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证 券 代 码:600315 证 券 简 称:上海家化 公告 编 号:临 2017-052 上海家化(集 团)有 限 公司 要约收购 上 海 家化 联 合 股 份 有 限公 司 股 份 的 第 二 次 提 示 性 公告 重 要内 容提示: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为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在要约期届满前 3 个交易日(即 2017 年 11 月28 日、11 月 29 日和 11 月 30 日)内,接受要 约条件的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预受。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 为 706042,简称为“家化收购”。股东应当在要约收购有效
2、期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 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预受要约 有效期的股份数量以股东当日收市后实际持有的未被冻结、质押的股份余额为准。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家化”、“公司”)于 2017 年 10月 28 日 公告了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化集团”、“收购人”)自 2017 年 11 月 1 日起要约收购 公司 134,683,294 股股票。一、要 约收购 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标公司为上海家化,所涉及 的要约收购的股份为 除中国平安人寿
3、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惠盛实业有限公司 及上海太富祥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外上海家化股东所持的部分 股份,具体情况如下: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误 导 性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责任。2 被收购公 司 上海家化 联合股 份有限 公司 被收购公司 股票简 称 上海家化 被收购公司 股票代 码 600315 被收购股 份的种 类 无限售条 件的流 通股 预定收购 的股份 数量 134,683,294 股
4、占被收购 公司总 股本的 比例 20.00%支付方式 现金支付 要约价格 38.00 元/股 二、要 约收购 的目的 家化集团对上海家化所在行业的前景长期看好。随着新一代年轻消费者逐渐成为消费主流,日化市场规模将继续延续增长趋势。上海家化作为中国历史最悠久的日化企业之一,以本土文化为核心竞争力,在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口碑。在此背景 下,为 了进一 步提高对 上市公 司的持 股比例,巩固控 股股东 地位,有效促进上市公司稳定发展,收购人拟对上市公司进行要约收购。本次 收购不以终止 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家化集团及其关联方最 多合并持有上海家化 52.02%的股份(
5、350,343,578 股),上海家化将不会面临股权分布 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三、要 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为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在要约期届满前 3 个交易日(即 2017 年 11 月 28 日、11 月29 日和 11 月 30 日)内,接受要约条件的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预受。四、操 作流程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 为 706042,简称 为“家化收购”。要约收购的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要约收购价格:38.00 元/股 要约收购 有效期:2017 年 1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
6、要约收购有效期内,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依法申请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3 可以按照 下列程序办理:1、股东 应当在 要约收 购有效期 内每个 交易日 的交易时 间内,通过 其 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方向:预受要约 应申报卖出,撤销 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预受要约 有效期的股份数量以股东当日收市后实际持有的未被冻结、质押的股份余额为准。2、股东 在申报 预受要 约当日可 以撤销 预受申 报,股东 在申报 当日收 市前未撤销预受申报的,其预受申报在当日收市后生效。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当日申报卖出已预受股份的,卖出申报有效,但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计入有效预受申报。3、有效 预受要
7、约的股 份将由中 国证券 登记结 算有限责 任公司 上海分 公司予以临时保管。股份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4、股东 拟撤回 预受要 约的,可 以在每 个交易 日的交易 时间内 申报撤 回,已预受要约的股份将于撤回申报的次日解除临时保管,并可以进行转让。若申报撤回预受要约数量大于已预受股份(含当日预受)数量,则超出部分无效,剩余撤回申报有效。在要约期届满前 3 个交易日(即 2017 年 11 月 28 日、11 月 29 日和 11 月 30 日)内,接受要约条件的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预受。5、收购 要约有 效期限 内,收购 人变更 收购要 约条件的,原要 约预受 无效,
8、股东拟接受变更后的要约的,应当重新申报预受要约。6、公司 股票停 牌期间,公司股 东仍可 办理有 关预受要 约或 撤 回预受 要约的申报。7、要约 期满后,如预 受要约的 股份数 量少于 或等于收 购人 预 定收购 数量,收购人 按照约定条件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如 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收购人 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五、预 受要约情况 截至 2017 年 11 月 2 日,预受要约的账户总数为 542 户,股份总数为 4,433,706股。六、本次 要约收购的详细 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8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上公告的上海家化联合股 4 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特此公告。上海 家 化 联 合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