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证券代 码:600395 证 券 简称:盘江股份 编 号:临 2016-012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全 体 董事 和高 级 管 理 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 制人 对 非公 开发 行股票 摊薄 即期回 报 采 取填 补措施 的承 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根 据 国务 院办公厅 关于 进一 步加强资 本市 场中 小投资者 合法 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首发及 再 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 回 报有关事 项的指 导 意见(证监会 公告
2、201531 号)的相 关要 求,为 了保障 贵州 盘江精 煤股份 有限 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盘江股 份”)填补 本次非公 开发行 股 票被摊薄 即期回 报 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 体 董事和高 级管理 人 员作出如 下承诺:“(一)本人 承诺不 无偿或以 不公平 条 件向其他 单位或 者 个人输送 利益,也不 采用其 他 方式损害 公司利 益;(二)本 人承诺 对 本人的职 务消费 行 为进 行约 束;(三)本人 承诺不动 用公 司资 产从事与 其履 行职 责无关的 投资、消费活动;(四)本人 承诺由董 事会 或薪 酬委员会 制定 的薪 酬制度与 公司 填 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
3、 情 况相挂钩;(五)本人 承诺拟公 布的 公司 股权激励(如 有)的行权条 件与 公 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 执 行情况相 挂钩;(六)本人 承诺出 具日后至 公司本 次 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 票实施完 毕前,若 中国证 监会作 出关 于填补 回报措 施及 其承诺 的其他 新的 监管规 定的,且 上述承 诺不能 满足 中国证 监会该 等规 定时,本人承 诺届 时将按 照-2-中国证监 会的最 新 规定出具 补充承 诺;(七)本人 承诺切实 履行 公司 制定的有 关填 补 回 报措施以 及本 人 对此 作出 的任何 有关填 补回 报措施 的承诺,若 本人违 反该等 承诺 并给公 司或 者投 资者
4、造 成损失 的,本人愿 意依法 承担 对公司 或者投 资者 的补偿 责任。作 为填 补回 报措施相 关责 任主 体之一,本人 若违 反上述承 诺或 拒 不履 行上 述承诺,本人 同意 按照中 国证监 会和 上海证 券交易 所等 证券监 管机 构按 照其制 定或发 布的 有关规 定、规 则,对本人 作出相 关处 罚或采 取相关管理 措施。”贵 州盘 江投 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作 为公 司控 股股东、贵州 盘 江国有资本 运营有 限 公司作为 公司实 际 控制人作 出如下 承 诺:“不越权 干预盘 江 股份经营 管理活 动,不侵占 公司利 益。如违反上 述承诺,将承担相 应的法 律 责任。”特此公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 有限公 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