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票代 码:600393 股票 简称:粤 泰股 份 编号:临 2018-084 号 广 州粤 泰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关 于 对 淮南 仁爱 天鹅 湾置 业有 限公司 应收 债权 尚未 收回 的风 险提 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 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 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 连带 责任。一、淮 南仁爱 天鹅 湾置业 有限 公司欠 款的 基本情 况 淮南仁爱天 鹅湾置业 有 限公司(以 下简称“仁 爱置业”)原为本公 司 控股 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90%股份。2017 年 4 月 6 日,经公司八届六十一次
2、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和安 徽 江龙投资有 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 龙投资”)于 2017 年4 月 6 日在 安徽省淮 南市与淮南 永嘉商业 运 营管理有限 公司(以 下 简称“永嘉商 业”、“乙 方”)签 署 淮 南 仁 爱 天 鹅 湾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转 让 协 议,根 据 协议安排,永嘉商业同意受让本公司及江龙投资所持有的仁爱置业 100股权。截至目前,仁 爱 置 业 已 经 完 成 股 权 变 更 的 相 关 工 商 登 记 手 续,股 权 转 让 事 项 已经完成。由于 仁爱置业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从 2015 年至出售前 陆续为仁爱置业垫付 其 所 开 发 的
3、天 鹅 湾 中 校 区 房 地 产 开 发 项 目 的项目土 地 出 让 金、前 期 开 发支出以及该 项目建设 的 工程款支出 等相关费 用,累计 垫付 人民币 11.07 亿元,从而形成公司对仁爱置业的 应收债权。对于上述欠款 及 资 金 占 用 费,公 司 与 仁 爱 置 业 及 永 嘉 商 业 协 商,永 嘉 商 业同意将支付 仁爱置业 剩 余的 11.14 亿淮 南天 鹅湾中校区 的 项目转 让 款用于归还仁 爱 置 业 尚 欠 公 司 的 往 来 款,资 金 占 用 费 已 在 转 让 款 中 予 以 考 虑,具 体 支 付 时间按项目转让协议约定 2017 年 12 月 15 日
4、 前支付。上述欠款及约定偿还的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 券 报、证 券 时 报、证 券 日 报 披 露 的 广 州 粤 泰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 对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就 公 司 2017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的 事 后 审 核 问 询 函 的 回 复 公告。2017 年 12 月 19 日,由于仁爱置业暂未收到永嘉商业 11.14 亿项目转让款,因 此 仁 爱 置 业 未 向 公 司 支 付 上 述 款 项。其 后 公 司 与 仁 爱 置 业 及 永 嘉 商 业 进行协商,争取让仁爱置业于
5、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清偿上述欠款。同时公司披露如未能于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收回上述欠款,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对该笔债权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 报、证券 日报披 露 的 广州 粤泰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对 淮 南 仁 爱 天 鹅 湾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应 收 债 权 尚 未 收 回 的风险提示 公告。2018 年 4 月 28 日,鉴于上述欠款预计短期内尚无法收回,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 于 信 息 披 露 的 相 关 要 求,及 时 披 露
6、 了 该 事 项 的 进 展 情 况,并 争取让仁爱置业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 前清偿上述欠款,同时公司在 2017 年度财务报告中 对该笔 应收款项 计 提了资产减 值损失。具 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 时 报、证 券 日 报 披 露 的 广 州 粤 泰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对 淮 南 仁 爱 天 鹅 湾 置 业有限公司应收债权尚未收回的风险提示 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未收回对 仁爱置业的上述债权款项。二、正 在采取 的措 施 公司与仁爱置业
7、及永嘉商业多次接洽并现场了解仁爱置业经营情况,积极协商回款事宜,以尽快收回上述往来款项目。公司将及时披露最新进展情况。三、对 公司的 影响 1、目前公 司生产经 营 正常,对仁 爱置业的 债权 系垫付其 房地产项 目 开发 投入,上述往来欠款逾期 暂未对公司生产造成不良影响。2、目前公司 正在与 仁 爱置业 及永 嘉商业 进 行 协商,争取 让仁爱置 业 尽快 清偿上述欠款。3、公司根 据企业 会 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对 应收款项 的 计提 的相关政策规 定,公司 已 在 2017 年度对 该笔应 收 款项按照 5%的比例 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7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