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北 京华 联综 合超 市股 份有 限公 司 监 事会 关于 会计 政策 变更 的说明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综超”或“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对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进行了审议,情 况说明 如下:一、本次 会计 政策 变更的 概述 财政部于 2018 年12 月7 日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侧第 21 号 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 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1 日起施行。
2、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 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二、变 更日期 根据 新租赁准则 的要求,公司 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并自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三、会 计政策 变更 具 体情 况 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1.新租赁准 则下,除短 期 租赁和低 价值 资产租 赁 外,承租 人将 不再区 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 将采用相同的
3、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2.对于使用 权资 产,承 租 人能够合 理确 定租赁 期 届满时取 得租 赁资产 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 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 与租赁资产剩余 使用寿命两者孰 短的期 2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4.对于短期 租赁 和低价 值 资产租赁,承 租人可 以 选择不确 认使 用 权资 产 和租赁负 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
4、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5.按照新租赁准则 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四、本次 会计 政策 变更的 影响 按照 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 将在编制 2021 年度及各期间财务 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1 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 予调整。1.在资产负 债表 项目上,由于经营 性承 租合同 的 存在,资 产和 负债同 时 增加。2.在利润表 项目 上,新 租 赁准则下 新增 加了对 相 应租赁负 债按 实际利 率 法计提的“利息支 出”和 对使用权 资产计 提的“折旧费用”,已 确认使 用权资 产
5、和租赁 负债的 承租合同支出不再计入“租赁费用”,同一租赁合同总支出将呈现“前高后低(即租赁 前期较 高,再逐 年减少)”的 特点,但 租赁期 内总支 出与原准则下相等。3.在现金流 量表 项目上,新租赁准 则对 现金流 总 额不 构成 影响,只影 响 现金流量表项目列 示,原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租赁费在筹资活动中列示。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仅对 2021 年 1 月 1 日尚 未结束的租赁合同就实施新租赁准则的影响进行评估,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期初资产 40.67 亿元、增加期初负债45.68 亿元,减少期初未分配利润 4.50 亿元,减少盈余公积0.50 亿元。五、监 事会对 本次 会计政 策变 更合理 性的 说明 监事会 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3 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财政部规定保持一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和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特此说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