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 苏 恒顺 醋 业股 份 有限 公 司 独 立 董事 关 于 使用 部 分闲 置 募集 资 金 购 买 银行 理 财产 品 的 独立 意见 根据 上 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关 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 独立 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 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 及 公司 章程 等 的有 关 规定,我们 作为江苏 恒顺醋业 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 立董事,经对公司 提交的相关资料、决策程序 的核查,详细询问 了相关情 况 并认真 审阅了相 关文件,现基于独 立判断,发表意见 如下:1、在 确保不影 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 募集资金 安全 的 前提下,公 司使用最 高额度不 超过50
2、00 万元 的闲 置募集资 金购买银 行理 财产品(银行 需要针对 具体的理 财产品提 供保本承 诺),不 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 开展。通 过适度理 财,可以 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为公司 股东谋取 更多的投 资回报,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 情形。2、公司 已履行了 必要的审 批程序。综上所述,我们同 意公司使 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7000万元 的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 品。(以下无 正文)(此页无正文,为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独立意见签署页)独 立 董 事:卫 祥云 任永 平 汤文桂 2015 年1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