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 券代 码:600246 证 券简称:万 通地产 公告 编号:2019-024 北 京 万通 地 产股 份 有限 公 司 2019 年第 四次临 时 股东 大 会决 议 公告 重 要内 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 议召 开和出 席情 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4 月 15 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写 字楼 D 座4 层第一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382,816,330 3、出席会议
2、的股东 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 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7.3227(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 由公司 董 事会召集,采用 现场投 票与网络 投票相 结合的 方式。受董事长王忆会先生、副董事长江泓毅先生委托,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涂立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 席 1 人,董事王忆会 先 生、江泓毅先生、李虹女士、孙华先生、马健 先生、独 立董事 殷雄先 生、荣 健女士、李路路 先生
3、因 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 席 0 人,监事赵毅 先生、褚丹女士、薛江莲女士 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3、董事会秘书王炜鹏 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二、议 案审 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A 股 1,382,816,33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4、)1 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27,791,96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 师见 证情况 1、本次 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万思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龙飞律师、张小永律师、周圆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万通地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及 公司章程 等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 查文 件目录 1、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 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万思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万通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书;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