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海 越 能源 集 团股 份 有限 公 司 董 事 会审 计 委员 会 2021 年 度履 职 情况 报 告 2021 年度,海越 能源 集团股份 有限 公司董 事 会审计委 员会,根据 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及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等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一、审 计委员 会人 员组成 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审计委员会主任是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二、审 计委员 会年 度履职 情况 1、2020 年年度结束,审计委员会及时与负
2、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2、2021 年初,审计委 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 了公司编制的 2020年度 财务会计报表,并 形成书面意见。3、2020 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 2 次发出督促函,要求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4、2021 年4 月 底,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初稿)及相关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5、2021 年 4 月 底,出 具了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报告,报告 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
3、其执业质量做出了 全面客观 的评价总结。6、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初稿、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初稿、2021 年第 三 季度报告 初稿,在提 交董事会 前,提 前进行 了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7、监督 和评估 外部审 计机构的 独立性 和专业 性,督促 外部审 计机构 勤勉尽责。8、指导 公司内 部审计 工作,促 进公司 建立有 效的内部 控制并 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2 9、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三、2021 年度 审计委员 会对 下列事 项发 表了意 见 1、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对公司编制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
4、发表 了审核意见。2、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初稿)及相关报表 发表 了审核意见。3、对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初稿)发表了审核意见。4、对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初稿)发表了审核意见。5、对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初稿)发表了审核意见。6、对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聘请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 发表了 意见。7、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发表了意见。2021 年度,我们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2022 年,我们将继续发扬严谨、勤勉尽责的工作作风,严格遵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和公司相关制度,保证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工作职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委员:徐向春、沈烈、曾佳 二二二年四月十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