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 票 代 码:600305 股 票 简 称:恒 顺 醋 业 公 告 编 号:临 2014-04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 会议于2014 年10 月2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会成员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议 案 一、审议 通 过 公司 2014 年第 三 季 度 报告 全 文 及 正文;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1、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编制和审议
2、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4 年 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事项;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议 案 二、审议 通 过 关于 使 用 部 分闲 置 募 集 资金 购 买 银 行理 财 产 品 的议 案。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公司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议 案 三、审议 通 过 关于 公司执 行 新 会 计 准则 的 议 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 2014 年 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 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特此公告!江 苏 恒 顺 醋业 股 份 有 限公 司 监 事 会 二 一四 年 十 月 二十 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