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证券代 码:600393 证 券简 称:粤泰 股份 编号:临2018-085 号 广 州 粤 泰 集 团 股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 取消收 购 碧 海 银湖 公 司 股 权 的 公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原 交易事 项概 述 2018 年6月4日,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人民币65,492.2911万 元收购 江门市乐活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乐活”)所持有的 江
2、门市碧海银湖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海银湖”或“标的 公司”)17.1429%的股 权、拟以人民币54,576.7183万 元收购 西藏粤丰源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丰源”)所持有标的公司14.2857%的股权、拟以人民币54,576.7183 万元收购西藏众汇盈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汇盈”)所持有标的公司14.2857%的股权、拟以人民币54,576.7183 万元收购广州市誉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坤投资”)所持有标的公司14.2857%的股权。公司合计以人民币229,222.446 万元收购标的公司60%股权。关于本次收购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在上海
3、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以现金方式收购碧海银湖公司股权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18-071号)。2018 年6月14日,鉴于公司尚需对 收购标的公司60%股权的交易方案进行完善,经慎重考虑,公司决 定 取 消 原 定 于2018 年6 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待完善相关收购方案后,再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二、取 消本次 交易 的目的 以及 对上市 公司 的影响 鉴于目 前 市 场 环 境,同时 公司综 合 考 虑 公 司 未来 业务发展规划 后,公 司 需 要 重 新 调整 安排未来 资
4、金使用计划。因此,经审慎研究,并经2018 年7 月2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九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决定取消 以人民币229,222.446 万元收购标的公司60%股权 的交易事项。取消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度业绩产生影响。取消本次交易后,公司预计短期内现金支付压力将大为缓解,有利于 上市公司的后续发展。2 因 原收购协议约定:“除 上 述 签 署 即 生 效 条 款 外,本 协 议 待 公司 董 事 会、股 东 大 会 依 据 现 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 批准本次交易后生效”,因 此 该 收 购 协 议 目 前 尚 未能生效,故取消本交易不会对公司产
5、生重大影响。三、取 消本次 交易 履行的 程序 本次取消交易事项经 2018 年7 月2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九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杨树坪、杨树葵、陈湘云、范志强回 避表决后,董事会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 李 新 春、吴 向 能、王 朋 发表 对 本 次 取 消 交 易 事 项 进 行 了 事 前 审 核 并 发 表 独立意见 如下:原 交 易 事 项 遵 循 了 公 平、公 正 及 市 场 化 的 原 则。鉴于目 前 市 场 环 境,同 时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6、 未来业务发展 规划后,公司需要重新调整安排未来资金使用计划,经审慎研究,我们同意取消此交易。因 原收购协议约定:“除 上述签署即生效条款 外,本协议待公司 董 事 会、股 东 大 会 依 据 现 行 国 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后生效”,因 此 该 收 购 协 议 目 前 尚 未 能 生效,故取消本交易不会 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取 消 本 次 关 联 交 易 符 合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的 需 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四、备 查文件 1、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 九十次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7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