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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60华微电子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712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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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杏路500 号 伟峰领袖领地1 号楼4 层 电话:(+86 431)89154888 传真:(+86 431)89154999 E-mail:http:/:1 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吉功意字2017第 10368 号 致: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2、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1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2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1月23日依据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

3、东大会的通知的 2 公告。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15日,以公告方式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参会方式、审议事项、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全体股东。(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平台为股东提供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参加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7年12月11日上午9:30在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 9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4、公司章程的规定。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人,持有公司股份192,116,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2%。其他出席会议的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一)本次

5、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就公司公告中所列出的议案以现场 3 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束后,计票和监票工作由律师、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共同负责。根据有关规则,现场公布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权总数和统计数。(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1、审议通过了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94,285,1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6670%;反对 17,611,60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94%;弃权 4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6%。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94,285,1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670%;反对17,570,7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01%;弃权9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9%。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94,284,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668%;反对17,569,1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94%;弃权9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8%。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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