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 票 代 码:600305 股 票 简 称:恒 顺 醋 业 公 告 编 号:临 2014-05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议公告 重 要 内 容 提示:本 次 会议 没 有 否 决或 修 改 提 案的 情 况 本 次 会 议 没 有新 提 案 提 交表 决 本 次 会议 采 取 现 场投 票 与 网 络投 票 相 结 合的 表 决 方 式 一、会议 召 开 和 出席 情 况 1、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于 2014 年11 月20 日发出,大会 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为:2014 年 12 月5 日上午9:30,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 年12 月5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2、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1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132,431,0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43.94%。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其中:现场股东和 代理人数 2 网络投票股东人数 10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32,431,058 其中:现场投票所代表股份数(股)132,085,360 网络投票股东持股数(股)345,6
3、9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3.94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及代理人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43.83 网络投票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0.11 3、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玉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 公司法、-上 市公 司股 东 大会 规则、公司章 程 及 其他 有 关法 律、法 规 的,形 成 的决 议是 合 法有效的。4、公司董事、监事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卫祥云、任永平、汤文桂 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 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二、提 案 审议 情 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4、相结合 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审议 关于 转 让 镇 江 百盛 商 城 有 限 公司股权 的议 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议案 序号 议案 内容 同意 票数 同意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1 关于转让镇江百盛商城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132,351,058 99.94%80,000 0.06%0 0%是 其 中,持股 5%以 下的 中 小 投资者 的 表 决结果 为:同意 265,798 股,同意票 比 例 为76.87%;反对80,000 股,反对票比例为 23.13%;弃权0 股,弃权票比例为 0%。三、律 师 对本 次 股 东 大会 的 法 律 意
5、见 本 次 股东 大会 由 江苏 世纪 同 仁律 师事 务 所律 师现 场 见证 并出 具 法律 意见 书。法 律意见 书 认为:公 司 本次 临时 股 东大 会的 召 集、召开 程 序符 合 公 司法、上 市公 司股 东 大会 规 则、上 海 证券 交易 所 上市 公司 股 东大 会网 络 投票 实施 细 则 等法 律、法 规、规 范性 文 件及 公 司 章程 的 规 定;出席 会 议人 员的 资 格、召集 人 资格 合法 有 效;会议 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四、上 网 公告 附 件 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江 苏 恒 顺 醋 业股 份 有 限 公司 二一四年 十二月 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