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证券代码:600251 股票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30 新 疆 冠农 果 茸 股 份 有限 公 司 关于2020 年 预计 为 银通 棉 业及 其 子公 司 提 供 担保 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银通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0年预计担保金额:预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含等额外币)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余额(万元)1 本公司 新疆绿原糖
2、业有限公司 4,000 2 天津三和果蔬有限公司 2,800 3 新疆冠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3,000 4 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 6,630 5 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14,800 6 巴州顺泰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8,950 合计 40,180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预计为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0票。(一)同意公司自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分别为银通棉业
3、及其子公司(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巴州顺泰棉业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地区永衡棉业有限公司、新疆汇锦物流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2 构办理的信贷、贸易融资、票据及资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22亿元(含等额外币)的综合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的主债权期限 1-3年,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可在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循环使用。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各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的预计,因此,为了在总体风险可控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以确保各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可以在本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对上述子公司调剂使用;(二)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提交
4、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担保单位董事长进行签批;(三)授权期内发生对上述公司担保总额,超出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四)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五)银通棉业以其所有的资产及产品收益、新疆华夏汇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汇通”)以其持有的银通棉业 40%的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此次预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银通棉业成立于 2004年8月,注册资本金:1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楚中会;注册
5、地址:新疆巴州和静县乌拉斯台农场;经营范围:籽棉加工,批发零售:皮棉、棉短绒、棉纱、其他农畜产品、针织纺品、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其他化工产品、饲料、棉花加工机械及配件,籽棉收购,仓储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19年12 月31日,银通棉业资产总计 133,212.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23,556.66 万元;2019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151,885.4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25.04 万元。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0年度预计对上述公司的信贷、贸易融资、资
6、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担3 保,届时将依据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向相关银行提出申请,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和条件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方式,担保期限均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可在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循环使用,并可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对上述子公司调剂使用。公司在以上计划额度内的具体担保行为真实发生时,将会在每个季度的次月及时按照相关要求集中披露当季的实际担保情况。四、董事会的意见 本次担保计划将主要用于支持子公司日常的经营资金需求,此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孙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
7、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孙)业务的正常开展,可确保公司完成经营目标,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银通棉业以其所有的资产及产品收益、华夏汇通以其持有银通棉业的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该反担保可以保障公司利益,该担保行为不属于违规担保,对上述担保计划所产生的风险公司完全可以控制。公司独立董事胡本源、李重伟、李大明、李季鹏先生、钱和女士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办理的信贷、贸易融资、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2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经审查,我们认为:该担保行为是为支持控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正常的、必要的经营管理行为,且银通棉
8、业以其所有的资产及产品收益、新疆华夏汇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银通棉业 40%股权为本次的担保提供反担保。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40,180 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余额占公司 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8.50%。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4 六、备查文件(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四)银通棉业 2019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五)银通棉业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六)反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