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ST 南化 编号:临2013-44 南 宁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大诉讼 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今日,公司收到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2013)西民二初字第 275 号 民事调解书,就立案 受理的广西圣力商贸有限公司诉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经审理、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 如 下协议:一、被告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欠原 告广西圣力商贸有限公司货款 30737737.38元,违约金 2887500 元,合计 33625
2、237.38 元,于 2013 年 12 月 13 日前支付 600 万元(含货款本金 3112500 元及违约金 2887500 元),余款分八次于 2014 年 1 月至 8 月每月 10 日前支付 3453154.67 元;付款方式:由被告将应付款项直接汇至原告指定账户;二、案件受理费 202192 元,由原告和被告各自负担 101096 元;三、被告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如被告未能按上述约定 完全履行任何一笔债务,则应加付欠款利息(以逾 期当 时 所 剩 全 部 货 款 未 基 数,从 逾 期 之 日 起 按 日 利 率 万 分 之 五 计 算 至 付 清 为 止),同时原告广西圣力商贸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债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上述协议已于 2013 年 12 月 4 日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拒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有关本次 诉讼事项相关公告,见 2013 年 5 月 17 日本公司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 券 报 和 证 券 日 报,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刊 登 的 重大诉讼公告。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