席本次会议的会议主持人、董事、监事等签名。3.本 次 会 议 不 存 在 对 召 开 本 次 会

9、议 的 通 知 中 未 列 明 的 事 项 进 行 表 决 的 情形。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 公司法 股东大 会规则 等北京德恒(深圳)律师 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麦达数字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 见 4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二、出 席本 次会议 人员 及会议 召集 人资格(一)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54,946,1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5%。其中:1.出 席 现 场 会 议

10、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5 人,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为254,591,0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8%。德恒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 营业执照或 居民身份证、证券账户 卡、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系记载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2.根据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参与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5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5%。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3.

11、出席本次会议 的 现 场 会 议 与 参加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投资者股东 及 股 东 代 理人 共计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754,2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64%。(二)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德恒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会议的合法资格。(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作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德恒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本次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三、本 次会 议 提出 临时 提案的 股

12、东 资格和 提案 程序 经德恒律师见证,本次会议无股东提出 临时提案。四、本 次会 议的表 决程 序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 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麦达数字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 见 5(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经德恒律所现场见证,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 股东大会的通知 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会议现场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二)本次会议按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等 规定 的由两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代表与德恒律师共同负责进行计票、监票。(三)本次会议投票表 决后,公司合并汇总了

13、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会议 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公布了投票结果。其中,公司 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五、本 次会 议的表 决结 果 结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以及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 的表决结果为:1、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4,781,293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及 股 东代 理人 所持 有 效表 决 股份 总数 的99.9

14、4%;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 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情 况 为:同 意5,589,362 股,占 该 等 股东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数 的97.13%;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股 东有 效 表决 权 股份 数的2.8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2、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4,781,293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决 权

15、的 股 东及 股 东代 理人 所持 有 效表 决 股份 总数 的99.94%;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 股东 有北京德恒(深圳)律师 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麦达数字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 见 6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情 况 为:同 意5,589,362 股,占 该 等 股东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数 的97.13%;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股 东有 效 表决 权 股份 数的2.8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根据

16、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3、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54,781,293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及 股 东代 理人 所持 有 效表 决 股份 总数 的99.94%;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 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情 况 为:同 意5,589,362 股,占 该 等 股东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数 的97.13%;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股 东有 效 表决 权 股

17、份 数的2.8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4、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4,781,293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及 股 东代 理人 所持 有 效表 决 股份 总数 的99.94%;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 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情 况 为:同 意5,589,362 股,占 该 等 股东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数 的

18、97.13%;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股 东有 效 表决 权 股份 数的2.8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5、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781,293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及 股 东代 理人 所持 有 效表 决 股份 总数 的99.94%;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 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北京德恒(深圳)律师 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麦达数字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19、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 见 7 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情 况 为:同 意5,589,362 股,占 该 等 股东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数 的97.13%;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股 东有 效 表决 权 股份 数的2.8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6、以普 通决议 审议通 过关于 续聘会 计师事 务所及支 付会计 师事务 所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781,293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及 股 东代 理人 所持 有 效表 决 股份 总数

20、 的99.94%;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 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情 况 为:同 意5,589,362 股,占 该 等股东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数 的97.13%;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股 东有 效 表决 权 股份 数的2.8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7、以普通决议 逐项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 7.1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陈亚妹、乔昕2019年

21、度薪酬 表 决 结 果:同 意5,589,362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 及股 东 代理 人所 持有 效 表决 股 份总 数的97.13%;反 对164,900股,占 该等 股 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8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情 况 为:同 意5,589,362 股,占 该 等 股东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数 的97.13%;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股 东有 效 表决 权 股份 数的2.8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22、%。该子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陈亚妹、乔昕对此子议案回避表决。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7.2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总裁高礼强2019年度薪酬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 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麦达数字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 见 8 表决结果:同意254,781,293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及 股 东代 理人 所持 有 效表 决 股份 总数 的99.94%;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 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23、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情 况 为:同 意5,589,362 股,占 该 等 股东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数 的97.13%;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股 东有 效 表决 权 股份 数的2.8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7.3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廖建中2019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54,781,293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及 股 东代 理人 所持 有 效表 决 股份 总数 的99.94%;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 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

24、份数的0.06%;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情 况 为:同 意5,589,362 股,占 该 等 股东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数 的97.13%;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股 东有 效 表决 权 股份 数的2.8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7.4 以 普 通 决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公 司 副 总 裁、COO、董 事 会 秘 书 朱 蕾2019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54,781,293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25、 表 决 权 的 股 东及 股 东代 理人 所持 有 效表 决 股份 总数 的99.94%;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 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情 况 为:同 意5,589,362 股,占 该 等 股东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数 的97.13%;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股 东有 效 表决 权 股份 数的2.8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7.5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

26、:同意254,781,293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北京德恒(深圳)律师 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麦达数字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 见 9 及 股 东代 理人 所持 有 效表 决 股份 总数 的99.94%;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 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情 况 为:同 意5,589,362 股,占 该 等 股东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数 的97.13%;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股 东有

27、 效 表决 权 股份 数的2.8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8、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 8.1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曾惠明2019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54,781,293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及 股 东代 理人 所持 有 效表 决 股份 总数 的99.94%;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 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情

28、 况 为:同 意5,589,362 股,占 该 等 股东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数 的97.13%;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股 东有 效 表决 权 股份 数的2.8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8.2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陈晓燕2019年度薪酬 表 决 结 果:同 意5,589,362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 及股 东 代理 人所 持有 效 表决 股 份总 数的97.13%;反 对164,900股,占 该等 股 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8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

29、权股份数的0.00%。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情 况 为:同 意5,589,362 股,占 该 等 股东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数 的97.13%;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股 东有 效 表决 权 股份 数的2.8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该子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陈亚妹、乔昕对此子议案回避表决。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8.3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冯敏2019年度薪酬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 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麦达数字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 见 10 表决结果:同意254,781,2

30、93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及 股 东代 理人 所持 有 效表 决 股份 总数 的99.94%;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 股东 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06%;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情 况 为:同 意5,589,362 股,占 该 等 股东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数 的97.13%;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股 东有 效 表决 权 股份 数的2.8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9、以特别

31、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改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781,293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及 股 东代 理人 所持 有 效表 决 股份 总数 的99.94%;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 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情 况 为:同 意5,589,362 股,占 该 等 股东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数 的97.13%;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股 东有 效 表决 权 股份 数的2.8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

32、权股份数的0.00%。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10、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781,293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及 股 东代 理人 所持 有 效表 决 股份 总数 的99.94%;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 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情 况 为:同 意5,589,362 股,占 该 等 股东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数 的97.13%;反对164,900 股,占该

33、等股 东有 效 表决 权 股份 数的2.8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11、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781,293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及 股 东代 理人 所持 有 效表 决 股份 总数 的99.94%;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 股东 有北京德恒(深圳)律师 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麦达数字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 见 11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 中,出 席 会 议

34、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情 况 为:同 意5,589,362 股,占 该 等 股东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数 的97.13%;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股 东有 效 表决 权 股份 数的2.8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12、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781,293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及 股 东代 理人 所持 有 效表 决 股份 总数 的99.94%;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 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弃权0股,

35、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情 况 为:同 意5,589,362 股,占 该 等 股东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数 的97.13%;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股 东有 效 表决 权 股份 数的2.8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13、以普通决议审 议通过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781,293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及 股 东代 理人 所持 有 效表 决 股份 总数 的99.94%;反对164,90

36、0 股,占该 等 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情 况 为:同 意5,589,362 股,占 该 等 股东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数 的97.13%;反对164,900 股,占该 等股 东有 效 表决 权 股份 数的2.8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根据表 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14、以累积投票 逐项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1 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陈亚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723,199 股,占

37、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及 股 东 代 理 人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总 数 的99.91%;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北京德恒(深圳)律师 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麦达数字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 见 12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31,268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12%。根据表决结果,陈亚妹女士当选为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4.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乔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723,196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38、决 权 的 股 东及 股 东 代 理 人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总 数 的99.91%;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31,26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12%。根据表决结果,乔昕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4.3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廖建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726,196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及 股 东 代 理 人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总 数 的99.91%;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5,534,26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18%。根据表决结果,廖建中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5、以累积投票 逐项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1 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马旗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723,20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及 股 东 代 理 人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总 数 的99.91%;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31,269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12%。根据表决结果,马旗戟先生当选为

40、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5.2 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曹军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723,196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及 股 东 代 理 人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总 数 的99.91%;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31,26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12%。根据表决结果,曹军波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5.3 审议通过 关于选 举 Xuan Richard Gu 先 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 事务所

41、关于深圳市麦达数字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 见 13 表决结果:同意254,723,196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及 股 东 代 理 人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总 数 的99.91%;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31,26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12%。根据表决结果,Xuan Richard Gu 先生当选为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5.4 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梁华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724,196 股,占 出

42、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及 股 东 代 理 人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总 数 的99.91%;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32,26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14%。根据表决结果,梁华权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6、以累积投票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6.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蒋剑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723,198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及 股 东 代 理 人 所 持 有 效 表

43、决 股 份 总 数 的99.91%;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31,267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12%。根据表决结果,蒋剑虎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监事。16.2 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袁素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724,196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且 对 该 项 议 案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及 股 东 代 理 人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总 数 的99.91%;其 中,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32,26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14%。

44、根据表决结果,袁素华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监事。本次会议主持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任何异议;本次会议议案获得有效表 决权通过;本次会议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六、结 论意 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 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麦达数字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 见 14 综上,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德恒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本法律意见一式三份,经本所盖章并由 本所负责人、见证律师签字后生效。(以下无正文)北京德恒(深圳)律师 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麦达数字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此页为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 事务所关于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之签署页)北京德恒(深圳)律师 事务所 负责人:刘震国 见证律师:陈红雨 见证律师:方 艳 2020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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