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5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 要提 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美锦能源 股票代码 00072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庆华 杜兆丽 电话(0351)4236095(0351)4236095 传真(0351)4236092(035
2、1)4236092 电子信箱 2、主 要财 务数 据 及 股东变 化(1)主要 财务 数 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44,572,868.38 503,004,034.16-11.62%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5,318,005.94-4,142,127.98-511.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5,318,005.94-4,383,958.32-477.5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4,229,915.11 43,988
3、,426.69-155.08%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7-0.0148-512.84%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07-0.0148-512.8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5.65%-0.92%-4.73%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862,140,831.82 836,793,972.20 3.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434,830,512.26 460,519,561.10-5.58%(2)前 10 名 普 通 股股东 持 股 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6,745 前 10 名普通股 股东持股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
4、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普通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73%83,000,000 83,000,000 冻结 83,000,000 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42%20,710,380 质押 20,710,380 赵青青 境内自然人 3.17%8,862,83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92%2,559,781 杜锋 境内自然人 0.77%2,139,97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摩根士丹
5、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74%2,079,229 华富基金光大银行华富基金邦创共盈 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0.74%2,075,400 徐勇 境内自然人 0.66%1,848,502 李海波 境内自然人 0.55%1,531,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0.42%1,185,54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前 10 名股 东中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但未知除前两大股东之外的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 上
6、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赵青青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还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8,862,835 股,实际合计持有 8,862,835 股;公司股东杜锋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259,107 股外,还通过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880,867 股,实际合计持有 2,139,974 股。(3)前 10 名 优 先 股股东 持 股 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4)控股 股东 或 实 际控制 人 变 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
7、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3、管 理层 讨论 与 分 析 报 告 期 内,焦 炭 市 场 持 续 低 迷,公 司 贴 近 市 场,根 据 市 场 变 化 调 整 生 产 经 营 策 略,2015 年 上 半 年 完 成 营 业 收 入444,572,868.38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62%,营业总成本480,277,003.40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55%,实现营业利润-35,704,135.02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50.8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8、润-25,318,005.94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11.23%元。报告期内,公司 按照“管理创新点、效益增长点、安全侧重点”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产供销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大客户优势,保证长周期稳定供货,保证产品质量稳定,满足客户需求。加强资金管理和货款 回笼,同时做好安全环保和开源节流对标挖潜 工 作,保证安全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报告期内,公 司努力推进资 产重组工作,经过坚持不懈 的努力,于2015 年6月23日获 中国证监会并 购重组委会议 审核无条件通过,并 于2015 年6月29 日取得中国证 监会核准批文。批文的取得 使公司有条件 解决焦化的同 业竞争问题,产业向上下
9、游延伸,形成煤焦气一体化产业链平台,核心竞争力大幅 提高。4、涉 及财 务报 告 的 相关事 项(1)与上 年度 财 务 报告相 比,会计政 策、会计估 计 和 核算方 法 发 生变化 的 情 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2)报告 期内 发 生 重大会 计 差 错更正 需 追 溯重述 的 情 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3)与上 年度 财 务 报告相 比,合并报 表 范 围发生 变 化 的情况 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4)董事 会、监 事 会对会 计 师 事务所 本 报 告期“非 标 准 审计报 告”的说 明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