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S T 龙净 公告编号:2022-101 债 券代 码:110068 债 券简 称:龙 净转 债 福 建 龙净 环 保股 份 有限 公 司 关 于 收到 中 国证 券 监督 管 理委 员 会福 建 监管 局 行 政 监管 措 施决 定 书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 重大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1 月 1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
2、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关于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何媚、罗如生、冯婉如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 91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决定书的内容公告如下:一、决定书 具 体内容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何媚、罗如生、冯婉如:经查,2021 年 4 月至 9 月,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你公司”)对外预付的项目工程款、支付的股权收购意向金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款等款项中一部分经若干银行账户后转入你公司原控股股东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合计 43,220 万元。截至 2022年 10 月 13 日,原控股股东关联方已偿还占用的全部资金
3、及利息。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行为发生 2021 年 4 月至 9 月,你公司迟至 2022 年 5月 9 日、11 月 3 日才发布临时公告进行披露,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0.2.4 条的规定;你公司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 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不符合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 格式(2021年修订)(证监 会公 告 2021 15 号)第四 十五条的规定。以上情 况违反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
4、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的规定。何媚作为你公司时任董事长,罗如生作为总经理,冯婉如作为时任财务总监,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 号)第三条、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八 条、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 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何媚、罗如生、冯婉如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警示你们认真汲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5、 个工作日内将改进、学习情况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二、对 公司的 影响 及采取 的措 施 公司 及相关人员 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将严格按照福建证监局的相关要求切实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整改报告。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高日常信息披露质量,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组织和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及履职能力;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有 关公司 信息均 以上述媒 体刊登 的信息 为准,敬 请投资 者注意 投资风险。特 此公 告。福 建龙 净环保 股份 有限公 司 董 事会 2022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