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 券代 码:600315 证 券简称:上 海家化 公告 编号:2018-054 上 海 家化 联 合股 份 有限 公 司 2018 年第 一次临 时 股东 大 会决 议 公告 重 要内 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 议召 开和出 席情 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11 月 20 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 江湾城路99 号尚浦商务中心 5 幢3楼会议厅(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42,552,223 3、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 持有
2、表决权股份数占 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0.9968(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大会 记名投 票表决,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 定,大 会由公司董事长 张东方主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 席 3 人,孙大建独立董 事、王鲁军独立董事、宋成立董事、邓明辉董事 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2 人,李昕晖监事 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3、董事会秘书 韩敏 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 了会议。二、议 案审 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
3、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A 股 342,246,476 99.9107 305,300 0.0891 447 0.0002(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 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 选举张东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44,506,776 100.5706 是 2.02 选举邓明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41,866,276 99.7998 是 2.03 选举刘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41,866,2
4、76 99.7998 是 2.04 选举孟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41,866,276 99.7998 是 2、关于 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 选举黄钰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41,866,376 99.7998 是 3.02 选举孙大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41,866,276 99.7998 是 3.03 选举王鲁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41,866,276 99.7998 是 3、关于 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5、)是否当选 4.01 选举赵福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41,866,276 99.7998 是 4.02 选举郑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41,866,376 99.7998 是(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1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 9,470,784 96.8726 305,300 3.1228 447 0.0046 2.01 选举张东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1,731,084 119.9923 2.02 选举邓明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9,09
6、0,584 92.9837 2.03 选举刘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9,090,584 92.9837 2.04 选举孟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9,090,584 92.9837 3.01 选举黄钰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90,684 92.9848 3.02 选举孙大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90,584 92.9837 3.03 选举王鲁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90,584 92.9837 4.01 选举赵福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9,090,584 92.9837 4.02 选举郑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7、 9,090,684 92.9848(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 以特 别决议 通过的议 案,该项议 案 获得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2/3以上通过;议案2.00、3.00、4.00 为以累积投票方式投票的议案。三、律 师见 证情况 1、本次 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达健、张乐天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 查文 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