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 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 号:临 2014-028 成都旭 光电子 股份有 限公司 第七届 监事会 第 十 一 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 会及全体监 事保证本公 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一)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4 年 10 月 19 日 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2、开。(四)本次监会会议应到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吴志强主持。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二)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 司 监 事 会 根 据 证 券 法、公 开 发 行 证
3、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与 格 式 准 则 第 13号 季 度报告 内 容 与格式 特 别 规定(2014 年修订)等有 关 规 定的要 求,对董事 会 编 制的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1、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 2 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特此公告。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 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