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青海 春天 药 用资 源科 技 股 份有 限公司 董 事会 议事 规则(2021 年4 月 修订)第 一章 总则 第 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 方式和决 策程序,促使 董事和董 事 会有 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第 二章 董 事会 的组成 第 二条 公 司 董 事 会 是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的 决 策 机 构,在 公 司 章 程 和 股 东大会
2、的 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第 三条 公 司 董 事 会 设 董 事 长 一 人,由 董 事 会 以 全 体 董 事 的 过 半 数 选 举 产生,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第 四条 公司 董 事 会 下 设 战 略 委 员 会、提 名 委 员 会、审 计 委 员 会、薪 酬 与考核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 公 司章程 以及各自工作 规则运作。第 五条 董事会 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下简称“董秘办”),协助董事长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第 三章 董 事会 及董事 长的 职权 第 六条 公司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
3、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 其 他 证 券 及 上 市 方 案;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4、,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十一)制订公司 劳动人事、财务、能源、物 资、生产、技术、质量、销售、行政等 基本管理制度;(十二)制订 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十六)决定派往控股企业的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等人选,推荐参股企业的董事、监事人选。(十七)任免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董事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得越权形成决议。第 七条 董 事 会 应 当 确 定 其 运 用 公
5、司 资 产 所 做 出 的 风 险 投 资 权 限,建 立 严格的审 查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应当遵循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做出的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权限。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权在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 30%或净资产50%的范围内(含本数)行使下列职权:(一)出售、收购资产;(二)担保事项;(三)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与、承包、租赁等;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四)长期股权投资、新建项目投资、技改
6、项目投资。以上授权范围内的事项,经董事会做出决议后,可订立、签署和批准有关项目的合同和款项。超过上述权限范围的,应由股东大会批准。第 八条 董 事 长 可 以 根 据 董 事 会 的 授 权 行 使 董 事 会 部 分 职 权,但 应 将 有 关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最近一次董事会备案。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 闭会期间,董事长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日常工作;(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三)签署公司股票、债券、重要合同及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五)根据需要,向总经理和公
7、司其他人员签署“法人授权委托书”。(六)经董 事会授 权,在公司 最近 一次经 审 计总资产 的 20%或净资 产 40%的范围内(含本数)对资产进行出售、收购;担保事项;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与、承包、租赁等;长 期股权 投资、新 建项目 投资、技改项目投资等事项;在以上授权范围内的事项,董事长可订立、签 署和批准有关项目的合同和款项。超过上述权限范围的,应报董事会批准,超过董事会权限的报股东会批准(七)审批使用董事会专项费用;(八)有权向 董事会 提名聘任 或解聘 董事会 顾问、总 经理、董事会 秘书人选,并根据董事会决定,签发公司董事会顾问、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
8、责人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文件;(九)向董事 会提名 进入控股、参股 企业董 事会的董 事、监 事、财 务总监人选,并根据董事会决定签发其任免文件;(十)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十 一)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根据董事会授权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十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 四章 董 事会 议的召 集、主持及 提案 第 九条 董 事 会 会 议 分 为 定 期 会 议 和 临 时 会 议。董 事 会 每 年 应 当 至 少 在 上下两个 半年度各召
9、开一次定期会议。第 十条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董 事 长 召 集 和 主 持;董 事 长 不 能 履 行 职 务 或 者 不 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 十一 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秘办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 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 公司高级管理层 的意见。第 十二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一)单独或者合并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三)监事会提议时;(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六)
10、总经理提议时;(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八)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 十三 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 董秘办或者直 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提案内容应当属于本公司 公司章程 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第 十四 条 董秘办 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11、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 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第 十五 条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或者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 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第 五章 董 事会 会议通 知 第 十六 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秘办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 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 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监事以及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第 十七 条 如因情况紧急 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 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第 十八
12、 条 书面 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的时间、地点;(二)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通讯表决或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三)拟审议的事项;(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五)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六)董事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第 十九 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
13、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三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 六章 董 事会 议的召 开 第 二十 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出席 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 告。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
14、 人 员 列 席 董 事 会 会 议。列席会议人员有权就相关议题、议案发表意见,但无投票表决权。第 二十 一条 董事及独立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 议的 董事,应当事 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董事(独立董事必须委托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二)委托人对每项提案的简要意见;(三)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和对提案表决意向的指示;(四)委托人的签字、日期等。委托其他董事对定期报告代为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应当在委托书 中进行专门授权。受托董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明受托出席的情况。第 二十 二条 委托
15、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在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非 关 联 董 事 不 得 委 托 关 联 董 事 代 为 出 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二)独 立 董 事 不 得 委 托 非 独 立 董 事 代 为 出 席,非 独 立 董 事 也 不 得 接 受 独立董事的委托;(三)董 事 不 得 在 未 说 明 其 本 人 对 提 案 的 个 人 意 见 和 表 决 意 向 的 情 况 下全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有关董事也不得接受全权委托 和 授 权 不 明 确 的 委 托。(四)一 名 董 事 不 得 接 受 超 过 两 名 董 事 的 委 托,董
16、 事 也 不 得 委 托 已 经 接 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第 二十 三条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 席会议,也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表决权。第 二十 四条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达意见 的 前提下,经召 集人(主 持人)、提议 人同意,也可以 通过视 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第 二十 五条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场的董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 意见的董事、规定期限内
17、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有效表决票,或者董事事后提交的曾参加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第 二十 六条 会 议 主 持 人 应 当 提 请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董 事 对 各 项 提 案 发表明确的 意见。第 二十 七条 对于根据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提案,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讨 论有关提案前,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宣读独立董事达成的书面认可意见。第 二十 八条 董事阻碍会议正常进行或者影响其他董事发言的,会议主持人应当 及时制止。第 二十 九条 除征得全体与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外,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包括在会 议通知中的 提案进行表决。董事接受其他董事委托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18、,不得代表其他董事对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第 三十 条 董事应当认真阅读有关会议材料,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第 三十 一条 董事可以在会前向董秘办、会议召集人、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人员和机构了解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也可以在会议进行中向主持人建议请上述人员和机构代表与会解释有关情况。第 七章 董 事会 会议的 表决 第 三十 二条 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董事进行表决。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 董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
19、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有关董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第 三十 三条 现场召开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统计结果;其他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情况下,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董事会秘书在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董事表决结果。董事在会 议主持 人宣布 表决结果 后或者 规定的 表决时限 结束后 进行表 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第 三十 四条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 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 司 章程规定董事会形
20、成决议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第 三十 五条 董事会根据本公司 公司章程 的规定,在其 权限范围内对担保事 项作出决议,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同意。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上出现矛盾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第 三十 六条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董事应当回避的情形;(二)董事本人认为 应当回避的情形;(三)本公司 公司章程 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
21、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 三十 七条 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本公司 章程 的授权行事,不得 越权形成决议。第 三十 八条 关于利润分配的特别规定:董事会会议需要就公司利润分配事宜作出决议的,可以先将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分配预案通知注册会 计师,并要求其据此出具审计报告草案(除涉及分配之外的其他 财务数 据均已 确定)。董事会 作出分 配的决议 后,应 当要求 注册会计师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再根据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对定期报告的其他相关事项作出决议。第 三十 九条 提案未获通过的,在有关条件
22、和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下,董 事会会议在一个月内不应当再审议内容相同的提案。第 四十 条 二分之 一以上 的与 会董 事或两 名以上 独立 董事 认为提 案不明 确、不 具体,或者因 会议材 料不充分 等其他 事由导 致其无法 对有关 事项作 出判断时,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会议对该议题进行暂缓表决。提议暂缓表决的 董事应当对提案再次提交审议应满足 的 条 件 提 出 明 确 要 求。第 四十 一条 现场召开和以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可以视需要进 行全程录音、录像。会议主持人必须明确告知会议出席人员本次会议将进行录音、录像。第 四十
23、二条 董 事 会 秘 书 应 当 亲自或安排董秘办 工 作 人 员 对 董 事 会 会 议做好记 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四)董事亲自出席和受托出席的情况;(五)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董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的表决意向;(五)每 项 提 案 的 表 决 方 式 和 表 决 结 果(说 明 具 体 的 同 意、反 对、弃 权 票数);(七)与会董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第 四十 三条 除会议记录外,董事会秘书还可以视需要对会议召开情况作成简明 扼要的会议纪要,根据统计的表决结果就
24、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制作单独的决议记录。第 四十 四条 与 会 董 事 应 当 代 表 其 本 人 和 委 托 其 代 为 出 席 会 议 的 董 事 对会议记录 和决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董事对会议记录或者决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第 四十 五条 董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 明或者 向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的内容。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 四十 六条 董事会秘书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办理 董事会议决议公告工
25、作。在决议公告披露之前,与会董事和会议列席人员、记录和服务人员等负有对决议内容保密的义务。第 四十 七条 董事长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在以后的董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第 四十 八条 董 事 会 会 议 档 案,包 括 会 议 通 知 和 会 议 材 料、会 议 签 到 簿、董事代 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记录、决议 公告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董事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第 四十 九条 本 规 则 由 董 事 会 负 责 解 释,未 尽 事 宜 按 国 家 有 关 法 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本 规则 条款如与国家现行的或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 我 公司章程 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并立即进行修订及 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 五十 条 本 规则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