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陕西宝 光真空电 器股份有 限公司 股票上市 地点:上 海证券交 易所 股票简称:宝光股 份 股票代码:600379 信息披露 义务人:陕西宝光 集团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 宝鸡市宝 光路53号 通讯地址:陕西省 宝鸡市宝 光路53号 联系电话:0917-3561220 股份变动 性质:减 少 签署日期:2015 年2 月4 日 2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声 明 1、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2、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法规编制本报告。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3、依 据证 券 法、收 购 办 法的 规 定,本报 告 书 已全面 披 露 信息披 露 义务人在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
3、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3 第一节 释义 本 报 告 书 中,除 非 文 意另 有 所 指,下 列 简 称 具有 如 下 特 定意 义:宝光股份 指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79 信息披露义务人、宝光集团、转让方 指 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宝光集团 协议转让持有的宝光股份 的19.59%的股份 北京融昌航 指 北京融昌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伯特 指 深圳伯特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报告书 指 宝 光 集团 于2015 年2月4日 签 署的 陕 西 宝光 真空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4、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介 绍 一、信 息 披露 义 务 人 的基 本 情 况 如下:企业名称:陕西宝光集团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宝光路 53 号 法定代表人:李军望 注册资本:11,000 万元 营 业 执 照 注册 号:610000100164749 税 务 登 记 证号:61039822052411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真空器件高、中、低压设备与电子陶瓷、电子玻璃、石墨制品的制造、销售、研制、开发;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
5、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 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开展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物业管理、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通讯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宝光路 53 号 二、信 息 披露 义 务 人 高级 管 理 人 员的 基 本 情 况 1、宝光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李军望 董事长 男 中国 无 施曼 董事 男 中国 无 岳永学 董事 男 中国 无 唐鹏 董事 男 中国 无 付宗喜 监事会主席 男 中国 无 黄
6、俊 监事 男 中国 无 陈长青 监事 男 中国 无 5 三、信 息 披露 义 务 人 持有、控 制 其他 上 市 公 司 5%以上 的发 行 在 外 的股 份 情况。截止本次权益变动之前,宝光集团持有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79)4620万股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9.59%。为该公司第二大 股东。除此之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第三节 持股目的 本次股份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持有宝光股份股权,未来12个月内不增加在宝光股份 拥有的权益。第四节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一、信 息 披露 义 务 人 持股 变 动 情 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宝光
7、集团 持有宝光股份46,200,000股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占宝光股份总股份的19.59%。为宝光股份的第二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宝光集团不再持有宝光股份股权。二、本 次 权益 变 动 的 方式(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9号)的规定,经过宝光集团董事会决议并报中国西电集团公司及宝鸡市国资委同意,2014年12月29日 发布了 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宝光股份全部股份,总计46,200,000 股,占宝光股份总股本的19.59%。在征集期间,北京融昌航和深圳伯特提交了相关 受让材料,
8、其中 北京融昌航意向受让23,321,246 股;深圳伯特意向受让22,878,754 股。信息披露义 务人对北京融昌航和深圳伯特 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公开征集的各项要求,确定 北京融昌航和深圳伯特 为本次股份转让的意向受让方。2015年2月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与北京融昌航和 深圳伯特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合计协议转让 所持有的宝光股份4,620万股股权,占宝光股份总股本的19.59%。协议主要内容如下:转让方:陕 西宝光集团有限 公司 6 受让方1:北京融昌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让方2:深圳伯特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 让 股 份 的数 量:4,620万 股,占宝光股份
9、总股本的19.59%。其中:北京融昌航受让23,321,246股,占宝光股份总股本的9.89%;深圳伯特受让22,878,754股,占宝光股份 总股本的9.70%。股份性质: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 转让价款:转让方与受让方一致同意,综合考虑宝光股份的实际价值,参照宝光股份股票近期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目标股份转让价格均为15元/1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陆亿玖仟叁佰万元整(小写:693,000,000元)。其中:宝光集团与北京融昌航的 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叁亿肆仟玖佰捌拾壹万捌仟陆佰玖拾 元整(小写:349,818,690元);宝光集团与深圳伯特的 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
10、币 叁亿肆仟叁佰壹拾捌万壹仟叁佰壹拾 元整(小写:343,181,310元)。股 份 转 让 的支 付 对 价 和付 款 安 排:(1)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北京融昌航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30%,计人民币 壹亿零肆佰玖拾肆万伍仟陆佰零柒 元整(小写:104,945,607元);深圳伯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30%,计人民币壹亿零贰佰玖拾伍万肆仟叁佰玖拾叁 元整(小写:102,954,393元)。(2)股份转让协议先决条件: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本次股份转 让事宜取得国务院国资委 的有效批准;宝光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
11、证监会的批准。全部条件成就后五日内,转让方分别向受让方发出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通知,北京融昌航接到该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70%,计人民币 贰亿肆仟肆佰捌拾柒万叁仟零捌拾叁 元整(小写:244,873,083元);深圳伯特接到该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70%,计人民币 贰亿肆仟零贰拾贰万陆仟玖佰壹拾柒 元整(小写:240,226,917元)。(二)本次 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股份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无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三)本次权益变动 尚需满足以下条件:1、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取得国务
12、院国资委的批准;2、宝光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7 第五节 前6 个 月 内 买 卖 上 市 公 司 交 易 股 份 的 情 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宝光股份股票的行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均没有买卖宝光股份股票的行为。第六节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它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8 第七节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13、、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军望 日期:2015年2月4日 9 第八节 备查文件(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证明文件(三)股份转让协 议 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可在宝光股份董事会办公室查阅。联系人:李文青 联系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宝光路 53 号 联系电话:0917-3561512 联系传真:0917-3561512 10 附 简 式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陕 西 宝 光 真 空 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陕西省宝鸡市 股票简称 宝光股份 股票
14、代码 60037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陕 西 宝 光 集 团 有 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注册地 陕 西 省 宝 鸡 市 宝 光 路53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为 上 市 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 议 转 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 接 方 式 转 让 取 得 上 市 公 司 发 行 的 新 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 注明)信 息 披 露 义 务
15、 人 披 露 前 拥 有 权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占 上 市 公 司 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46,200,000 股 持股 比例:19.59%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信 息 披 露 义务 人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变动比例 变动 数量:46,200,000 股 变动 比例:19.59%变动后持股数量:0 股 持股 比例:0.00%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拟 于 未 来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 在 二 级 市 场 买 卖 该 上 市 公司股票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16、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减 持 时是 否 存 在 侵 害 上 市 公 司 和 股 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减 持 时是 否 存 在 未 清 偿 其 对 公 司 的 负债,未 解 除 公 司 为 其 负 债 提 供的 担 保,或 者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的其他情形 是 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11(本页无正文,为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签署页)信息披露义 务人名称(签章):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李军望 日期: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