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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18锦化氯碱:2008年半年度报告200808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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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中期报告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度中期报告(正文)中国葫芦岛 二八年七月编制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中期报告 2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度中期报告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3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3 第三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5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7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8 第六节 重要事项.12 第七节 财务报告.18 第八节 备查文件.72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中期报告 3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

2、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董事长陈世杰先生、财务总监李晓光先生及财务部长毕迎霞女士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1、公司名称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JIN HUA GROUP CHLOR-ALKALICO,LTD 2、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世杰 3、公司董事会秘书:宋春林 公司证券事务代

3、表:宋立志 联系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429-2709065 传 真:0429-2901152 电子信箱:4、公司注册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公司办公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邮政编码:125001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电子信箱:5、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中期报告 4刊登公司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互联网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6、公司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锦化氯碱 股票代码:000818

4、(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总资产 3,716,503,469.79 3,692,235,200.83 0.66%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1,218,740,853.46 1,204,611,331.61 1.17%每股净资产 3.5845 3.5430 1.17%项目 报告期(16 月)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 19,174,522.58 1,078,855.67 1,677.30%利润总额 13,884,009.30 9,287,632.39 49.49%净利润 14,129,521.85 9,4

5、36,619.63 49.7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6,509,435.13 1,234,701.83 1,237.12%基本每股收益 0.0416 0.02800 48.57%稀释每股收益 0.0416 0.02800 48.57%净资产收益率 1.16%0.79%0.3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777,086.53 100,380,857.38 66.14%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4905 0.2952 66.16%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包括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57,801.99 委托投资损益 2,910,600.0

6、0 除上述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4,932,711.29 合计-2,379,913.28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中期报告 5第三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一)报告期内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项 目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07,052,518 60.898%-17,005,549-17,005,549 190,046,969 55.896%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207,046,969 60.896%-17,000,000-17,000,000 19

7、0,046,969 55.896%3、其他内资持股 5,549 0.002%-5,549-5,549 0 0.00%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5,549 0.002%-5,549-5,549 0 0.00%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2,947,482 39.102%17,005,549 17,005,549 149,953,031 44.104%1、人民币普通股 132,947,482 39.102%17,005,549 17,005,549 149,953,031 44.104%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

8、他 三、股份总数 340,000,000 100.00%0 0340,000,000 100.00%1、报告期内股份变动原因:2006年3月13日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公司控股股东锦化集团承诺其所持非流通股自获得流通权后,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2008年3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锦化集团持有的1700万(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限售流通股承诺限售期满,并于2008年6月10日办理了解除限售手续。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赵志鹏先生自离职之日起已满六个月,其所持有的5549股本公司股票根

9、据相关规定已全部解除锁定。2、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没有变化。(二)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中期报告 6 单位:股 时 间 限售期满新增可上市交易的股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余额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余额 说明 2009年3月14日 190,046,969-340,000,000(三)前10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限售条件 1 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0,046,969 2009年3月14日 190,046,969 见附注 注

10、:公司于2006年3月13日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司控股股东做出以下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自获得流通权后,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四)公司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股东总数 29772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60.90 207,046,969 190,046,969 190,046,969 陈宏 境内自然人

11、 0.42 1,419,700 韩瑷谣 境内自然人 0.21 704,117 韩吾培 境内自然人 0.20 682,404 黄碧兰 境内自然人 0.18 616,739 魏达林 境内自然人 0.18 600,000 何宝瑞 境内自然人 0.17 594,732 郭滨 境内自然人 0.17 584,100 金海凤 境内自然人 0.16 553,409 北京海莱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法人 0.16 537,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中期报告 7陈宏 1,419,700 人民币普通股 韩瑷谣

12、 704,117 人民币普通股 韩吾培 682,404 人民币普通股 黄碧兰 616,739 人民币普通股 魏达林 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何宝瑞 594,732 人民币普通股 郭滨 584,100 人民币普通股 金海凤 553,409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海莱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537,000 人民币普通股 罗致翰 525,779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第一大股东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流通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流通股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五)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没有变化。(六)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所持本公司股权冻结和质

13、押情况:股份持有人 质押或冻结机构 数量 性质 冻结日期 解冻日期 锦化集团 中国银行葫芦岛分行 70,000,000 质押 2006.06.05 申请终止日时止 锦化集团 华夏银行沈阳中山广场支行 30,000,000 质押 2006.08.24 申请终止日时止 锦化集团 辽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50,000,000 司法冻结 2008.05.16 2009.05.15 锦化集团 辽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32,000,000 司法冻结 2008.05.16 2009.05.15 锦化集团 辽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8,046,969 司法冻结 2008.05.16 2009.05.15

14、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变动情况。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赵志鹏先生自离职之日起已满六个月,其所持有的5549股本公司股票根据相关规定已全部解除锁定。(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新聘或解聘情况。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中期报告 8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一)报告期公司的总体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分析。一、报告期公司经营成果分析。2008 年上半年,受美元贬值、原油价格不断上涨、国内通胀压力不减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化工产品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其中:烧碱、氯化苯、氯等产品继续保持较强的市场需求、较高的价格和较高的盈

15、利水平;环氧丙烷、聚醚产品销售市场有所回暖,但受主要原料丙烯和环氧乙烷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产品盈利情况依然不佳。公司生产经营依然面临巨大困难,面对困难公司董事会率领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强化管理,增收节支,调整产品结构,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616万元,发生营业成本94706万元,支付期间费用12440万元。报告期公司实现净利润1388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4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469万元,增加率为49.73%。报告期公司经营成果具体构成项目如下表:项目 报告期(万元)上年同期(万元)增减%营业收入 109,616.49 111,631.63-

16、1.81%营业成本 94,706.18 101,902.27-7.06%期间费用 12,439.96 9,274.98 34.12%营业利润 1,917.45 107.88 1677.39%营业外收入 34.31 1,067.48-95.94%营业外支出 563.36 246.60 128.45%净利润 1,412.95 943.66 49.73%2008 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经济效益有所提高,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母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盈利能力增强,盈利水平提高。报告期母公司销售产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01232 万元,获主营业务利润 14151 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17、13.98%。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多实现主营业务利润4926万元,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为53.39%;主营业务毛利率提高了3.77个百分点。引起公司盈利增加的直接因素是:报告期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平均上涨 15.24%,生产产品所用原盐、丙烯、焦化苯等七种主要原料采购价格平均上涨 16.20%,但由于上述七种主要原料成本,在当期产品总成本中只占53.78%,其余46.22%的成本升高较小或几乎没有升高(如折旧费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中期报告 9用,人工费)。因此使其报告期产品销售成本只上涨了10.95%。产品销售价格上涨幅度高于其成本上涨幅度4.29个百分点,扩大了产品盈利空间,

18、多获利润3814万元。另外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加了10896万元,按去年同期毛利率计算,多获利润1112万元。2、期间费用增加3163万元,相对降低了公司经济效益。报告期公司发生期间费用12440万元,其中销售费用1911万元,管理费用3863万元,财务费用666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增加了 1855 万元。原因是:首先,母公司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增加 1121 万元。其次,母公司承兑汇票贴息增加利息支出 683 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报告期公司管理费用增加756万元。原因是:母公司财产保险费用增加110万元;母公司本期核销了TDI项目前期费用241万元。本公司控股的动力热电公

19、司土地使用税增加17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增加554万元。原因是:核销销售给中铝国际等客户的产品运费增加 293 万元;出口烧碱产品增加出口运杂费 211 万元。2008年公司出口烧碱产品85148吨,实现出口产品销售收入8879万元,获销售毛利405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出口产品多获利润 1448 万元,剔除运杂费增加后,还多获利润1237万元。3、2007 年度股份公司获得辽宁省人民政府财政贴息 2000 万元,2007 年上半年公司计入营业外收入 1000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没有此笔业务,因此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1000万元,经济效益相对降低。4、报告期,公司粒碱装置

20、、四万吨聚醚装置和丙二醇装置个别月份停车,发生停车维持费 453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268 万元;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48 万元,上述两项均计入了营业外支出科目。5、本报告期初,公司经税务机关确认,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值,负值数额超过本报告期应纳税所得额,故本报告期不计提所得税,所得税费用为零。6、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由于原煤、重油、动力电等价格上涨,亏损 1228万元。本公司按98%的持股比例并入亏损1203万元。影响了公司的经济效益。二、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 报告期 上年期末 合并数据 母公司数据 合并数据 母公司数据 总资产 371,650 342,435 36

21、9,224 340,853 股东权益 121,874 126,861 120,461 124,245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中期报告 10报告期,公司资产总计371650万元,比期初增加2426万元。其中增减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有:货币资金增加 4876 万元,主要是母公司银行存款增加所致;应收票据增加 6219 万元,主要是动力热电公司收取的商业汇票增加所致;预付帐款减少10350 万元,是母公司预付原料款下降造成的;固定资产净值降低 7406 万元,是因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所致;在建工程项目累计完成11409万元,其中:离子膜烧碱技改项目完成739.74万元,TDI配套项目

22、完成2217.75万元,电站技改项目完成7596.67万元,期末比期初增加5166万元.报告期公司应付票据增加 8050 万元,主要是公司开出去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32624万元,长期借款增加29055万元,是公司长期借款倒贷形成。未分配利润增加1413万元,是公司本期经营成果的的体现。报告期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 113825 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85283万元,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332万元,支付的各项税费8015万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6677万元。(二)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及经营情况。本公司是生产经营基础化工原料的氯碱化工企

23、业。公司主要从事烧碱、氯化苯、液氯(氯气)、合成盐酸、环氧丙烷、聚醚、丙二醇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公司报告期实现主营营业收入108192万元,获主营业务利润14368万元。1、主要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 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分行业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 101,232.35 86,597.06 14.46%12.06%6.68%7.87%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6,960.29 6,577.84 5.49%32.86%30.02%2.07%分产品 烧碱 30,252.97 1

24、5,163.92 49.88%5.07%4.99%0.04%氯气 9,719.00 6,777.53 30.27%84.46%21.35%38.27%氯化苯 5,979.07 5,489.24 8.19%21.62%15.64%4.75%合成盐酸 238.05 259.57-9.04%-6.87%-18.76%-15.96%环氧丙烷 35,667.43 37,026.82-3.81%7.14%6.13%0.99%聚醚 15,838.12 18,473.42-16.64%10.86%6.11%5.22%其中:报告期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子公司销售产品,销售金额为4359.25万元,占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

25、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中期报告 11当期营业收入的3.98%。提供其他劳务金额70.87万元。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南 方 17547-12.15 北 方 81766 25.23 国 外 8879-13.84 3、报告期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报告期产量(吨)去年同期产量(吨)增减(%)烧碱(100%)143388 139905 2.49 氯化苯 9789 9348 4.72 液氯 26625 20567 29.45 环氧丙烷 41686 46902-11.12 聚醚 12227 13912-12.11 公司各部门齐心合力、千方百计的保证生

26、产装置安全、均衡、稳定运行。报告内公司主要产品烧碱(100%)完成143388吨,是去年同期的102.49%,烧碱产量较去年同期有所提高,主要是得益于本报告期氯及氯化苯两种产品生产负荷较高所致;氯化苯完成 9789吨,是去年同期的104.72%;液氯完成26625吨,是去年同期的129.45%;至于,环氧丙烷和聚醚两种产品产量同比下降,主要是由于这两种产品销售和效益情况不佳,公司控制和适当降低了环氧丙烷和聚醚的产量与销量,报告期环氧丙烷和聚醚分别完成41686和12227吨。(三)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及净利润情况。报告期,本公司控股的葫芦岛锦化动力热电公司,由于原煤、重油、动力电等价格上涨,亏损

27、1228万元。本公司按98%的持股比例并入亏损1203万元。(四)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报告期公司面临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国际原油市场价格和下游烯烃类产品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国内市场通胀压力加大,受此影响公司主要大宗原料原盐、丙烯采购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导致产品成本上升,影响企业经济效益。为此,公司针对经营中的问题与困难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积极拓宽国内外原料采购供应渠道,特别是针对国内丙烯价格低于国际市场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中期报告 12价格,公司要千方百计加大国内采购力度增加国内市场采购量,努力降低采购价格。2、根据不同产品的盈利情况,及时调整装置生

28、产负荷,依市场需求,多生产效益好、适销对路的产品,优化产品结构。3、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挖潜降耗降低产品消耗定额,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五)报告期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六)报告期公司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与兵器工业集团合作建设TDI项目,双方共同投资成立了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本公司在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投资比例为40%。与项目投资及后续工程进展的相关情况已多次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进行了持续披露。(TDI:甲苯基二异氰酸酯)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投资9600万元。2007年4月12日工程开始施工建设,项目建设计划周期为 18 个月,目前,TDI 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已初具规模,到

29、6 月末设计工作已全面结束;项目建设中设备、仪表、大宗安装用材等的招标采购工作已基本完成;在项目主体施工进展方面:主体施工进度能严格按计划进度进行,土建施工按计划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进行中交。主框架、工艺设备、管线安装工作基本按计划进行,第六节 重要事项(一)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强化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健全,在董事会中,配备了三分之一以上具有独立董事资格并经过培训获得证书的独立董事。为提高董事会重大事项的决策质量和效率,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董事会组织成立了专门委员会,制定了议事规则。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等管

30、理和监督机构能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实施决策、监督及管理。在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工作上,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公司内控制度汇编,其中包括:公文处理制度、印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10 项涉及公司管理各个方面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从而有效的保证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的高效、合规运作。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中期报告 13(二)公司前期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方案:200

31、7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363,343.40 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 65,445,693.14 元,提取 5,347,261.65 元盈余公积后 2007 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是80,461,774.89 元。董事会鉴于2007年实际盈利情况,考虑公司参股40%的TDI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建设,以及市场通胀原料涨价预期保证原料的可靠资金需求等方面因素,董事会提出 2007 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三)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四)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2006 年 10 月 20 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葫芦岛锦化动

32、力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称“锦化动力热电”)与锦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锦州商行”)达成投资入股协议。锦化动力热电公司出资 20,000,000 元,投资入股锦州商行持有其20,000,000股份,占其总股本742,638,666股的2.69%。持有锦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情况表 单位:元 所持对象 名称 初始投资金额 持有 数量 占该公司股权比例期末 账面值 报告期 损益 报告期 所有者权益变动 锦州市商业银行 20,000,000 20,000,000 2.69%20,000,000 0 0 合 计 20,000,000 20,000,000 2.69%20,000,000 0

33、0 注:金融企业包括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等;期末账面价值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减值准备;报告期损益指:该项投资对公司本报告期合并净利润的影响。(五)报告期内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企业合并事项。(六)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购销商品及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事项 1、本公司是由控股股东锦化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资产重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股份公司。本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签定了 销售合同、污水处理合同、动能服务合同、综合服务合同,以规范和约束双方在关联交易中的权利、义务和行为。上述合同均已经过股东大会通过,并

34、在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披露。报告期公司从控股股东及子公司采购原材料、辅助材料等货物,采购金额为873.22 万元,占公司当期采购总金额的 1.02%。接受控股股东提供的劳务 484.31 万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中期报告 14元。报告期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子公司销售产品,销售金额为4359.2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3.98%。提供其他劳务金额70.87万元。2、本公司与关联方报告期末债权债务事项 单位:万元 关联单位 往来科目 期末占用余额 期初占用余额 占用性质 锦化化工(集团)其他应收款 有限责任公司 26.56 76.92 经营性占用 葫芦岛锦化氯 其他应收款 6674.

35、67 6339.18 经营性占用 乙烯有限公司(七)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及以前发生但延续至报告期,公司无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它公司资产或其它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情况。2、重大担保事项 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余额53500万元,占200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4.41%,占报告期末公司净资产的43.90%。其中:公司为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500万元;公司为辽宁宏程塑料型材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公司为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公司为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7000万元。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

36、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对象名称 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 11月 16 日 3,500.00 连带责任 24 个月 否 否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 04月 11 日 2,500.00 连带责任 6 个月 否 否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 03月 27 日 2,000.00 连带责任 6 个月 否 否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 01月 22 日 3,000.00 连带责任 6 个月 否 否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 01月 10 日 2,500.00

37、 连带责任 6 个月 否 否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 01月 29 日 5,000.00 连带责任 10 个月 否 否 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 2008年 02月 25 日 7,000.00 连带责任 12 个月 否 否 辽宁宏程塑料型材有限公司 2007年 07月 11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12 个月 否 否 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 2007年 11月 27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24 个月 否 否 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 2007年 11月 27 日 8,000.00 连带责任 24 个月 否 否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中期

38、报告 15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26,000.00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53,500.00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0.00公司担保总额(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A+B)53,500.00担保总额占净资产的比例 43.90%其中: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0.00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D)0.00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0.00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0.00 3、公司独立董事张春林、孙琦、邵英魁先生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

39、会发布的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要求,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后认为:(1)报告期末,经核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有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违反56号文提及的情况。(2)截止2008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截止 200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53500 万元,占 200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44.41%,占报告期末公司净资产的 43.90%。其中:公司为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0、18500万元;公司为辽宁宏程塑料型材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公司为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公司为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7000 万元。上述公司对外担保公司严格审核,批准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发(2003)56 号文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要求。4、报告期内无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5、报告期其他委托事项 2007 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委托建设银行向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贷款7000万元,期限36个月,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10%,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中期报告 1

41、6用于推进其项目建设。报告期,本委托事项取得收益291万元。以上详细内容已公告刊登在 2007年10月9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站上。6、报告期内公司无其它重大合同。(八)公司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5%)股东承诺情况。1、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等五部委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06年3月13日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司控股股东做出以下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自获得流通权后,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2、公司控股股东关于遵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知悉并承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008年无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九)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无受证券监管部门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或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十)2007 年 10 月 24 日,控股股东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化集团”)收到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葫民二破字第5号和

43、(2007)葫民二破字第5-2号。法院认为,锦化集团公司多年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裁定:受理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申请,指定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进行企业破产重整。2007年12月5日锦化集团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葫芦岛市召开,会议通报了锦化集团申请破产重整案件的受理情况、锦化集团管理人的工作情况、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确认情况等。2008年3月31日锦化集团及其破产管理人在葫芦岛市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依法以分组方式表决通过了锦化集团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法院认为本次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表决通

44、过的程序符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人提出的重整计划符合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且具有可行性。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如下:一、批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计划;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中期报告 17二、终止重整程序。重整计划本着对锦化集团实施重整工作之目的,实现了在现实基础上的各方综合利益最大化,计划以分组按比例方式清偿债务,通过债权人减债减轻了企业负担,为后续发展创造了条件。(十一)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情况。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于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报告期内公司接待了相关证券公司的调研,在接待过程中,未发生私下、提前或选择性地

45、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公司非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基本情况表 时间 地点 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08年2月 公司所在地 实地调研锦化:董事会秘书申银万国:调研员公司基本情况 注:接待方式指实地调研、电话沟通、书面问询等方式。(十二)报告期,新增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为我公司信息披露报刊,至报告期末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公司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互联网网址:。(十三)其他事项:无。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中期报告 18第七节 财务报告 重要提示 公司半年度财务

46、报告未经审计。公司董事长陈世杰先生、财务总监李晓光先生及财务部长毕迎霞女士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一、公司基本情况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1997)80号文批准,由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化集团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9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426号和(1997)427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9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并于同年 10 月在深交所挂牌

47、交易,截至 2005 年末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3400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25000万股、流通股9000万股。2006 年公司根据辽国资经营200628 号文“关于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锦化集团公司和阜新封闭母线有限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合计3240万股,2006年末国有法人股变更为21760万股,流通股变更为12240万股。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7年3月19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10,553,031 股解除限售。2008 年 6 月 10 日公司控股股东锦化集团持有

48、的 1700 万股解除限售。截止报告期末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90,046,96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9,953,031股。本公司属化工行业,经营范围:烧碱、氯化苯、氯气、合成盐酸、副产盐酸、环氧丙烷、聚醚、丙二醇制造加工销售(凭许可证经营)及污水处理业务、技术开发与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中期报告 19服务、资产经营。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下列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股东权益变动等财务信息。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是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

49、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的。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一)会计期间 公司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二)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三)计量属性及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 本公司在对报表项目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于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以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为基础。本年报表项目的计量属性未发生变化。(四)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入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

50、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五)外币折算及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中期报告 20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即期汇率是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中间价。与购建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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