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编号:2010-013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 第 第 第四 四 四 四届监事会第 届监事会第 届监事会第 届监事会第十 十 十 十一 一 一 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次会议决议公告 次会议决议公告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准确和完整 准确和完整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2、 对公告的虚 对公告的虚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假记载 假记载 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0 年 8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监事。会议于 2010 年 8 月 20日在公司大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学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1、审议通过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
3、新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1、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1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2、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特此公告。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