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18-025 广 东 明 珠 集 团 股份 有 限 公 司 第八届监 事会2018 年 第四 次 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 司监事会 及全体监 事 保证本公 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一、监 事会会 议召 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18 年第 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 年5 月2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18 年5 月 28 日在公司技术中心大 楼六楼 2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 3 名,
2、实际到会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小华先生主持,符合 公 司法 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此前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认为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二、监 事会 会议审 议情 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 同意公 司之 子公司 使用 闲置募 集资 金暂 时 补充 流动资 金的 议案 表 决结 果为:3 票 同意,0 票 反对,0 票 弃权。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
3、集资 金暂 时补 充流动 资金的 议案,同意在 保证募 集资 金投 资项目 建设资金需 求的 前提 下,使 用 闲置 募集 资金 不超 过 8,800 万 元用 于临 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项目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2018 年5 月28 日)起不超过 12个月。监事会审议后认为:项目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 海证 券交易 所上 市公 司募 集资金 管理办 法(2013 年修 订)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2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项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 8,8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18 年5 月28 日)起不超过12 个月。特此公告。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