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2-033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股份”、“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2、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具体内容公告如下: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2021 年 2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4 号”),自公布之日起2 施行。2021年1 月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 14 号进行调整。2、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第 15 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 202
3、2 年1 月 1 日起施行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4 号、解释第 15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4、定执行。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1)解释第 14 号主要内容解释第 14 号主要明确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3 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2)解释第 15 号主要内容解释第 15 号主要明确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下对财务报表列报的要求,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
5、、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符合稳健的会计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二)监事会意见 4 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特此公告。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