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编号( )商 品 房 预 售 方 案开 发 企 业 项 目 名 称 预 售 范 围 申 请 时 间 2商品房预售方案年 月 日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我公司 X 项 目预售方案制定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地名核准名称)2、项目坐落:3、土地用途: ,占地面积: 平米。4、项目总规模:项目总规划 栋,地上 层/地下 层,地上 平方米/ 地下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规划户数:住宅 套、其中 90以下 套、90-144 套,144以上 套,商铺 套,车库 套,其它 套。、分期建设 的,分期建设情况如下:一期建筑面积: 平方米二期建筑面积: 平方米三期建筑面积: 平方米四期
2、建筑面积: 平方米.、项目的容 积率: 、绿地率: 。、前期物业 管理落实情况: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 ,资质等级为 级,资质证号为 ,于 年 月 日签订前期物 业服务合同。收费标准:二、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本期申报预售的楼栋为: (规划楼号),具体建设计划为:3开工时间:基础完成时间:主体结构封顶时间:竣工交付时间:截止到 年 月 日,预售楼栋现场施工进度为:三、项目预售计划 (一)开盘方案暂定开盘时间:销售机构名称:销售地点:销售方式:公司销售或委托经纪机构销售,如委托经纪公司销售要附委托合同、经纪机构备案证明。(二)销售规模开盘后,一次性全部公开销售房源。销
3、售规模为 栋, 套(其中住宅 套、商铺 套、办公 套、车库 套、其它 套),面 积 平方米。(三)商品房装修材料标准毛胚房标准:(具体列出)精装修标准:(具体列出)(四)权利受限制情况本次申请预售的项目中, 幢的土地使用权证已办理抵押,抵押权人为 ,抵押期限为 ,该抵押权人已出具书面证明,同意我公司申请办理 幢预售许可证并上市销售。其它权利限制情况:四、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经 测绘公司预测,经 海口市住建局房产处备案,本次预测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用建筑面 积 平方米,分摊 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率为 。4房屋建筑面积汇总表五、本期自留商品房情况本期【存在】【无】自留商
4、品房。(一)自留房屋基本情况自留商品房规划楼号 房号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套数(二)自留地下车库基本情况租赁/现售 位置/车位号 建筑面积 数量(三)自留商品房的原因及自留商品房现房销售的承诺1、原因2、承诺:在办理商品房产权初始登记后,方对外销售自留商品房。六、公共部位与公共设施情况(一)属于业主共有的共用部门名称、建筑面积1.房屋承重结构;2.房屋主体结构;3.公共门厅;4.公共走廊;5.公共楼梯间;6.内天井;7.户外墙面;8.屋面;9. (二)共用设施设备的名称、部位与数量具体列出(三)物业用房的位置、建筑面积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5、层 单元 5号;地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七、预售价格及变动幅度(一)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标” 的方式,提供一房一价的明码标价价目表;价格类别 住宅(元/m 2) 商业(元/m 2) 办公(元/m 2) 车位(万元/个) 产权式公寓最高价 最低价均价(二)价格调整:已经备案的商品房销售价格一个月内浮动幅度不超过 10%。一个月后需要调整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按 规定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并公示。(三)促销价格:暂无促销措施,如实行折扣、优惠、会员制等促销形式销售商品房的,将标明促销的起止时间、原价、折价幅度及现价等内容;促销价格下降幅度超
6、过 20以上的,应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八、预售资金监管方案按本市有关规定确定预售资金监管相关事项的具体方案。本次申报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分别是: 幢(楼) 为 银行( 监管 帐号为 ) 。我司承诺商品房 预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账户, 实行预 售资金全额监管,预售资金将用于后续工程建设,主要用于购买该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该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保证不挪作他用。在完成商品房产权初始登记前,保证监管账户内资金不低于项目含税工程造价和相应税费总和的 5%。6九、商品房质量与办证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公
7、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我公司对所售的商品房承担质量的法律文件,我公司承诺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按合同约定,履行办证等相关义务。依据国家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 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通知(琼建房2012103 号)等规定,依法推进房地产开发建设、配套、验收、办证等环节的顺利实施, 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市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我公司自愿以预留商品房或担保函方式提供房地产开发质量和其它履约担保。 预留商品房担保我
8、公司同意作为质量担保的预留商品房为: (具体房号),总面积为 ,并承诺我公司全部依法履行完房地产开发行为后,才申请预留商品房销售。 (注:种情形:8层以上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 1/3,8 层(含)以下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达到 3 层,办理预售许可证时,预留商品房面积为该次预售面积的 10%,不设上限。种情形:8 层以上项目形象进度达到该项目总层数的 2/3,8 层(含)以下项目达到主体结构封顶并验收合格后,办理预售许可证时,预留商品房面积为该次预售面积的 5%,上限为不超 过 3000,如预留担保面积达到 3000,分期申请预售许可证时不再预留担保商品房,下限为不得少于以套为单元的面积
9、。销售期间,预留担保的商品房房号可以申请调换,但面积不能减少。在上述种情形办理预售许可证时,当形象进度达到种情形的形象进度时,开发企业可以申请撤消部分预留担保商品房面积,只预留当次预售面积的 5%,上限为 3000 )。或 担保函我公司经公证的担保函附后。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规范和项目设计文件列出具体指标十一、商品房质量问题投诉渠道房地产公司投诉电话:住建局房地产监管投诉电话: 0898-68724578,68724528 十二、承诺内容(一)按照备案的预售方案与申报价格对外销售。(二)对土地权利或其他抵押情况告知购房人。(三)节能指标告知购房人。(四) 房地 产调 控相关政策情况告知购房人。其他应该向购房人说明的事项.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将切实履行。开发企业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