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 京首 旅酒 店(集团)股份 有限 公司 监 事会 关于2018 年限 制性 股票 激励 计划 授予 日 激 励对 象名 单的 核实 意见 北京首旅 酒店(集团)股 份有限公 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七 届监事 会 第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 称“公 司章 程”)的规定,对获
2、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 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 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 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 股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 对象获授 限制性股票 的条件已成就。综上,监事会 同意以 2019 年 5 月 9 日为授予 日,向 232 名激励对象 授予 限制性股票9,019,160 股,授予价格为 8.63 元/股。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