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 券 代 码:600356 证 券 简 称:恒丰 纸 业 公告编号:2021-017 牡 丹 江恒丰纸 业股份有 限公司2020 年年度 权益 分派实施 公告 本公 司董 事会 及 全体 董事 保 证本 公告 内 容不 存在 任何 虚假 记载、误导 性陈 述 或者 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 要 内 容提 示: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33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股 2021/6/25 2021/6/28 2021/6/28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通 过 分 配方 案的 股东 大
2、会 届次 和日 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1 年 5 月 7 日 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0 年 年度 2.分派对象:截至 股权 登记 日 下午 上海 证 券交 易所 收市 后,在中 国 证券 登记 结 算有 限责 任 公司 上海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分配方案:本次 利 润分 配以 方案 实施 前 的公 司总 股本 298,731,378 股 为基 数,每 股派 发现 金红 利0.133 元(含税),共 计派 发现 金红 利 39,731,274 元。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
3、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股 2021/6/25 2021/6/28 2021/6/28 四、分 配 实 施办 法 1.实施办法(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登记 在册并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 各会员办理 了指定交易的 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 投资者可于 红利发放日 在其指定的证 券营业部领 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2
4、.自行发放对象 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扣税说明(1)对 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执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 税2012 85 号)、关 于 上市 公司 股息 红利 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 0.1064 元;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 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 1
5、0%,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 0.1197 元;持 股期 限 超过 1 年的,红利 所得 暂 免征 收个 人 所得 税,实际 派 发现 金红 利 为每 股 0.133 元。派 发红 利时,对个 人持 股 1 年以 内(含 1 年)的,暂不 扣缴 个人 所得 税,待 股权 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 根据其持股期 限计算实际 应纳税额,由 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 人资金账户 中扣收并划 付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后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2)对 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
6、,由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于 2009 年 1 月 23 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 所得 税有 关 问题 的通 知(国 税函200947 号)的规 定,按照 10%的税 率统 一代 扣代 缴企业 所得 税,税 后每 股实 际 派发 现金 红利 0.1197 元。如 相关 股东 认 为其 取得 的 红利 收入 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 股股票(沪股 通),其 现金 红利将由公司通过 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按 股票名义持有 人账户以人 民币派发,扣 税根据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481 号)执行,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197 元。(4)对于 机构 投资 者,其红 利所 得税 由其 自行 缴纳,每股 实际 派发 现金 股利 0.133 元。五、有 关 咨 询办 法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相关事项咨询方式如下: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3-6886668 特此公告。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