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 审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 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对 2020年 4 月2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 于 公司 2019 年度 利 润 分 配预 案 的 独 立意 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2、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相关规定,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关于公司 2019 年日 常 关 联 交易 预 算 执 行情 况 及 2020 年 预 算 安排 情 况 的 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 则,交易内 容 合法有效,价格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此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公司生产的持续稳定开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该关联交易 事
3、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三、关于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度 内部 控 制 评 价报 告 的 独 立意 见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具有合法 性、合理性 和有效性,对 规范公司经营活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作情况。四、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计 提 资 产减 值 准 备 的独 立 意 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 靠、准确的 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 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 准备。五、关 于 公司 签 订 金融 业 务 服 务协 议 暨 关联 交 易 预 计 的 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真实、有效;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