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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6商业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201809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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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 沈阳商业城 股 份有 限 公 司 简 式 权 益 变 动 报告 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商业城 股票代码:60030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琪创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3B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 楼3B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8 年 9 月26日 2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声 明 一、本 报 告 书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2、 号 权 益 变 动 报 告书(以 下简 称“准则 15 号”)及 相 关的法律、法 规和规 范 性文件编 写。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沈 阳 商 业 城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简 称“上市公司”、“商业城”)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商业城拥有权益的股份。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

3、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3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增减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主要内容.6 第五节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8 第七节 声明.8 第八节 备查文件.8 4 第 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为如下含义:商业城 或公 司 指 沈阳商 业城 股份 有限 公司 信息披 露义 务人 或 琪 创能 指 深圳市 琪创 能投 资管 理有 限公司 受让方 指 王

4、强 本 次 权 益 变 动、本 次 协 议 转让 指 深圳市 琪创能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以协议转让方式 向 王强转让 所持“商 业城”股 份的行 为 本报告 书/本报 告 指 沈阳商 业城 股份 有限 公司 简式权 益变 动报 告书 中国证 监会 指 中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公司 法 指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公 司法 证券 法 指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法 收购 办法 指 上市 公司 收购 管理 办法 准则 15 号 指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与 格 式 准 则 第 15 号 权益 变动 报告 书 上市 规则 指

5、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股 票上 市规则 元、万 元、亿元 指 人民币 元、人民 币万 元、人民币 亿元 5 第 二节 信 息披 露义务 人介 绍 一、基 本情况 公司名 称 深圳市 琪创 能投 资管 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 深圳市 福田 区莲 花街 道福 中三路 诺德 金融 中心 主楼3B 法定代 表人 刘文凤 注册资 本 22,405 万元 统一社 会信 用代 码 91440300662667832J 税务登 记证 号码 91440300662667832J 企业类 型 有限责 任公 司 主要经 营范 围 投 资 兴 办 实 业(具 体 项 目 另 行 申 报);投 资 咨 询(不 含 限 制

6、 项 目);国内贸易(不 含 专 营、专 卖、专 控 商 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 方可 经营);房 屋租 赁。通信地 址 深圳市 福田 区莲 花街 道福 中三路 诺德 金融 中心 主楼3B 联系电 话 0755-88262503 二、主 要股东 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出资额 持股比例 王宇 自然人 630万元 2.8%张瑜红 自然人 21775 万元 97.2%三、董 事及主 要负 责人情 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 居留权 刘文凤 执行董 事 女 中国 中国 否 6 王宇 监事 男 中国

7、 中国 否 否 熊利碧 总经理 女 中国 中国 否 否 四、持 有或控 制境 内、境 外其 他上市 公司 5%以 上的 已发行 股份 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五、本 次权益 变动 完成后,信 息披露 义务 人持有 上市 公司股 份的 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 商业城5,925,090股,其中2,296,600 股处于质押状态。第 三节 权 益变 动目的 及未 来股份 增减 计划 一、本 次权益 变动 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的战略发展和资金安排等需求而作出的减持上

8、市公司股份。二、信 息披露 义务 人未来 12 个 月股 份增减 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无股份增减持计划。第 四节 权 益变 动方式、股 权转让 协议 及其补 充协 议主要 内容 7 一、权 益变动 前后 信息披 露义 务人持 股情 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商 业 城15,925,090 股股份,占上市公 司 总 股 本 约8.94%;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仍 持 有 上 市 公 司5,925,09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3.33%。二、信 息披露 义务 人股权 转让 方式、股权 转让协 议主 要内容(一)股份转让数量、价格、

9、金额 此次协议过户的数量为10,000,0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10,000,000 股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双方约定股份转让价格为5.83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58,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捌佰叁拾万元整)。(二)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1、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2018年9月26日之前(包括当日)受让方(指:王强,下同)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 36,287,334.33 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陆佰贰拾捌万柒仟叁佰叁拾肆元叁角叁分);2、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交易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本次股份转让款之余款,即

10、人民币22,012,665.67 元(大写:贰仟贰佰零壹万贰仟陆佰陆拾伍元陆角柒分)。(三)股份过户 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及受让方支付第一笔款项后的次日内,协议各方应及时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将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手续。(四)协议的生效条件 出让受让双方均已获得了签署本协议应取得的所有合法决议和授权,本协议自出让受让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8 三、本 次权益 变动 涉及上 市公 司股份 的权 利限制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累计质押10,000,000 股。第 五节 前6个 月内买 卖上 市交易 股份 的情况 经自查,自 股权 转让 协议 签署日 起

11、前6个 月,信 息披露 义务 人及 一致行动人均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第 六节 其 他重 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第 七节 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第 八节 备 查文 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本 报 告 书 及 上 述 备 查 文 件 备 置 地 点:沈

12、 阳 商 业 城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 也 可 以 在 信 息 披 露 指 定 媒 体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查阅本报告全文。9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声 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琪创能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 表 人(签 章):刘文凤 日期:2018 年9月26日 10 附表:简式权益 变动报 告 书 基本情 况 上市公 司名 称 沈阳商 业城 股份 有限 公司 上 市 公 司 所在地 沈阳市沈 河区青

13、 年大街 185 号茂 业 中 心 写 字 间 23 楼 CD 单元 股票简 称 商业城 股票代 码 600306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名称 深圳市琪创能投资 管理有 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义务人注 册地 深圳 拥 有 权 益 的 股份数量 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 股人 发生 变化 有 无 一 致 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 露义 务 人是否 为上 市 公司第 一大 股 东 信息披 露义 务人是 否为 上市公 司实 际控制 人 是 否 是 否 权益变 动方 式(可多 选)通过证 券 交易 所 的集中交 易 协议 转让 国有股 行 政划 转 或 变更 间接 方式 让 取得上 市 公司 发

14、 行的新 股 执行 法院 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 披 露 前 拥 有权 益 的 股 份 数量 及 占 上 市 公司 已 发 行 股 份比例 权 益 变 动 前 持 股 数 量15,925,090 股 权 益 变 动 前 持 股 比 例:8.94%11 本次权益 变动 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5,925,090 股 权益变动 后持股 比例:3.33%变动比例:-5.61%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 是 否 拟 于 未来 12 个 月 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 在 此 前 6 个月 是 否 在 二 级市 场

15、 买 卖 该 上市公司股 票 是 否 涉及上市 公司控 股股东 或 实际控制 人减持 股份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 还应当 就 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 股股 东或 实际控 制人 减持 时是否 存在 侵害 上市公 司和 股东 权益的问题 是 否 不适 用 控 股股 东或 实际控 制人 减持 时是否 存在 未清 偿其对 公司 的负 债,未 解除 公司 为其负债 提 供 的 担 保,或者 损害公 司利 益的 其他情形 是 否 不适 用(如是,请注明 具体情 况)本 次权 益变 动是否需取得 批准 是 否 不 适用 是否已得 到批准 是 否 不 适用 12 填表说明: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 在 栏 目中加 备注予以说明;2、不存 在 对 照表 所 列 事项 的 按“无”填写 核对 情 况;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4、信 息披露 义务人 包 括投资 者及其 一致行 动 人。信 息披露 义务人 是 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13(本页无正文,为 沈 阳 商 业 城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页)深圳市琪创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 章):刘文凤 日期:2018 年 9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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