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ST 南化 编号:临 2019-15 南 宁化 工股 份有 限公 司 关于 变 更会 计师 事务 所 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南宁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12 月9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拟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致同事务所”)为 2019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合计为人民币 3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
2、3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2 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变 更会计 师事 务所的 情况 说明 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团队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 瑞华事务所 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终止与 瑞华事务所的合作,并就解聘及相关事宜与 瑞华事务所 进行了事先沟通。在此,公司对 瑞华
3、事务所 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和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且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和股 东利益,经公 司董事会 审计委 员会提 议,公司 拟聘 致同 事务 所 为 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合计为人民币 35 万元,其中财 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3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2 万元。二、拟 聘任会 计师 事务所 的基 本 情况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企业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 主要经
4、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 业务。(企业依 法自主 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资质:致同事务所 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 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 相关业 务许可证,具 有多年 为上市公 司提供 审计服 务的
5、经验与能力,拥有良好的执业队伍,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三、变 更会计 师事 务所 履 行的 程序说明 1、公司 已与 瑞 华事务 所 就解聘 会计师 事务所 事项进行 了沟通,并征 得其理解和支持。2、公司 第七届 董事会 审计委员 会对致同 事务 所进行了 审查,认为 致同 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 变更 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3、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 七届监事会 第十六 次会 议分别 审议通过
6、 了 关 于变更 会计师事 务所的 议案,同意拟聘致同 事务所 为 2019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合计为人民币 35 万元,其中 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3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2 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4、本次 变更会 计师事 务所事项 尚需提 交公司 股东大会 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四、独 立董事 的事 前认可 意见 和独立 意见 1、独立 董事发 表的事 前认可意 见:经 核查拟 聘任会计 师事务 所相关 资料,并与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执行资格,具备
7、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 的审 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9 年 度审 计工作的 要求,公司 拟 变更 2019年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 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2、独立董事发表的 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及 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
8、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五、监 事会意 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核发的 会计师 事务所 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许 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六、备 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